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电梯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2019-02-07 19:40: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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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施工合同

【篇一: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项目电梯设备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年月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安装内容及合同价款

说明:1、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施工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及吊装费、检验、验收、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证全部含税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属交钥匙工程

2、本合同总价为固定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

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第二条:电梯安装工期

本工程竣工日期为 日(安装工期天,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且经甲方/总承包商/工程监理/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技术监督局运行合格证。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安装工程,且须保证严格满足总承包施工进度要求。

乙方承诺会配合总承包工程之工期,并根据总承包工程之进度计划编排本工程之进度计划。如乙方的其它书函文件所提及之工程进度与总承包工程之进度不一致,则一切须以甲方/工程监理批准的总承包工程进度计划为准,一切因履行上述承诺所引致的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金额内。

当电梯到货,且甲方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安装,乙方安装应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安装项目负责人并报送监理,经监理、甲方批复后方能施工,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付款方式:

3.1.1以银行电汇方式付款。

3.1.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安装费以人民币汇入乙方的下列帐户:

收款人户名: 行:帐号:

3.1.3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符合工程所在地税务局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足额发票。提供虚假发票或套票的,甲方将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合法发票为止,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1.4乙方指定专人: (联系电话:)负责办理安装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手续。

3.2付款阶段:

3.2 .1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批次设备安装合同价款的【40%作为安装工程款。

3.2.2 乙方在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批次设备安装合同价款的【55%,本批次设备安装合同价款的5%作为电梯安装质保金,质保金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退还(无息)。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确认的规格配置所要求的电梯布置图,向乙方提供电梯安装的土建井道结构,并相应完成电梯布置图中的各项要求。

4.1.2在整个安装施工期间内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施工支持:

4.1.2.1提供安装施工电源接口、电梯调试电源(电费由乙方承担)。 4.1.2.2提供安装施工用水接口(水费由乙方承担)。

4.1.2.3提供临时施工办公室场地(使用现场水、电、物料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1.2.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电梯材料库房位置和卸货的场地(乙方自行负责库房分割以及场地电梯材料的防火、防盗工作)。

4.1.2.5协调电梯与土建结合部位需要由土建完场的收口工作。土建结构误差范围需要电

梯厂家在电梯加工前实际测量后提出,甲方协调总包进行整改。因为乙方没有进行仔细测量而出现的误差,乙方进场后自己负责整改。

4.1.2.6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安装费。

4.1.2.7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质量及工期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服从并配合。

4.2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在电梯生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实测建筑尺寸(其中包括基坑、井道、厅门、机房、提升高度等几何尺寸),确认实际施工建筑尺寸是否与电梯安装尺寸相符,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否则甲方视为建筑尺寸符合电梯安装尺寸要求,如安装中出现的与建筑尺寸不符,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2.2乙方在电梯安装工艺中需要明确电梯降噪处理详细节点及按节点处理后降噪数据图表,电梯噪音超标乙方负责整改。

4.2.3预计安装工程开工前,派员前往工地检查土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4.2.4电梯到货后配合甲方共同接收验货,会同甲方对电梯进行仔细的开箱清点。 4.2.5负责向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安装工程及验收所需手续,按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验并承担费用,取得验收合格证、准运证等相关证件。

4.2.6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资料: 4.2.6.1提交一套安装接线图。

4.2.6.2提交详细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表、工地布置图。 4.2.6.3提交一份安装调试报告。 4.2.6.4提交一套操作/维修保养手册。

4.2.6.5提交竣工资料四份(一正三副)。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如有)中的各项细则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同时还要遵照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的具体要求进行文件资料的整理组卷工作。

4.2.7按照国家《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和本合同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保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等国家或地方标准制造、生产、维护,安装后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4.2.8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9在设备安装前及安装期间,乙方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2.10乙方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或乙方提供设施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因质量、施工安全等问

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2.1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服从总包统一管理。

