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工时的认定方法
史策;李远;
【期刊名称】《工会博览》
【年(卷),期】2013(000)010
【摘要】案情回放郭某提出于2002年7月1日到某电力公司从事配电运行岗位工作,工作期间执行综合工时制度,上班时间为上24个小时休息48个小时,没有节假日之分,每个月工时超过了法律规定天数的9.5天。由于不能接受长期加班,2008年1月起经双方协商变更了工作岗位,以后开始执行标准工时制度。2008年12月停止工作。
【总页数】2页(P.11-12)
【关键词】工时制度;认定方法;2008年;岗位工作;电力公司;上班时间;法律规定;工作岗位
【作者】史策;李远;
【作者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923
【相关文献】
1.有效工时的认定方法 [J], 史策; 李远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怎样认定才合法有效? [J], 刘业林
3.一种更为灵活的合规检查——利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方法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合规性进行有效管理 [J], 阿力克塞·布瑞斯可; 塞西莉亚·劳博; 泰雅·于; 夏青(编译)
4.中职物流信息技术应用有效教学方法和手段探讨 [J], 王汉前
5.做好课程协调员的有效方法 [J], 李粤冀
以上内容为文献基本信息,获取文献全文请下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b7af9ab9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8d.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