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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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户籍制度改革
我国的户籍制度是在建国以后逐渐形成的一套户口管理制度。户籍制度在身份证明、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建设方面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户籍制度的局限性也越来越突出,以致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有必要探讨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一、国户籍制度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户籍制度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1951年至1958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限制所谓的“农村盲流”进城,该条例和1957年底制定的临时工招聘规定,以及1959年初制定的户口登记制度一起,标志着全国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正式形成。1960年开始的“三年自然灾害”引发了商品粮供应全面紧张,因此国家开始全面压缩城市人口。为配合这一行动,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给的商品粮,将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使得这个制度具有了真正的操作依据。1964年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进一步划分了城市之间人口迁移的界限。1975年通过的宪法,取消了关于迁徙自由的条款,1977年,为规范户口迁移制度,公安部发布了一个户口迁移规定。第一次正式提出严格控制“农转非”,使城乡间城市人口迁移的限制达到了顶峰。从此农民被牢牢地限制在土地上,还被严格限制户口迁移和“农转非”指标,农民进城的路子被人为地堵死。于是,城里人和农村人形成了两个不同的阵营。形成了一个城


市人与农村人的“二元结构”
80年代后,中国的户籍制度在迁移方面的限制稍稍放松了一些。国务院于1984年发出了《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准许自筹资金、自立口粮,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农民及其家属进入城镇务工经商。1988年,中国的粮油及副食品价格逐步放开,以户口为基础发放的各种票证被取消,户口对从农村流入人口的限制作用也随之减少,导致城市中长期暂住人口的大量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大陆城市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约在一亿二千万左右,其中80%属于民工。暂住人口在目的地的居留与工作均属暂时性质,他们不享受当地城市居民在住房、教育、社会福利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因此形成一种特殊的暂住人口群体。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要再最短的时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工业体系。此时,中国工业化原始资本积累的来源,只能来源于农业。我们就采取了工农业“剪刀差”的方式,把农业中的剩余资金输入到城市。如果不限制人口的城乡流动,城乡之间的利益差别就可能会吸引农村人口大量的流向城市,成城市人口的暴涨。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所形成的流入到城市的资金也有可能被迁徙到城市的人口所蚕食掉。因此城乡间不得不用户籍制度,人为的搭建了一个迁徙壁垒。
二、行户籍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不可否认户籍制度在我国历史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它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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