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的利弊

发布时间:2011-06-26 22:06: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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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民进城的利弊

随着农民工的大量涌入城市,关于农民工进城的利弊得失之争就一直不绝于耳。一些人强调,农民工进城造成了城市住房交通等更为紧张,水、电、燃料供应更为困难,社会治安、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更为恶化;另一些人则主张,农民工进城是巨大的社会进步。一些人强调农民工进城使得农村强壮劳力流失、甚至造成粮食生产滑坡;另一些人则认为农民工将收入汇回农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那么,究竟应当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

一、农民进城的原因

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原因和动机具有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1.中国人普遍认为城市里挣钱比农村多,所以进城挣钱是主要目的2.想要出人头地。不想一辈子窝在小地方,希望成为城里人,抬高身价,荣耀门楣3.争取好的居住环境和好的教育环境4.城市里有更为完备的医疗保障5.中国人喜欢跟风6.大环境所趋,中国正在成为城市多于农村德国家。其中,农民工外出打工的众多因素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土地被征用或征收,在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近一半是城郊附近的农民,因为城市的扩展,郊区的城市化,从而使原有土地被征用,这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农民进城务工自然成为维系其基本生活的必然选择。

二、城市农民的基本状况

1.基本素质偏低
据调查,这是一支以年轻人为主的劳动队伍,35岁以下占85.5%,平均年龄为27.48岁,比整个职工年龄小10.65岁。他们中31.2%的人刚由学校毕业,首次步入社会;37.7%务农,24.9%务工;3.4%当过兵,都有一定的社会阅历,他们的文化程度:初中占65.0%,高中,中专和中技专占21.6%,小学占11.2%,文盲,半文盲为1.4%,大专及大专以上占0.7%

2.收入水平低下
2005年,广东省总工会给了一组收入数据,76.3%的农民工工资水平处于1000元以下,500——100063.2%500元以下为13.2%。珠江三角洲进城的务工人员的生活成本为每月500左右,可以看出13.2%的农民工入不敷出,63.2%的人勉强生存,而为了赚钱,他们只能靠加班。据调查,52.4%的农民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广东省有的城市工资标准太低,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应为上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但目前珠江三角洲有些城市只有20%—30%。有些学者对山东济南农民工收入调查表明:月收入300元以下占40%300—500元占43.7%500元以上占16.3%。农业部调查,2003年上亿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仅640元。

3.工作强度大
工作时间长和劳动强度大。在被调查的农民工中,一个月休息8天以上的为6.9%,休息5—7天的是5.4%,休息3—4天为11.5%,休息12天的占12.4%,没有休息的为63.8%,而且据国家统计局农调纵队对全国进行抽样调查显示,全国农民工平均务工8.1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
劳动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据调查显示71.7%的农民工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只有46.3%的劳动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的,这说明劳动合同签订率虽然高,但由于合同中霸王条款普遍存在,即使农民工持有合同也无济于事。劳动合同签订质量不高,有44.8%的农民工手中没有合同文本,而且大部分农民工对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都是不记得或是说不清。有的签署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在私营个体工商户中做工的农民工的合同签订率只有10%左右。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法》要求对劳动者承担的义务,除了采取故意拖延的办法不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外,还通过逐步清退合同工,改用劳务工,不与农民工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可以把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变为简单的干多少活,给多少钱的经济关系,以减轻企业的管理负担和劳动力成本。

5.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差
进城的农民工由于不被城市认可为该城市的成员,因此也被排除在福利之外。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生活补助,在社会保险上,厂方为农民工参保率低于30%,他们与城市居民有相同工龄却获不同工资,奖金。对于住房,公费医疗,子女教育福利更没有。有94%的务工人员根本不知道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电话号码等等。这说明,虽然中央出台了各类促进农民进城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但因某些具体部门执行不利,农民就业的服务体系并未形成。

6.职业与社会身份背离
“身份是在特定社会结构模式中所占据的一个位置简单的说,身份就是地位的不同表述。一个人的身份所代表的就是他在社会关系体系中的地位。角色是身份的具体体现,是社会地位的外在形式,通常情况下,角色的转换与身份的转换是一致的。职业是最主要的正式角色,一个人获得了某种职业随之也就获得了相应社会身份,占据一定的社会位置,但这一定状况在农民工身上发生了变异,出现了身份与角色的背离,也正因为这一现象的出现,也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

三、农民进城的影响

有利影响:

1.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大量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为当地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廉价的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进了商品的出口,使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到现代,在短短十多年的时间里跻身世界十大外贸大国,并且长期保持贸易顺差优势。


