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南京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预申报

发布时间:2013-05-07 09:50: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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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预申报制度

(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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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发挥“目标激励”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自我认知程度和促进学业进步幅度,南京理工大学实行奖学金预申报制度。

第二条 奖学金预申报是在原有的奖学金评选的过程之前,增加学生预申报程序。在正式评选的奖学金奖项之外,根据学生达成预申报目标奖学金等级的匹配度,增加“成功奖”和“超越奖”。

所有在籍在校2012本科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等级奖学金的申报,制定学习目标并为之努力,既确保奖学金的公平性,也能增强学生学习的计划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奖学金预申报的具体做法:

1、每学期初,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学生通过“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奖学金】栏目中的【奖学金预申报】,向年级预申报奖学金,包括:申报奖学金的等级、为此目标所制定的规划等。

2学生在进行奖学金申报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学习水平进行合理申报,申报等级不低于学期获得奖学金的等级。

3、奖学金预申报工作结束后,各年级应将学生申报情况在年级公示。

4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时,各年级将所有提交申报的学生,根据《南京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以及预申报制度,首先评选出各等级奖学金获得者,再根据获奖学金学生的申报情况,评选出“成功奖学金”和“超越奖学金”,不申报者,不得参与评选。

第五条 获得特等、一等和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如果预申报奖学金等级相同,可获得“成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所获奖学金的20%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果超越预申报奖学金等级,可获得“超越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所获奖学金的30%

奖学金经费划拨。各学院奖学金的经费总额,按原学校文件规定计算划拨。单项奖经费由学校统一划拨,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评选工作结束后将获奖学生名单和金额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在学期中期年级要对申报的学生进行目标提醒及学习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帮助实现自身目标。在学期结束时,学院将学生实际取得的成绩和奖项与之前申报的等级进行对比,对于没有达到预定目标的同学要督促其查找原因,制定学习计划;达到预期目标的同学对其进行鼓励,在下次制定更高的目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适用范围为2012级新生,最终解释权归南京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5b6074ea8956bec0975e3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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