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相关知识讲解

发布时间:2020-04-08 17:21: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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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一、干部人事档案的基本知识

1、干部人事档案的概念

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奖励处罚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后组合起来的以备考查的文字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既是个人相关信息的载体,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1)来源上,主要由组织、人事、教育有关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是组织认可的个人材料;

(2)内容上,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奖励处罚等内方面的原始记录;

(3)时间上,是已经处理完毕的材料;

(4)形式上,以人头为单位整理和保管。

2、干部人事档案的特点

四个特点:真实性、完整性、动态性、机密性

(1)真实性。干部档案是个人历史的真实记录和个人本来面目的客观反映真实性是干部人事档案的生命。

(2)完整性。完整性是指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反映干部的全貌,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应当反映干部的全面情况和全部历史。

(3)动态性。随着干部职务的变化、干部经历的丰富而不断增加新的内容,比如考核、奖惩、工资等。随着干部管理权限变动,档案不断地转递,“档随人走”。

(4)机密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条例》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是党的机密”。绝大部分内容只能限于组织掌握,不能向社会扩散,也不得随便公开。这是因为干部人事档案记载着干部各个方面的情况,涉及到本人有关的工作和一些重大事件,反映干部的功绩、过错和失误。其中既有组织上的考核、考察材料,也有知情人为组织提供的旁证情况,以及本人撰写的材料,有其“隐私”部份。

3.干部人事档案的作用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人事管理实践活动的产物,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充分显示了它的使用价值。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重要的依据作用。干部人事档案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一个重要依据。由于干部人事档案是在选拔、使用、考察、培养干部的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是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综合记录。因此,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历来是组织人事工作中对干部进行任免、调配、考察、审查等一个重要程序和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干部人事档案为挑选干部、选拔人才起着重要的依据作用。

二是可靠的凭证作用。干部人事档案能为落实党的政策,确定和澄清个人有关问题以及进行正常政治审查提供可靠凭证。干部人事档案收存的材料形成于不同时期,材料上留有组织公章,当事人手迹或印鉴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能比较客观地反映一个人以往各方面的状况。

三是准确的信息作用。干部人事档案是贮存人才资源的信息库,具有信息集中、系统、准确、全面的特点,能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各种有价值的信息。通过档案材料中贮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工作经历、职务等各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研究,能从中探索干部人事队伍的总体变化情况以及规律,为领导决策干部人事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四是珍贵的资料作用。干部人事档案是研究和撰写各类史志、人物传记的珍贵资料。由于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个人革命斗争实践的记录,因此也是我党历史档案资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干部人事档案范围广泛,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涉及党史、革命史等,与一定的历史时期有着一定的联系。它以独特的方式记载着当事人成长的道路和生平事绩,也涉及社会上许多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很强的“时代痕”,有的是在战争年代中形成的,有的是在及其艰苦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难得的史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二、干部人事档案的分类和内容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为十大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履历材料主要指本人填写的属于个人经历和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

1、干部履历表、简历表;

2、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知青等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3、干部履历变化补充报告表等。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1、凡由本人撰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以及交代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均属于自传或自传性的材料;

其实主要是以自传为主的,归入此类。

第三类:考核、鉴定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这类主要有干部鉴定、工作鉴定、劳动鉴定、社教鉴定以及组织上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材料,年度考核表,推荐入学、参军、招工、转干等的群众评议记录,公务员过渡考核登记表等。

注意:年度考核中形成的述职报告、工作总结或保存价值不大,属于一般性质的个人总结、自我鉴定、思想汇报、可不入档。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考试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1、学历、学位、学绩材料;

主要有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研究生)登记表(或招生报考登记表),选拔学生(学员)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表、卡、册),毕业论文的封面、目录、摘要、参考书目、评语等;初中、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中学生政治思想品德评定表,成绩表,干部文化补习登记表,成绩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各大学授予学位的评定书,晋升学位的审批表和推荐材料;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学历认定表;因缺失学历材料而出具的证明和复制的各种证明学历的材料等。

四-1也就是证明学历的材料,注意:不需要归档的有:各种考试卷、设计方案、图纸、论文内容等。

2、职称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教师资格过渡表等。

3、科技成果材料(专利发明)

干部的创造文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着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的目录、内容提要及评语;

4、培训材料

主要有各级党校,各类培训班,进修班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单,不承认学历的学习材料,计算机、普通话、外语水平等级等材料,学生军训、实习材料等。

第五类:审查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说明情况的材料、主要证明材料;

2、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依据材料;

3、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录用干部等政审材料以及政审性质的备案表;

4、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的证明以及有关问题过去档案中有记载现已平反的证明;

5、有组织审查结论的调查表、审查表等;

6、更改干部的姓名、籍贯、入党、入团、参加工作时间、出生时间、民族、国籍的组织审查意见;

7、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关于入伍时间的批注;

9、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及相应的调查核实材料、有关证明、调查报告和综合研判材料;

10、干部人事档案涂改情况登记表及本人关于涂改情况的说明材料等。

(第五类主要就是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材料

1、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鉴定)表,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及其他入党材料;

2、延长入党预备期的有关材料;

3、1986、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

5、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和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档材料;

6、退团材料;

7、加入民主党派的登记表;

8、因缺失入党材料而出具的三个证明(入党时所在支部、上级党委和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关于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

9、因缺失党员登记表而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这是六类党团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1、创造发明事迹奖励材料;

2、各种科学技术业务奖励材料;

