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文件

发布时间:2019-03-27 21:33: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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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校研〔201018 签发人:钟登华

天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费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各类型研究生学费收费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经费的投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天津大学经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招收的各类在校、在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人员及旁听进修人员(简称研究生、人员,下同)。

第三条 各类研究生、人员应按所签订的培养合同,在学校规定的时间缴纳学费。如未按时交费、注册,将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研究生、人员缴纳学费后,如因本人或委培单位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其所交纳学费按入学时协议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确有特殊情况者,学校根据其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学习年限和在校、在学实际学习时间,从下一学期开始计算应退学费数额。

第五条 超过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学习年限提出退学、退学费者,不再退还学费。

第六条 凡因考取我校其它新的招生类型、专业(领域)而申请终止原专业(领域)学习者,其原所缴纳学费按本规定第四条办理。在新的专业(领域)学习者,按所签订的新的培养协议全额缴纳学费,其公共课学习可根据在原专业(领域)课程选修情况,经研究生院批准按重修、免修、免考办理。

第七条 2010年起,根据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办学单位不再代收学费,仍应督促学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学费交(汇)至学校帐号;根据2010年前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办学单位应按所签订的培养协议规定的时间缴纳学费,并提供交费学员名单及交纳学费金额。根据合作协议规定,合作办学单位学员退学,我校不负责退还学费。

第八条 申请退学费者需先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及“天津大学研究生退学费申请表”,并应提供原学费发票。经导师及学院主管院长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

第九条 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批准退学,综合管理办公室批准退学费后,由学生本人持研究生院签署的退费材料及原始学费发票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学费手续。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天津大学委托培博士研究生合同书

2.天津大学统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3.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4.××××和天津大学联合开办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班协议书

天津大学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任欣荣;联系电话:27401315

主题词:教育 研究生 学费 规定

共印3

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91印发

天津大学 年委托培博士研究生合同

甲方:

乙方: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经双方协商,就委托培博士学位研究生 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培博士生参加乙方组织的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符合教育部和乙方规定的录取条件,录取为委托培博士研究生(名单附后)。

二、委托培博士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刻苦学习,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

三、委托培博士生的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的颁发一律按照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委托培博士生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和户口,由甲方或 向乙方支付培养费人民币 培养费按学习年度分三次交纳,每年 甲方可通过银行将培养费电汇至天津大学,开户名:天津大学,开户银行:天津银行兴科支行,帐号:103601201090008441,在汇票用途一栏注明: ×××统博培养费

五、委托培博士生在学习期间,因休学、退学、取消学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及其它个人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学习者,由甲方负责安排。所交学费一律不予退回。

六、委托培博士生毕业(结业)后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列入就业计划,分配到甲方工作,甲方必须认真做好接收工作,委培生本人必须主动及时报到。

七、未尽事宜或需变动合同条款,必须提前提出,依据有关规定共同商定。本合同由三方签字,在委托培博士生报到注册时交给乙方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无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委托培博士研究生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录取学院

录取专业

导师

用人单位[甲方] 培养单位[乙方] 学生签字: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具体负责部门: 具体负责部门:研究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00072

电话: 电话:022-********

单位地址:

上级主管部门:

考生编号:

录取通知书编号:

天津大学统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书

甲方:

乙方: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培养硕士生必须参加了 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符合教育部和天津大学的录取条件,录取为天津大学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名单附后)。

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刻苦学习,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后回到甲方工作。

三、委托培养硕士生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的颁发一律按照乙方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位管理规定执行。

四、委托培养硕士生在学习期间的待遇:委托培养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及户口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并由甲方按国家统一标准发给各种补贴费。委托培养硕士生 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乙方也概不负责发放其他一切费用。

五、委托培养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因退学、取消学籍、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及其它个人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学习者,由甲方负责安排。所交学费一律不予退回。

六、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结业)后由乙方按规定列入分配计划,分配到甲方工作。甲方必须认真做好接收工作,委培生本人必须主动及时到甲方报到。

七、甲方需向乙方缴纳学费人民币每学年 ,按学习年度交纳,甲方在报到前一周须将应交纳的学费存入乙方寄去的建设银行龙卡中,乙方将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收取学费。若采用银行汇款,可汇至:天津大学,开户行:天津银行兴科支行,帐号:103601201090008441,请注明×××委托学费(不能自带汇票)。若甲方不按期缴齐学费,乙方有权停止执行本委托培养合同。