第五条:安装准备工作及施工

5.1乙方施工期间应承担其施工范围内与电梯安装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及由此发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如期完成电梯安装与调试工作。

5.3安装过程中的施工报批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5.4安装后的土建填充工作,由甲方委托的总包单位负责。

5.5施工验收标准及工程竣工资料标准执行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省市有关电梯规范、规定的最新、最高标准。

5.6施工期间乙方受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安装工程质量及相关资料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5.7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及设备吊装费由乙方承担。

5.8乙方应派人到现场跟踪土建预留预埋几何尺寸及土建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5.9乙方不得安装不合格或损坏的电梯,若因乙方提供产品不合格或安装不合格造成的工期延误、交房延误、人身、财产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10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前的成品保护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移交物业公司的时间不超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30天,超过30天后保护责任转移至甲方。

5.11向甲方和总包提供施工方案,人员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需要,乙方应甲方或总包方要求进场配合,确保工程进度。

5.12乙方配合总包单位井道内脚手架搭建和拆除。

5.13乙方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合总、分包单位进行电梯精装、井道土建施工,工程整体调试及验收工作。

5.14自备安装和调试工具、仪器仪表,全面负责电梯的安装和调试。 5.15安全文明施工:

5.15.1遵守甲方和施工现场的劳动、安全纪律。

5.15.2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防火和安全作业,以及电梯、人身安全,接收甲方和现场监理的监管。

5.15.3承担乙方员工的安全责任。

5.15.4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电梯保护工作,每天下班后,将轿箱停靠在井道顶层,做好

【篇二:电梯安装合同】

/扶梯产品安装合同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电/扶梯产品买卖合同(合同号:

z0335141-z0335143,z3335144,z0335145-z0335152,zt30001,zt30002)。现甲乙双方经友好

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注: 价格中 1 含建筑安装营业税

2 包括卸车费用

2. 项目名称:太仓市原市政府地块 项目详细地址: 太仓市县府街与小北门街交叉口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乙方联系人: 车峥嵘 联系电话: 186******** 传真:0512-********

如任何一方的联系人变更,都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二、 本工程开工日期及施工周期

1. 预计开工日期: 2013 6 月(乙方将在派员进场前再次与甲方确认开工日期),计划

电扶梯部件安装、调试周期: 10 周(节假日除外)。

2 双方理解,合同价格有效的前提是,工程最终竣工移交日期最迟不晚于 2015 5月底。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 在安装人员进场前1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开工款,计:人民币

拾壹万零贰佰伍拾 (¥310250 (其中含金额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定金)

2. 所有电/扶梯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安装总额的95%

3. 在电/扶梯工程按本合同第六.1款验收完毕后6个月内,甲方付清合同剩余款项,计:

人民币 叁万壹仟零贰拾伍 (¥31025)元。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安装工作无法在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的,则甲方应在任何情况下于正式开工日期后六个月内付清合同款项。

4. 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须直接汇入合同文首规定的乙方帐户,同时注明付款单位名称和

合同号,并将支付凭证复印件按合同文首确认的联系方式传真或寄交乙方。

5. 如甲方要求或因甲方原因事实上导致分批交货和/或安装,各批次货物的款项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相应分批按比例结算。

6. 安装发票将在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具。如货物分批安装的,则发票按安装时

间分批开具。

四、 甲方权责

1. 按电/扶梯土建布置图要求完成土建施工,提供《施工必备条件》(见附件一)中所列甲

方的工作。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负责与其它施工方的工作协调。

2. 预计开工日期前三十天,如现场基本具备安装条件,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安装前的勘查工

作并予以配合。如现场尚不具备安装条件,可依照电/扶梯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在确认发货确认单时调整交货期,并于交货日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安装前的勘查工作并予以配合。对勘查时发现的土建和其它问题按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整改。整改完成之后,双方书面确认整改结果并确定正式开工日期。如无需整改,则在勘查结束后,双方书面确定正式开工日期。

3. 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4. 货物运至安装工地后,甲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室内仓库以供货物保管。如现场不具备安

