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3 05:05:1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人身保险奖惩

【发文字号】鲁政字[2012]265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29

【实施日期】2012.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政字〔201226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先后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省各级各部门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提前完成了试点任务,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全部纳入了国家试点,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立。

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济南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等90个单位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给予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科长蔺永健等59名同志记一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济南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

济南市市中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

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丘市明水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青岛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处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居民养老保险处

淄博市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财政局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5eaa442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73.html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