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实施办法
第二课堂是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知识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系部以第二课堂形式组织课程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新形式、新途径,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二课堂活动时间以业余为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课余时间进行。学生在参加活动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所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到勤奋求实,一丝不苟。在活动中要认真执行计划,教师还要将教书育人贯穿始终。促进教学改革,以学习型社团、学习兴趣小组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自主互助学习的能力,发挥学生合作学习的作用。
二、第二课堂教学组织管理
第二课堂学分类别分为课程学习类、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社团活动类、技能考证类等六类。
凡我院全日制在院生至少应累计获得除课程学习类学分外的4个第二课堂学分(需涵盖2个及2个以上学分类别)方可毕业。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超过4学分的多余学分可以抵免公共选修课或相关职业技能课程的学分。申请人可以就考核年度内的相关经历和取得成绩,按照以下类别及项目申请第二课堂学分。
(一)课程学习类学分
1.各系部结合专业课程学习特点,针对专业课程中实践性强,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课程,采取学生互助学习、小组学习、社团学习、协会学习等方式组织教学,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主动性。第二课堂教学的考核方式以汇报演出、成果展示等方式给予确认,由课程指导教师自行设计并报系部确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第二课堂课程学习和社团活动申请表》)。
2.课程学习类的学习型社团及学习兴趣小组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遵循课上课下相辅相成的混合互助教学原则,做到指导课时占20%-25%,学生自学实践课时占75%-80%(学时为32,可从每学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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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周-第十七周进行)。课程类学习活动旨在提高学生自主互助学习的能力,发挥学生合作学习的作用,指导教师适时跟踪抽查并及时给予指导。参加学院学习型社团或学习兴趣社团等并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同学可获2学分,参与各系组织的学习兴趣社团或技能互助学习小组等第二课堂活动的同学可获1学分。
(二)社会实践类学分
1.假期社会实践项目: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含挂职锻炼、勤工助学活动等。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实践材料,撰写个人实践小结。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含一周),经考核合格计1学分。获国家级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的学生奖励3学分;省级2学分;院级1学分。
2.青年志愿者活动项目: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志愿服务活动,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认定,团委审核。
(1)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博鳌亚洲论坛、亚洲帆船赛、柔道比赛等志愿工作结束后学生需上交心得体会一篇),累计达48小时,经院团委统一认定并考核合格者,计1学分,最高累计2学分。
(2)获“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的学生:国家级计3学分;省级计2学分;院级计1学分。
(3)被评为院级“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分会会长,计1学分;被评为院级“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的小分队队长,计0.5学分。
(三)科技创新类学分
学科竞赛项目: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院级的各类竞赛。有创业计划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英语口语大赛、英语翻译大赛、演讲大赛、辩论大赛等;经教务处、院团委认定的各级各类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主办的竞赛及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见表1)。
>>>>表1: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
项目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特等奖或第1名
学
国际级等级奖、单项奖或第2-18名
优胜奖或鼓励奖
9
可申请学分
765
参赛奖
科
特等奖一等奖
竞
国家级
二等奖三等奖
赛
优秀奖一等奖
省级
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一等奖
院级
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