3、各级组织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等称号的审批表和荣誉证书

4、立功受勋、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第八类: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也就是处分材料

1、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所受到的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代材料;

2、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

3、通报批评材料;

4、撤消处分的决定;

注意: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归八类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工资待遇材料;

主要有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工资档案卡、因缺失工资审批材料而出具的证明或复制的工资变动证明材料等。

2、任免材料;

主要有一般干部任职审批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及考察材料、因缺失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而复制的任免文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

3、出国出境材料;

主要有出国(境)、赴台审批表、备案表、政审表等。

4、其他材料。凡是上述三类材料以外的放到第四小类

主要有机关工作者过渡审批表、国家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解聘、辞退材料;招工、入伍(兵役登记表)审批(登记)表,入伍批准书,招收合同工、临时工的合同书;复员退伍军人登记表、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军(警)衔审批表,检察官、法官级别审批表,以工代干转干审批表、相关材料及相应的审批文件,各种录用干部审批表及相应的审批文件,民办教师转正审批表,士兵提干审批表;退(离)休和提高待遇审批表;党代会、人大、政协、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工会入会申请表等。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1、各类毕业生派遣(报到)证;

2、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确认表;

3、入学、入伍、招工、转录干、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表;

4、有残疾的体检表、残废等级材料;

5、干部逝世后的讣告、悼词、死亡报告表;

6、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遗书等;

7、计划生育登记表、审批表等材料;

8、干部结婚申请审批材料、离婚判决书;

9、自愿献身国防事业、预备役服役材料、住房需求等材料;

10、干部人事档案流转登记表等。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一)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补充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向有关部门收集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及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集中起来,统一管理的工作。收集干部档案材料,不断充实干部档案内容,为组织上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依据,是干部档案工作的根本任务,因此,收集工作是干部档案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基础。

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材料的收集工作,也就没有档案,因此,干部档案工作的其他各个环节都是在收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也是保证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其干部本人全貌的必要途径。

收集、补充归档材料的途径有:

一、通过组织、人事部门收集各种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自传、鉴定等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退休、离休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出国、提干、录用审批表以及干部考核、考察等材料。

二、通过干部审查部门或落实政策部门收集确定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历史问题审查结论,复查、甄别平反的结论、调查报告和本人申诉材料以及落实政策的其他结论性材料。

三、通过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收集违犯党纪、政纪、党内处分材料,刑事判决书,个人检查材料,撤消处分,平反决定等复查材料。

四、通过党、团组织和工会、民主党派等部门收集入党、入团和加入民主党派材料,党员登记表,各种党、团、工、妇代会等代表登记表以及各种先进、模范人物的表彰、表扬的审批和事迹材料。

五、通过科技、业务部门收集业务考绩、技术业务的评定材料,着作论文篇目、译着书目以及晋升技术职称、学位等审批材料。

六、通过各类学校、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收集学生、学员在学习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和成绩单,干部在培训期间形成的鉴定材料以及学历证明等材料。

以上是收集、补充归档材料的途径

(二)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以个人为单位,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等,使之成为系统化和条理化的专门案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两种常见类型:

1、新建档案的整理。

2、是因补充归档材料而对原有的材料进行局部整理,也称归档归零散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入库

分别介绍一下这六个步骤:

材料的鉴别是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等有关政策为依据,根据材料形成的历史条件、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

材料的分类:是将反映一个干部情况的材料集中起来,经过鉴别、按照材料的内容、性质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区分类型、相对集中、进行排列组合的过程

材料的排序: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根据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对其进行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编排有序

材料的编目,每卷干部人事档案要有详细的档案材料目录,目录是查阅档案内容的索引,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对每份材料进行目录编码。

材料的技术加工:为便于装订、保管和利用,对一些纸张不规则,破损、卷角、折皱的材料,应进行技术加工。

最后材料的装订,装订后的档案,目录在卷首,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做到结实、整齐、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方便阅读。

下面结合档案日常工作,给大家介绍一下查借阅档案是由。

3、查阅档案事由

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事由?

1、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境)、退(离)休、工资待遇、治丧、制作档案副本等组织人事工作;

2、办理案件;

3、办理社会保险、公证;

4、经县委或县委领导同志批准进行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或人物传记、举办展览或纪念活动。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办什么手续?

一般事由查借阅县管干部档案,查借阅单位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县管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由查借阅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或党组(党委)印章。

因办理案件查借阅县管干部档案,必须填写《县管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办案专用)》,县纪委(监察局)由负责审查该案件的业务室分管委(局)领导签字,盖县纪委(监察局)印章;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由分管院领导签字,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印章。

因办理社会保险、公证等查阅县管干部档案,由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代为查借阅,按规定签批、用印;

因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或人物传记、举办展览或纪念活动以及编辑其他出版物等情况查阅县管干部档案,由查阅单位事先报县委或县委有关领导批准并签注意见。

3、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注意哪些具体事项

1、查借阅人员必须政治意识强、了解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

2、查借阅人员必须两人以上,且系中共党员和查借阅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干部;

3、查阅县管干部档案查借阅人员中必须有科级以上干部;

4、因办理案件查借阅县管干部档案,查借阅人员必须是案件主办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干部。

干部人事档案主要是供党委(组)、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福利待遇、治丧等工作时使用,其他一般不予查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予查阅干部档案,所以,因工作需要了解干部员工情况时,须经党委(组)负责人同意后由提供有关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746c05203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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