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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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学生认证时间:2016310322 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公示期:20164148
认证网址:10.255.196.11 (仅校内访问。填表请按提示进行操作, 无人无方法指导,这不能怪我
个人申报:学生用学号和教务系统密码登陆“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
统”,登陆后点击菜单“学分申报”,再点击“申报学分”按钮,按 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填写。加“ * ”为必填,必须上传实证材料文档 或原件图片。 大学四年修满14学分才能毕业,多了也没有奖励,哈哈哈。 那么,如何修满14学分顺利毕业呢!请看: 第一学年: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课外实践,
中国近代史纲要课外实践,0.5学分
第二学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外实践,1学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外实
践,2学分
文化素质拓展课程:文件上列举了七个,一个 学分
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暂时只有三个):会计证,驾驶证,计算机等 级证书,一2分,共6
文体竞赛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 一次2
知道列举的学分有多少了吗! 16分! 一下就达到了 14学分,轻 轻松松

一年一届
0.5学分,共3.5 1学分

當然拉,还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获得学分, 详情请见《本科生学习 指南》第36页及以后页数,也可以看看后面的附件,都是一样的内 注意事项:
1. 学生参加校内所获得的奖状,只要有校团委的盖章就算是校 级。院级奖状不计入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校外奖状也不计入。
2. 纸质奖状需要拍照上传,在网页公布的奖状需要截图上传。 质奖状需要将原稿和复印件都交给学委,先由学委审核后由学校审
核,学委看完后就将原稿返回。复印件上要写好奖状对应类别以及对 应的学分,像④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参赛奖),2分的 格式,用铅笔写好。没有写好的,后果自负,学委不审查
3.
请各位童鞋将附件1变为独立文档并认真填好,然后以学号 +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给学委。
4.
团体奖状只需复印一份交给学委,同时要上交团体参赛者的
名单,并且名单上面要有组织者的盖章,这都需要个人去完成。
5.
获奖证书要保管好,如果遗失,个人需要去组织者那里开证 明并上交。

6. 所有参赛者的名单都将由组织者盖章上交给学校,奖状照片 难以PS

附件1: 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
分个人认定表
活动类型

获奖项名称(内容)、级别(等级、排名) 认定分数





1、学科竞赛类








2、科研(技能) 训练类










3、学术研究 成果类








4、读书活动、 学术报告及讲 座类
















5、文体竞赛类








6、社会头践与 社会工作类










7、就业实习 (实训)










8、国(境)外 交流








附件2:以下文件中出现的 等、等等,一词都是假象…只有所列举 的名称才是真相阿!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 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三十条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 动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作用,科学评价大学生在第二课堂 活动的学习成效,提高大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积极性, 特制订本管 理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包括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与课外
实践活动两大类。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主要包括大学生学习方法指导、 形势与政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卫生与健康、创业 教育、学科创新方法、毕业教育等;课外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学科竞赛 类、科研(技能)训练类、学术研究成果类、读书活动与学术报告及 讲座类、文体竞赛类、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类、就业实习(实训)与 国(境)外交流类等。
第三条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采用学分来度量其学习的数量
与质量。本
科学生在完成必修、选修课程和全部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 分外,第二课堂至少完14学分(五年制至少完成16学分)方能毕 业。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四条 学生参加文化素质拓展课程学习类第二课堂活动, 可参 照《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长理工教〔2009 40号)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达到60或“合格”等级即可获得相 应学分。
第五条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计分方法 详见附件。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成绩达到合格(及格)等级者即可 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章 第二课堂学分的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 学生在修读第二课堂文化素质拓展课程中获得的学分, 由课程主讲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成绩。
第七条学校每年在3月份对上一年度的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 动学分进行集中审核与报送。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原则上由学 生所在学院受理并组织审核,统一向学校教务处报送。
第八条 第二课堂课外实践学分申报审核程序为:
1)学生根据上一年度参加课外实践的情况填写《长沙理工大 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学习委 员。各班学习委员应在学院规定的审核日期前收齐学生的申报材料, 交学院教务办。
2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表及证明材
料,对学生的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进行逐人逐项审定,
并按学

