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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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实施办法

第二课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知识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系部以第二课堂形式组织课程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新形式、新途径,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二课堂活动时间以业余为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课余时间进行。学生在参加活动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所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到勤奋求实,一丝不苟。在活动中要认真执行计划,教师还要将教书育人贯穿始终。促进教学改革,以学习型社团、学习兴趣小组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自主互助学习的能力,发挥学生合作学习的作用。
二、第二课堂教学组织管理
第二课堂学分类别分为课程学习类、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社团活动类、技能考证类等六类。
凡我院全日制在院生至少应累计获得除课程学习类学分外的4个第二课堂学分(需涵盖2个及2个以上学分类别)方可毕业。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超过4学分的多余学分可以抵免公共选修课或相关职业技能课程的学分。申请人可以就考核年度内的相关经历和取得成绩,按照以下类别及项目申请第二课堂学分。
(一)课程学习类学分
1.各系部结合专业课程学习特点,针对专业课程中实践性强,合学生自主学习的课程,采取学生互助学习、小组学习、社团学习、协会学习等方式组织教学,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主动性。第二课堂教学的考核方式以汇报演出、成果展示等方式给予确认,由课程指导教师自行设计并报系部确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课程学习和社团活动申请表》
2.课程学习类的学习型社团及学习兴趣小组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遵循课上课下相辅相成的混合互助教学原则,做到指导课时占20%-25%,学生自学实践课时占75%-80%(学时为32,可从每学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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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第十七周进行)课程类学习活动旨在提高学生自主互助学习的能力,发挥学生合作学习的作用,指导教师适时跟踪抽查并及时给予指导。参加学院学习型社团或学习兴趣社团等并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同学可获2学分,参与各系组织的学习兴趣社团或技能互助学习小组等第二课堂活动的同学可获1学分。
(二)社会实践类学分
1.假期社会实践项目: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含挂职锻炼、勤工助学活动等。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实践材料,撰写个人实践小结。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含一周),经考核合格计1学分。获国家级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的学生奖励3学分;省级2学分;院级1学分。
2.青年志愿者活动项目: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志愿服务活动,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认定,团委审核。
1)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博鳌亚洲论坛、亚洲帆船赛、柔道比赛等志愿工作结束后学生需上交心得体会一篇),累计达48小时,经院团委统一认定并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最高累计2学分。
2)获“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的学生:国家级计3学分;省级计2学分;院级计1学分。
3)被评为院级“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分会会长,计1学分;被评为院级“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的小分队队长,计0.5学分。
(三)科技创新类学分
学科竞赛项目: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院级的各类竞赛。有创业计划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英语口语大赛、英语翻译大赛、演讲大赛、辩论大赛等;经教务处、院团委认定的各级各类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主办的竞赛及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见表1
1: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特等奖或第1

国际级等级奖、单项奖或第2-18
优胜奖或鼓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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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学分
765


参赛奖

特等奖一等奖

国家级
二等奖三等奖

优秀奖一等奖
省级
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一等奖
院级
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系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4543213210.521.510.510.50.30.2
注:1.经教务处、院团委认定的各级各类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侨务办公室、行业协会等主办的竞赛,其第二课堂学分视同省级竞赛。
2.集体项目可根据排名申请学分,方法是:按排名依次乘以调节系数0.8,0.7,0.6,0.5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四)文化艺术类学分
1.艺术教育项目:凡参加院艺术团定期训练达到48学时或参加此团体2年以上(含2年),完成相关演出或竞赛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生给予2学分。获院级文艺工作先进个人计1学分。
2.文体比赛项目: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种文、体(各级各类田径、球类等)比赛获奖的学生,给予相应学分。具体分值(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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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文体比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表
级别
获奖等级
一等奖(或第一名)二等奖(或第二名)三等奖(或第三名)
优秀奖(或第四、五、六名)一等奖(或第一名)二等奖(或第二名)三等奖(或第三名)
优秀奖(或第四、五、六名)一等奖(或第一名)二等奖(或第二名)
院级
三等奖(或第三名)优秀奖(或第四、五、六名)
一等奖
系级
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可申请学分
432
13210.521.510.510.50.30.2
国家级
省市级

