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文明城市创建
要情专报
第86期
各区各部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
迅速启动创建文明城市集中行动
(三)
经济区 3月28日召开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专题工作会会议,立即启动创城集中行动: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组、宣传组、督查组,充实工作力量,狠抓工作落实。二是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梳理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梳理量化指标21项,重点、难点目标13项,实行目标责任制,定进度、定责任、定人员,各项任务责任到部门、到人,建立横向边、纵到底的工作体系。三是明确任务目标。制定下发创城时间倒排表,明确各项阶段性任务目标的完成时限,制定下发群众性创建活动安排表,确保目标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到位、工作有序。四是落实经费保障。实行创建资金 “按需拨付”,确保创建活动开展和任务目标完成。
市工商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工商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局、筹备处同时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各科室、直属局分别指定创城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各1人,及时反馈创建工作动态、创建工作亮点和创建督查情况。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订下发《关于印发<2011年度文明城市创建责任分工>的通知》,逐项逐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质量要求和保障措施。三是认真宣传发动。召开党组会议、各有关科室、分局(筹备处)主要负责人会议和全体员工专题工作会议,对创城工作进行层层发动、全面部署,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城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履行职责,全员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领导,市级领导班子成员
发: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书记、县市区长、副书记、常委宣传部长、分管文明创建、商务和城建的副县市区长,文明办;市督导组各成员;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级各新闻媒体
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印发
(共印300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0c8d963f5335a8102d220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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