校统一格式进行汇总。
3 学院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个有效工作日。
学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的方式向学院提出 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学生第二课堂
课外实践学分。
第九条 学生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满足毕业要求后,可不再申 报该项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参与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 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组长, 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教务办、学工办负责人和 教师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实行班级、学院和学校三级 申报、审核制度,各级审核结果均应公布、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凡发现
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学分数,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按下列办法处理:(1)对于教职员工,参照相关 文件按教学事故处理;2)对于学生,按照课程考核违规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2013级入校学生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 释。
长沙理工大学各类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
学分认定办法
一、学科竞赛类
1. 学科竞赛类主要包括:(1)国家级(包括国际级、亚洲级)、 (部)级、校级的各类学科竞赛以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 技作品竞赛项目;(2)学院组织各类基础或专业课程竞赛以及实验 竞赛等。
2. 在同一学年中,同一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获得奖项和第 二课堂活动分数可以累加;如果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学科竞 赛项目获得等级奖和第二课堂活动分数,只能计取获得的最高学分 数,不得累加。
3 .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相应级别的奖励,按照表
1


示方法计算学分数。
1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学分计分方法

级别 获奖项内容
特等奖一等奖
学分 5 4 3 2 4 3 学分 2
备注
以名次计奖的 赛项目,获得第 1名至第3名等同 相应竞赛一等 奖;4名至第6 名等同于二等奖; 7名至第12 等同于三等奖。
备注
认定部门

国家级
(包括国 二、三等奖 级、亚 鼓励奖或优胜奖 洲级)
参赛奖 特等奖一等奖

二、三等奖 级别
获奖项内容
鼓励奖或优胜奖
院教务办

认定部门

参赛奖
以名次计奖的
赛项目,获得第 1名至第3名等同 相应竞赛一等
奖;1.5 4名至第6 名等同于二等奖; 7名至第12 等同于三等奖。 2 1 1 0.5
确定获奖比例 为:一等奖5% 二等奖15%、三等 20%
院教务办
学校级
特等奖等级奖(一、二、三 等)
参赛奖
特等奖等级奖(一、二、三 等) 参赛奖
院级

、科研(技能)训练类
1. 科生科研(技能)训练项目可分为: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⑵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训练计划;⑶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计划;
团委以及科技处组织的各项学生科技立项; ⑸各类职业技能资


格证书(如会计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数控车工证等等)
2. 本科生必须在参加科研(技能)训练项目的全过程完成后,
方可获取第二课堂活动相应分数。
3 科研(技能)训练类学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方法见表
2
2科研(技能)训练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方法


级别
计分
学分

计分要求
认定 部门


国家级
申报项目获批立项,项目负责人记2.5 2.5 其他成员记1.5分,若未组织实施
立项分
不记分 计分
学分 计分要求

2.5 课题组全体人员参加并通过结题答
辩,结题分
母人记2.5分,未参加的不记分。
申报项目获批立项,项目负责人记 2
立项分 2 其他成员记1分,若未组织实施不
记分 课题组全体人员参加并通过结题答
辩,结题分 2
母人记2分,未参加的不记分。
院教 务办 认定 部门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申报项目获批立项,项目负责人记
1 立项分 1 其他成员记0.5分,若未组织实施
校(院)级 不记分
结题分
职业技能训练

院教
务办

1课题组全体人员参加并通过结题答 辩,每人记1分,未参加的不记分。
获得国家行业(行政)部门颁布的各
2
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三、学术研究成果类
1. 学术研究成果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报刊上发表学术 论文,注册各种专利、产品、软件等。
2.
学术论文发表以论文录用通知(或刊物)为准;专利成果以
收到专利证书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签订 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进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
3. 本科生发表论文,申请获得专利、产品、软件等技术成果开 发、转让所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办法见表
3
3学术研究成果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方法
项目
获奖名称和等级
认定 部门
CSSCICSCD期干刊或被 SCIEl收录
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 第一作者 5 转载或国内外知名报刊
论文
省级报刊或长沙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版、 社科版)
国家或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 校级学术会议论文集或校内部报刊 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
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第一作者 4 第一作者 3 第一作者 2 第一专利 5
第一专利 4
认定 部门
第一专利
第一转让 5
第一开发 4
第一研制 3
3
院学工办
项目
专利 专利转让
技术转让
产品 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软件
一般性研制

