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服务对象为:具备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申请条件的个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攻读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2. 访问学者、博士后等进修人员申请: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学位认证书
2. 申请人身份证件(户籍已注销人员提供当前有效护照)
身份证件
1. 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
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
2. 获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验证证明
最高学历和学位验证证明
3. 国外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访问邀请函或者推荐函
国外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访问邀请函或者推荐函
4. 如属公派访问学者的人员,提交国内公派任务批件、单位公派协议(非必需材料。)
5. 做访问学者期间的项目成果及已发表的课题论文摘要
课题论文摘要
6. 出国访问人员提供访问期间的护照及签证页;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访问人员提供访问期间的港、澳、台通行证及签证页
护照及签证页
7. 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联办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8. 申请人身份证件
身份证件
1. 如系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 申请材料如有属于除中文或英文外的其他语言版本,需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
1. 网上办理流程
属攻读学位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到窗口递交材料,此类人员只需进入深圳市留学人员业务申报系统,未注册人员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已在该系统注册的人员,在登录页面输入相应账号、密码后登录,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效证件扫描件,待我局工作人员网上受理审批通过后,即可自行打印证明。
2. 窗口办理流程
1 属访问学者或博士后人员,登录深圳市留学人员业务申报系统,注册申报后,打印《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并按办事指南备齐材料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待审批通过后,即可自行打印证明。
2 属攻读学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急需申请临时证明用于参加公务员、职员、雇员考试报名;留学生创业园入园申请或者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申请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深圳市留学人员业务申报系统,注册申报后,打印《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并按办事指南备齐材料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待审批通过后,即可自行打印证明。
3 属攻读学位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到窗口递交材料。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cf3e6ab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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