八、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若要报考博士研究生,应征得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九、未尽事宜或需要改动合同条款,必须提前提出,依据有关规定共同商定,本合同由三方签字,在委托培养硕士生报到注册时交给乙方。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在甲方、乙方各自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任何一方无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学生(签字) 用人单位[甲方] 培养单位[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20 20 20

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名单

性别

年龄

甲方具体负责部门: 乙方具体负责部门:研究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00072

话: 话:(02227404746

单位地址: 02227406404

通知书编号: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

甲方(学员姓名):

乙方: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1.甲方通过 工程硕士全国联考,乙方录取为 学院 领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

2.工程硕士是以在职不离岗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工资、档案关系,乙方不负责分配工作。

乙方提供阶段性集中脱产学习和全业余不脱产学习两种教学方式,甲方可根据本人情况决定采用其中一种学习方式。公共基础课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课由学院安排。具体学习时间以报到须知为准

3.甲方须参照乙方同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按照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向乙方提出申请硕士学位。经乙方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后,可授予相应领域工程硕士学位不颁发学历证书。

4.甲方须在报到日前(或当日)向乙方财务处缴纳培养费,也可报到日前将款汇至 天津大学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兴科支行。帐号:103601201090008441

收费标准为:软件工程和项目管理领域学费 万元,建筑学院的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学费 万元,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物流工程领域学费 万元,其它领域学费 万元。

请注明: (姓名) 工程硕士学费。

甲方如中途停学,所交学费一律不退。

5.由于学校宿舍资源有限,对于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生,乙方不负责安排住宿。

6. 方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内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甲方收到并签字后自留一份,另一份在报到时交给乙方。甲方凭录取通知书理有关入学报到手续,学费直接交乙方财务处

甲方(签字) 移动电话:

详细通信地址: 固定电话:

邮编 20

----------------------------------------------------------------------------

乙方:天津大学 具体负责部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 培养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邮政编码:300072 培养单位(公章)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 20

和天津大学

联合开办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班

甲方:

乙方:天津大学

(以下简称甲方)和天津大学(以下简称乙方)就联合开办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班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生源及管理

1.1 由甲方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名条件(即获得学士学位后三年以上或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4年以上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但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才能进行硕士论文答辩。)进行推荐,并列入乙方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计划,报考名额在 人以上,工程领域为

1.2经推荐的报名人员需参加 年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for 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GCT考试”)。乙方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本校考生应达到的GCT考试成绩标准,并对合乎标准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测试,并根据专业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其成绩有效期为二年。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有效期也为二年。综合测试着重考核考生在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考试成绩为百分制。GCT考试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时间进行,综合测试时间由乙方根据情况通知甲方和学员。招生和考试内容如有变化以国家规定为准。

1.3 该班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管理,甲方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乙方主要负责教学、论文及学位管理。

1.4该班开班前须甲乙双方正式签定协议,甲方提供学员正式名单,乙方提供课程培养计划。

1.5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自己一方的办学风险,如遇到合作办学不能如期举行,甲乙双方应互不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 培养

2.1 学员需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学习,并按照乙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或设计,通过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后,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不能取得工程硕士资格者,也可按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2 按甲方要求,可由甲方派人讲授结合工程硕士实践的选修课一至两门,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人指导论文或设计,论文或设计应结合甲方的科技工作。

3.经费

3.1每位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全部学费为: 万元/每人。其中甲方 万元/每人,乙方 万元/每人。学费由出资学生本人或单位直接汇至乙方账号,由乙方开具发票。如果属于单位汇款,除标明汇款总额外,还须列出学员个人交费的详细清单。甲方如有学员中途退学,所交学费一律不退。

3.2付款返款方式

a. 一次性付款返款:乙方收齐学费后开班,同时段返给甲方学费,由甲方向乙方开据发票。

b. 分两次付款返款:首次开班前付 万元/每人,乙方收齐学费后返给甲方 万元/每人(由

甲方向乙方开据返款发票);第二次次年同期付 万元/每人,乙方收齐学费后返给甲方 万元/每人(由甲方向乙方开据返款发票)。未录取的考生待录取后再缴纳第二次应缴学费。

c. 其他方式

3.3 乙方教师到甲方讲课地点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负责支付。授课教师的讲课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3.4 开户行:天津银行 兴科支行 帐号:103601201090008441

收款单位:天津大学 用途:工程硕士班

4.其它

4.1本协议招生有效期为两年,以签约之日为起始时间,逾期自动作废。

4.2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天津大学

[盖章] [研究生培养合同专用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e0b59b6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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