  2.为城市居民生活提供了方便。许多城市居民在选择工作上“挑肥拣瘦”,对于有些工作甚至不屑一顾,如果不依赖外地的农民工,城市的基本生活秩序都难以维持。而进城打工的农民一般为临时工、合同工,他们对工资的期望值不高,对工作条件、劳动强度、劳动报酬、社会地位没有太多的要求和考虑。他们有的从事一些城市居民不愿干的工作,例如:掏下水道、环保工人、建筑、搬运、家庭保姆等。这些农民工的到来,为当地的市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3.拉动了商业、交通、邮电、金融业的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城,成为城市中的消费群体。随着人数的增加,他们对粮食、副食品以及日用消费品数量的需求不断增多。据测算,大城市每增加10万名流动人口,每天需增加5万公斤蔬菜,10万千瓦时电力,2400万公斤水和730辆公共汽车。其中一些人从事地区之间的商品贩卖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还起到了平抑物价、活跃市场的作用。农民工每年季节性的外出集中在春耕生产、夏季双抢和春节前后,一年形成三个客运高峰期。另外,打工者经常与家人及朋友通过电话和通信联系,并把挣到的部分工资寄回家乡,这无形中促进了我国邮电、通讯和金融业的发展


 4.民工进城有助于改变农民农村面貌。农民工进城,可以接触到一些在家乡所不能接触到的新信息、新知识,城市里的约束规则也促使农民工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而收入上的差距、生活方式的差异不断促使他们努力改变自己的面貌和状况。有关资料表明,早在2000年,农民的工资性报酬就占到其纯收入的31.1%,成为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据统计,近10年进城务工青年直接带回农村的财富,平均每年超过2000亿元,打工已经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更重要的是,民工在“攒够”钱之后回到家乡,几乎都不会退回到旧时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中,而是会利用手中积攒的原始资本,利用在外面获得的见识和经验或学到的一技之长创业,他们中的多半会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大家学习和模仿的对象。

5.民工进城可以拉动内需。农民工对经济贡献的另一方面体现在拉动内需上。农民工中90%在40岁以下,作为城市劳动力中最年轻的群体,农民工不仅是生产主体,而且是消费和储蓄主体。如果农民工消费能从农村消费转型为城市消费,那么他们的人均消费水平将会大幅提高。此外,农民工对住房、医疗以及对城市基础设施的需求,将构成扩大内需的强大动力。不管是从农村的实际情况看,还是从城市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看,庞大的民工队伍同时也推动着国民经济的大发展。

不利影响:
  在繁荣的城市经济中,农民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1.对城市就业产生了一定的压力。由于农民工的进入,增加了城市工作寻求者的人数,在城市就业岗位数量一定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民工就业与城市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矛盾。


  2.加重了城市交通负担。流动人口的增加使本来就很紧张的城市交通问题更为严峻,农民工在城市流动频率高,出行率高,出行量大,并且主要依赖城市的公共交通工具,这使得交通拥挤、乘车困难的问题更为严重。通过对上海、广州、武汉、北京等城市的调查表明,大城市流动人口的出行率一般在90%以上,并且80%左右的出行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其中,依靠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量占60%以上。据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武汉六大城市测算,工交车辆的平均速度每下降1公里/小时,相当于六大城市减少了1500辆公共汽车的运输能力。随着车速的下降,城市职工上下班候车、乘车时间延长,大城市职工上、下班乘、候车时间平均延长1小时左右,为此,每个职工一年要耗费相当于50个工作日的时间。


  3.对城市的社会治安带来潜在的隐患。近年来,我国大城市的违法犯罪率普遍上升,其重要特征就是流动人口作案率增加。一方面,很多不法分子混迹于“民工潮”的大军中,从事倒买倒卖、偷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由于他们采取种种不法手段诈取钱财,故容易引发打架斗殴的现象,有的甚至发展到了行凶抢劫、杀人越货的地步,这给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相当大的威胁。另一方面,在民工中也有一部分人以到大城市“淘金”为目的,但是,有些人素质较低,只知赚钱,法律观念淡薄,有些人心存侥幸,明知故犯,在大城市从事无证经营、哄抬物价、偷税漏税等非法牟利的活动。此外,进城农民工特别是外来女工的婚恋生活像经不起摔打的玻璃花,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近些年来,广州市妇联受理的包“二奶”非法同居、第三者插足、重婚案件呈上升态势,其中女方当事人90%以上是外来打工妹。更有甚者从事卖淫嫖娼和吸毒、贩毒等丑恶活动。


  4.增加了计划生育和城市环境管理的难度。关于农民工的生育问题也成为各地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广东省目前育龄流动人口超过1800万,其计划外生育率达20%以上,其中不少是属于家庭式流动,有的甚至是专门为逃避计划生育才外出的。广州市海珠区在对全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检查中发现,没有领取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占检查人数的80%,而这些人员中又有80%属于外省来广东打工的民工。同时,大量民工居住集中的城乡结合地带和城市中心区,由于管理跟不上,常会出现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市容杂乱,人、畜发病率上升,传染病乘虚而入的现象。有些农民工把农村的一些陋习带到城市,如随地吐痰,乱丢乱扔,这不仅加剧了疾病的传播,而且对城市文明形象的塑造和城市品位的提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据测算,大城市每增加10万名流动人口,每天会产生10万公斤垃圾,排放2300万公斤污水和污染物,据不完全统计,为解决流动人口所带来的上述环境问题,一个大型城市平均需要额外支出6000万元。

