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12-11-09 07:54: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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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

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考核方案

为了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建立一支可持续发展的教学基本功扎实、学科素养较高的教师队伍,根据学校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提升教师执教能力为重点,结合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依托校本培训对全体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基本能力的专门训练,全力打造专业技能过硬、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任课教师。

三、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主要指:教学设计、教学表达、教学测评、教学研究、学科专业技能、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等六项基本功。具体训练达标要求及考核办法见附件。

四、考核原则

1.坚持面向全体与分层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所有专任教师都要立足实际,本着提高本岗位的专业素质的目的,参加大练教学基本功活动。根据教师的年龄特点,把教师划分为不同梯队,每学期有所侧重地安排训练、考核内容,规定考核项目,做到以考代培,分步推进。

2.坚持校本培训与个人研修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自学自练和活动锻炼相结合。除学校对教师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考核外,教师要积极主动参与培训、考核,并充分利用时间与外出学习机会进行自我研修,苦练基本功,提高从教技艺。

3.坚持全面发展与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开展基本功训练考核重在全面提升教师的从教素质,促进教师奠定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在此基础上,每位教师要根据自身实际明确主攻目标,练就独特的教学特长。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1.要依据训练考核方案,把训练考核活动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师专业发展计划之中,并结合实际,健全组织,建立制度,细化责任,落实到人,逐层推进。

2.召开启动大会,向广大教师宣传开展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组织教师学习达标要求,统一思想,达成共识,营造“大练兵、大比武”的氛围,将达标要求自觉转化为每个人的自练行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专业引领。学校根据达标考核要求,将教学基本功的相关技能作为培训内容,由校级管理人员、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的教学骨干分别担任研修人及培训教师,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结合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和练习基本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讲座与专业训练。充分利用名优教师这一培训资源,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传授其先进经验,提升训练水平。

2.自我研修。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重在自我研修,贵在立足岗位,练有用之功;同时,要结合个人的优势项目,练就教学特长,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能力

3.活动促进。根据基本功训练的特点和规律,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考核展示活动,并覆盖到每一位教师,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从而为广大教师搭建展示、竞争的平台,以调动教师“练功”的积极性,提高训练质量。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

1.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其中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各占50%。过程性考核主要考核教师的训练计划、参训时间及自我研修质量;终结性考核可将每项基本功设为固定分值,对达标项进行逐项测查,量化积分。每学期组织一次考核。

2.结果公示与奖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合格(6084分)、不合格(59分以下)三个等级。将培训与考核有机结合,加强对教师基本功的过程性考核,并注意资料的积累,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与考核档案;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年末考核扣10.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各类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

海林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23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f66368b84ae45c3b358c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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