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高中数学必修1第一册第一章教案示例新课标人教版

发布时间:2019-08-14 00:13: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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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高中数学必修1第一册第一章教案示例新课标人教版

教学目标:(1)通过丰富的实例,进一步体会函数是描述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的重要数学模型

(2)学习用集合语言刻画函数

(3)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值域和解析式

教学重点:函数的概念.

教学过程:

1.通过多教材上四个例子的研究,进一步体会函数是描述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的重要数学模型。

2.引出用集合语言刻画函数(见教材第33页)

3.明确函数的三要素:定义域、值域、解析式

4.区间概念

5.补充例子

例1求下列函数的定义域

1,

2,

3,

例2求函数的值域

1.

2.

3.

例3求函数的解析式

1.若,求

2.若,求

3.若一次函数满足,求

课堂练习:教材第35页 练习A、B

小结:学习用集合语言刻画函数,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值域和解析式

课后作业:第58页 习题1-1B第1题

教学目标:理解映射的概念;

用映射的观点建立函数的概念.

教学重点:用映射的观点建立函数的概念.

教学过程:

1.通过对教材上例4、例5、例6的研究,引入映射的概念.

注:1,补充例子:投掷飞标时,每一支飞标射到盘上时,是射到盘上的唯一点上。于是,如果我们把A看作是飞标组成的集合,B看作是盘上的点组成的集合,那么,刚才的投飞标相当于集合A到集合B的对应,且A中的元素对应B中唯一的元素,是特殊的对应.

同样,如果我们把A看作是实数组成的集合,B看作是数轴上的点组成的集合,或把A看作是坐标平面内的点组成的集合,B看作是有序实数对组成的集合,那么,这两个对应也都是集合A到集合B的对应,并且和上述投飞标一样,也都是A中元素对应B中唯一元素的特殊对应.

一般地,设A,B是两个集合,如果按照某种对应法则f,对于集合A中的任何一个元素,在集合B中都有唯一的元素和它对应,那么这样的对应(包括集合A,B以及A到B的对应法则f)叫做集合A到集合B的映射,记作f:A→B.其中与A中的元素a对应的B中的元素b叫做a的象,a叫做b的原象.

2,强调象、原象、定义域、值域、一一对应和一一映射等概念

3.映射观点下的函数概念

如果A,B都是非空的数集,那么A到B的映射f:A→B就叫做A到B的函数,记作y=f(x),其中x∈A,y∈B.原象的集合A叫做函数y=f(x)的定义域,象的集合C(CB)叫做函数y=f(x)的值域.函数符号y=f(x)表示“yx的函数”,有时简记作函数f(x).

这种用映射刻划的函数定义我们称之为函数的近代定义.

注:新定义更抽象更一般

如:c8e572dbc6cef1a3b27051fa87a29dbe.png

4.补充例子:

例1,已知下列集合A到B的对应,请判断哪些是A到B的映射?并说明理由:

⑴ A=N,B=Z,对应法则:“取相反数”;

⑵A={-1,0,2},B={-1,0,1/2},对应法则:“取倒数”;

⑶A={1,2,3,4,5},B=R,对应法则:“求平方根”;

⑷A={|00900},B={x|0x1},对应法则:“取正弦”.

例2,

1,(x,y)在影射f下的象是(x+y,x-y),则(1,2)在f下的原象是_________

2,已知:f:xy=x2是从集合A=R到B=[0,+]的一个映射,则B中的元素1在A中的原象是_________

3,已知:A={a,b},B={c,d},则从A到B的映射有几个

课堂练习:教材第39页 练习A、B

小结:学习用映射观点理解函数,了解映射的性质。

课后作业:第56页 习题2-1A第1、2题


2019-2020年高中数学必修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

教材分析集合概念及其基本理论,称为集合论,是近、现代数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一方面,许多重要的数学分支,都建立在集合理论的基础上。另一方面,集合论及其所反映的数学思想,在越来越广泛的领域种得到应用。

新授课

教学目标1)通过实例,了解集合的含义,体会元素与集合的理解集合“属于”关系;

2)能选择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感受集合语言的意义和作用;

教学重点集合的基本概念与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运用集合的两种常用表示方法——列举法与描述法,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

教学过程

一、 引入课题

军训前学校通知:8月15日8点,高一年段在体育馆集合进行军训动员;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

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高三)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集合(宣布课题),即是一些研究对象的总体。

阅读课本P2-P3内容

二、 新课教学

(一)集合的有关概念

1. 集合理论创始人康托尔称集合为一些确定的、不同的东西的全体,人们能意识到这些东西,并且能判断一个给定的东西是否属于这个总体。

2. 一般地,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element),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set),也简称

3. 思考1:课本P3的思考题,并再列举一些集合例子和不能构成集合的例子,对学生的例子予以讨论、点评,进而讲解下面的问题。

4. 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

1)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

2)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对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

3)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

5.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1)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belong toA,记作aA

word/media/image2.gif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not belong toA,记作aA(或a A)(举例)

6. 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N+

整数集,记作Z

有理数集,记作Q

实数集,记作R

(二)集合的表示方法

我们可以用自然语言来描述一个集合,但这将给我们带来很多不便,除此之外还常用列举法和描述法来表示集合。

(1) 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如:{12345}{x23x+25y3-xx2+y2},…;

1.(课本例1

思考2,引入描述法

说明:集合中的元素具有无序性,所以用列举法表示集合时不必考虑元素的顺序。

(2) 描述法:把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具体方法:在大括号内先写上表示这个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或变化)范围,再画一条竖线,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如:{x|x-3>2}{(x,y)|y=x2+1}{直角三角形},…;

2.(课本例2

说明:(课本P5最后一段)

思考3(课本P6思考)

强调:描述法表示集合应注意集合的代表元素
{(x,y)|y= x2+3x+2} {y|y= x2+3x+2}不同,只要不引起误解,集合的代表元素也可省略,例如:{整数},即代表整数集Z

辨析:这里的{ }已包含“所有”的意思,所以不必写{全体整数}。下列写法{实数集}{R}也是错误的。

说明:列举法与描述法各有优点,应该根据具体问题确定采用哪种表示法,要注意,一般集合中元素较多或有无限个元素时,不宜采用列举法。

(三)课堂练习(课本P6练习)

三、 归纳小结

本节课从实例入手,非常自然贴切地引出集合与集合的概念,并且结合实例对集合的概念作了说明,然后介绍了集合的常用表示方法,包括列举法、描述法。

四、 作业布置

书面作业:习题1.1,第1- 4

五、 板书设计(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bbb770f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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