备注:1.集体项目:如分为主要完成者与一般合作者的,按主要完成者与一般合作者以1:0.5的比例申请学分;如该项目为共同合作完成,不能区分主要完成者与一般合作者的,如合唱、群舞等,则所有成员均视为一般合作者,并以一般合作者的比例申请相应学分。2.院级比赛项目中,获得“十佳歌手”称号的学生: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5学分;第三名计1学分;第四至十名计0.5学分。3.参加体育类竞技项目比赛破纪录者,国家级计4学分;省市级计2学分;院级计1学分。(五)社团活动类学分
1.社团评优项目:社团活动由院社团联合会认定及审核。1)评为院级优秀社团干部计1学分;评委院级优秀社员计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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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社团的核心成员(不多于10名)计2学分。2)评为省级优秀社团干部计2学分,院级1学分。
3)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经团委考核合格的,可计学分,如果在学院、系部和班级同学期兼任多个部门职务的以最高分值的职务计算学分,学分累加最多计2学分。具体任职加分办法参照下表:
分值10.90.80.70.50.40.30.2

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学生会副主席、系学生会主席团委、学生会部长、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学生会副部长、系学生会部长
团委、学生会干部、系学生会副部长、班长、团支书、系学生会干部、社联干部、社团社长、宿舍楼管理员、广播站播音员、合唱队/礼仪队/舞蹈队队长
班委、团支部委员
社团副社长、社团秘书长、宿舍寝室长社团成员、合唱队/礼仪队/舞蹈队队员
2.个人评优项目:评为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团干部、团员计5学分;省级3学分;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干部2学分;院级三好学生和团员1学分。
3.有其他社会工作经历,事迹特别突出者,先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考核组递交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部考核组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3学分。
(六)技能考证类学分
技能考证项目:指学生通过外语、计算机和专业等级考试(学院规定毕业须达到的除外),或参加其他技能培训(如驾照等)并取得相关证书。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绩,其所得学分取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1.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或其他相关的各类技能鉴定证,从业资格证,高等学校实用英语口语证,大学外语口语证书等并获得相应证书者奖励1学分。
2.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甲等及以上者,给予1学分。3.参加托福考试成绩达450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达5分以上者,通过驾驶证考试者,计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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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各类创业或远程网络课程培训等,取得培训认证证书,1学分;
5.校际之间同一层次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经学院批准,可以承认其学分。
6.学院学生英语应用能力A级为基本要求(英语专业及其他对英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相关专业提出目标和要求,非英语专业学生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可免修大学英语一年。学院学生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也可获得相应学生奖励。具体如下表: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学分英语应用能力A/计算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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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力一级考试
大学英语四级(含小语种/
3超出学分可作为奖励学分,由学生自
算机应用能力二级考试
行选择替代培养计划中规定允许替代
大学英语六级(含小语种)/
4课程学分或选修课学分。
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考试
7.由学校选派赴国(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交流,参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卓越班,及通过其他类型本科自学考试,可获2分。
8.其他确需确定的项目,先由学生本人向学院考核组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考核组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学分数。
三、第二课堂学分或成绩认定的基本程序。
(一)课程类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由指导教师按课程成绩上报,他类别第二课程于每年410-20日,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关证书、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向所在系部提出第二课堂学分及抵免公选课的申请(同一项目受不同级别的奖励,以最高级别认定)并填写《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见附件)
(三)各系部于每年421-30日组织评审除课程类第二课堂以外的其他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进行资料审核,对申请学分的学生进行评定并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签署《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意见后报院团委审核。
(四)院团委审核后,于每年510日前将申请表送教务处复核备案,6月初由教务处统一发布到各系部,给予学生当年度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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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学分及抵免公选课学分。
(五)申请人在申报中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申请的学分,并视其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罚。对三次以上者,报学院教务处和学生处以作弊处理。
四、第二课堂经费使用与管理
课程学习类和社团活动类第二课堂活动举办的经费使用及管理需立项申请,申报教师需要将经费使用具体计划填写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课程学习和社团活动申请表》(见附表)中,确保专款专用,各项经费落到实处。
五、第二课堂组织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成立第二课堂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并依第二课堂活动类别,层次,效果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负责学分的认定工作。
(二)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系部申报。
(三)学院将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并对成绩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六、附则
(一)评选项目及分值设置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引导学生逐步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二)本条例解释权归教务处、团委。
(三)本实施办法从2014级学生开始试行。
教务处团委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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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
填表日期:
申请第二课

堂学分类别成果/排名申请学分数抵免选修课
类别

学生签名:



签名(盖章)
建议学分数
团委审核
意见

签名(盖章)



教务处审批
意见
签名(盖章)
建议学分数免公选课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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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公选课类别/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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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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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注栏
所属系部审核意见
注:本表一式三份,教务处、学生所在系部、学生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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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课程学习和社团活动申请表
项目名称主办部门或申请人学分数


申请经费



签名(盖章)

系部意见


签名(盖章)
核定

学分数经费

签名(盖章)

(请具体说明教学/社团活动组织管理、考核方式及经费使用情况)

教务处意见
注:社团活动组织不需填写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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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6394bcd99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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