获奖名称和等级
院学工办
4. 对于以上项目为多人参与的情况,从第二名开始在上述计分 标准的基础上依次乘以调节系数
0.90.80.70.6等,实际得分

按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处理, 0.5-0.9 则取 0.5
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 四、 读书活动、学术报告及讲座类(这个太坑人)
1. 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读书活动,累计达 4次以上者(含4 次)的,并递交一篇2000-3000字读书报告,经学院学工办审核通过, 可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1分。
2. 本科生参加学校和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会、专题研讨会、研究 生课题讨论会总次数达 8次以上者(含8次)递交一篇2000-3000 字的心得体会,经学院学工办审核通过,可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1 分。
3. 本科生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论文(设计)报告会,对于递
交论文被录用者每次计0.5,被指定为大会发言和论文报告者计 1 分。学分认定由活动的承办方进行认定。
4•“文化素质讲座”形式有两种:(1)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
“文化素质讲座”现场讲座;(2)学生通过登录学校文化素质网络视 屏讲座,浏览学习相关文化素质拓展知识。对于参加“文化素质讲 座”活动满8次以上者(含8次),并递交一篇2000-3000字心得体 会学生,经学院学工办审核通过,可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1分。
以上各种会议、讲座的名单,都需要有本人的签字与班长和学委
的认证。
五、 文体竞赛类
1. 文体竞赛活动包括文化艺术、体育二大类竞赛。校级以上竞 赛获奖比例由主办单位确定,院级竞赛按一定比例确定获奖项目


2. 体竞赛活动记录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
获得奖项给予分值。集体项目的分值与个人项目同等记录。
3. 科生参加文体竞赛获取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方法见表
4
4文体竞赛获奖项目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方法
级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
特等奖
一、二等奖或第1-18 优胜奖或鼓励奖 参赛奖
一等奖或第13 二等奖或第4 6 三等奖或第712 优胜奖或鼓励奖 参赛奖
一等奖或第13
校级
二等奖或第4 6 三等奖或第712

分数 5 4 3 2 4 3 2 1.5 1 2 1.5 1 0.5
认定部门
国家级
省(部)级
院学工办
参赛奖
六、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类
1. 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两大类。 1 社会实践: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
义务支教、参观学习、见习实习、社区服务活动含挂职锻炼、“三 下乡”活动、保护母亲河、回访中学母校活动等。
2 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服务活动,
如校园文明建设活动、招生宣传咨询活动、赛事服务、爱心中转站及 其他各种公益性服务活动项目等。

2. 社会工作主要包括:
1 学生参与组织学校举办的课外活动或承办校级及以上层面
的各类活动;
2 参加学校礼仪文化、对外交流、宣讲员、心理健康、信息
调研等校级公益性社会服务工作。
3.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工作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 践(活动)单位的证明、实践报告或工作总结等。
4. 学生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 上得0.5分。获得校级表彰奖励者得1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者得 1.5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者得 2分。
5. 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 如受助单位及个人的 证明等。并以书面形式上交一份服务活动心得体会以及受助单位或活 动承办方对服务者的鉴定。青年志愿者服务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得 0.5 分。
6. 学生参与组织学校举办的课外活动或承办校级及以上层面
的各类活动,其主要组织骨干成员可得0.5分,可加分总人数限制在 10人以内,同一学年只限计分一次;参与组织学院级层面活动的, 其主要组织骨干成员可得0.5分,总人数限制在5人以内,同一学年 只限加分一次。每个学生在校期间此项累计计分不超过
1分。

7. 参加学校礼仪文化、对外交流、宣讲员、心理健康、信息调 研等校级公益性社会服务工作,对参加时间满一年,经相关部门审核 可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1
上述活动学生获得学分认定和材料审核由学院学工办负责。

七、就业实习(实训)与国(境)外交流类
1. 就业实习(或实训)特指学生利用寒暑假参加用人单位的实 习(或实训)活动(正常教学周进入企业学习者,不计就业实习或实 训学分。即不是学校安排的实习就可加学分),包括学校相关部门组 织及学生自行联系两大类,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
2. 本科生参加就业实习(或实训)要求累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 可获得1学分。在就业实习(或实训)结束后各学院学工办对就业 实习(或实训)考核表与个人实习(或实训)总结进行评定,给出学 生计分名册,交招就处审核。每个学生在校期间此项累计计分不超过 1分。
3. 学生赴国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交流者, 要有相 应内容记录,回校后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院提出书面申请, 经学院审核确认,给予记第二课堂国(境)外交流活动
1.5(对于认定了课程学分者,此项不计分)。
1四周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16d1ba869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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