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油船、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沪海危防[2007]791号
【发布部门】上海海事局
【发布日期】2007.12.12
【实施日期】2007.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海事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油船、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沪海危防〔2007〕791号)
各海事处、各有关单位:
2007年12月7日,中国香港籍超大型油轮“河北精神”在韩国大山港锚地锚泊期间,被韩国籍失控浮吊船“SANSUNG NO.1”擦碰,导致大量原油泄漏入海。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国沿海海域发生,交通部海事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油轮、危险品运输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现予以转发。当前正值冬雾强风、船舶事故高发季节,为了切实落实《通知》要求,防止上海港船舶油类、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发生,保障上海港水上环境与社会稳定,结合上海港船舶防污染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意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d1d5b12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bfeb6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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