四、针对农民进城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根本上讲,解决中国的农民就业问题必须立足于国内。如果农民进城的现实要求在当前体制调整中得不到适当体现,他们在城市社会中的边缘地位就将愈加突现,这既不利于解决城市问题,也不利于解决农村问题。政府应当制定公平的民工就业政策,要从过去的歧视性政策向友好型、平等型政策转变,以充分保证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劳动安全,以及享受与当地城市居民相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1.帮助进城民工做好知识储备。近年来,全国特别沿海地区相继出现了“民工荒”现象。一方面是大量民工涌入城市,另一方面是出现“民工荒”,原因何在?调查表明,目前包括长三角、环渤海湾经济带及中西部地区主要城市用工意向中,招用新农民工的企业85%以上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25%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6%的岗位要求达到初级工以上水平;近60%的岗位需要熟练工。而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有4.5%,文盲和半文盲却占到22.25%,因此农民工较低的素质已成为影响其就业的根本性因素。而另一项调查的结果更令人担忧,进城务工青年在务工地能得到系统培训的不到10%,上岗培训也很“功利”,仅限于工作需要,培训内容和工作技术单一。应支持和帮助进城务工青年参加各种相关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专业技能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基本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促使他们实现从民工到工人的转变。

2.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单靠抑制劳动力的供给,靠农村自己消化,靠地方性就业保护,都只是治水中“堵”的办法,什么是“疏”的办法呢?那就是让劳动力市场发育起来,靠市场来引导劳动力供求。因此特别是需要建立一个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市场获得了初步的发展,但离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市场还有相当的距离。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政府必须建立和培育一个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尤其要花大力气抓好民工劳动力市场的建设、规范上来。另外,发布职业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方面的信息,给进城农民以切实的就业指导。

3.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目前,许多地方已认识到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大趋势,并对原有户籍制度开始了改革。如湖州和宁波均已出台全新的户籍政策,彻底打破了城市的户籍壁垒,农民只要在小城镇建成区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均可申请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并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善待农民工就是善待我们的兄弟,必须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实行常住人口申报制和登记制,只要具有劳动岗位(正规就业或灵活就业)、合法收入或报酬,居住地就可以视为当地注册人口,并有权获得公共服务选择权和公共事务参与权。

4.取消就业歧视性政策。进城务工青年们面对的是一个正在构建的自由竞争就业态势,但另一方面却又是处处遭遇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如一些大城市对农民工实行自相矛盾的政策:一方面城市发展需要大量使用农民工,另一方面又规定几十种工作岗位不得雇用未持证的外来劳动力等等,并在招收劳动力时采取“先本市、后外地,先城市、后农村”的歧视性做法,限制了农民工的合理流动。另外,在民工子女就学、工伤医疗保障、公用设施的享用等许多方面都对进城务工农民采取歧视性措施。地方政府部门应当敞开胸襟,取消种种歧视性规定,全面清理限制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政策,规范企业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民工们也能平等地享有各种设施、服务的享用权和参与权,为民工进城创造积极有效的有利条件。

5.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大中城市对民工的接纳能力毕竟有限,更多的民工需要寻找适合自己的落脚点,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是大力发展城镇化,让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作为务工创业的新热点。因为小城镇一般不存在旧体制的福利包袱,就地转移农村人口体制障碍比较小,这是实现农村市场化的现实选择,但需注意的是大部分小城镇规模小、管理水平低,需要有选择地重点支持中心镇的发展。温州龙港等地发展城镇化的路子“小政府大服务、土地自由地转化为资本、无障碍的人口和资本流动、以发展民营经济为主”的经验值得借鉴推广。

五、对策建议

为了有效疏导大量进城的农民工,提高正面效应,我们建议:
  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进城就业是我国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我们应该以积极的措施既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维护农民与市民的平等,市场准入机会平等,公共用品共享共用。对现行的一些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清除农民进城的障碍,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依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外来人口逐步融入城市。

2.提高农民整体素质。随着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对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国家应采取相关措施,促进劳动力质量提高。将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使农民掌握必要的基本职业技术技能,以适应就业工作的需要。同时,注重对农民工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的培养以促进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城市环境的美化和有序管理。

3.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当今的户籍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影响农民进城务工的重要制约因素。虽然一些地方已经制定了政策,采取了措施,实现城乡户籍统一管理,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非“国民待遇”现象。为此,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政府应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限制。企业用工要打破户口身份界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用工条件的农民,企业有权自主聘用,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手续,并实行一条龙服务。从而为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

4.建立农民工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农民工虽然进城创造了财富,但大量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很低,农民工群体近乎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目前,应加快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主客观方面条件的制约,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不宜也不可能求大求全、齐头并进,而应坚持分类分层分阶段逐步推进的策略,依次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尤其是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而有效地逐步维护和实现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要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422f2000740be1e650e9a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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