装条件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连续停工超过15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货物,并且自货物交付到开始或重新开始安装前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3个月。甲方如未能做到本条规定,则需在安装前会同乙方对货物重新进行检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有权监理乙方人员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6.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使用电扶梯。

五、 乙方权责

1. 进行安装前的勘查工作,在土建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

导,在正式开工日期前派专业人员到工地现场依照电/扶梯土建布置图要求检查甲方提供的土建(包括但不限于预埋件、预留孔、门洞、机房吊钩、电源板开关、标高线及轴线和各层墙面装饰厚度等等)。

2. 按约定的正式开工日期安排人员进场开工。

3. 严格按国家有关电/扶梯安装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保证施工人员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5.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负责库房、井道、机房内的电/扶梯零部件的产

品保管。

6. 配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对电/扶梯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7. 乙方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本合同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有法定资质

的第三方完成,但应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负责。

8. 乙方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电/扶梯所需电源的接入及监控系统和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的线槽

的安装和布线。

9. 乙方仅承担本合同约定项下的相关费用。

六、 工程验收

1. 部件安装调试完成后,经乙方质量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

方递交的/扶梯安装竣工报告(格式见附件二)后7日内验收并签署盖章;如甲方既未在前述7日内签署盖章又未提出工程确实存在不合格项目的有效证明,则可视为工程通过验收。

2. 在乙方出具自检合格报告后,甲乙双方积极配合,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在3天内及时向当

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申请验收。

3. 对验收中存在的不合格项目,甲、乙双方根据合同中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分别予以

及时整改合格。

七、 移交

1. 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

1) 乙方已收到本合同全部款项及相关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款项。

2) 收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证书。

2. 双方应在安装工程项目移交书(格式见附件三)上签署并盖章。如由于甲方原因无

法办妥移交手续,自乙方向甲方递交安装工程项目移交书之日电/扶梯保管责任转移至甲方,乙方对所安装的电/扶梯的控制印板保留所有权。

八、 保修及保养服务

1. 自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免费保修、保养

服务;但最晚不超过货物按合同约定生产完毕后的18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免费保修服务均截止。

2. 免费保修期内,对确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电/扶梯故障(不包括照明灯具故障),乙方

负责保修;对因下列原因引起的电/扶梯故障、损坏等,乙方可予以修复,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1) 货物所在建筑的任何缺陷或问题所导致的故障;

2) 因甲方或业主使用、管理不当等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

3) 因甲方未能及时采取适当应急措施而加重的故障;

4) 非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实施维修保养而导致的故障。

3.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如仍由乙方保养,甲方应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中产生的材料费等

支出。

4. 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电梯的安装、调试,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质量

和安全责任,也不提供任何保修服务。

九、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须向甲方双倍返还相应定金;如因

甲方原因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相应定金。

2. 如乙方安装的电/扶梯质量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修理、更换、重

做等违约责任。

3.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的,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若连续延误达15天,乙方有权撤

回施工人员,甲方还应另行承担乙方相应的损失,期间的已安装/已交付待安装的零部件由甲方保管。

4. 乙方未按约定日期竣工,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天未按期完成安装之货物安装合同

总价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逾期竣工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安装延期,乙方有权顺延工期,同时甲方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每天未按期完成安装之货物安装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5. 如乙方延期竣工达3个月或以上的,除继续计算上述逾期竣工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决

定是否解除合同;如决定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合同应视为因乙方原因于通知送达之日被解除。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其他原因安装延期达3个月或以上的,除继续计算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外,乙方还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决定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合同应视为因甲方原因于通知送达之日被解除。

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在合同第二、2款约定的最迟日期前完成竣工移交,则乙方有权

调整合同价格;如双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就新合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则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本合同应视为因甲方原因于通知送达之日被解除。

7.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

8. 在任何情况下,双方相互承担的各种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总金

额。

十、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合同任一方均可向其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它

1. 本合同总金额含乙方一次进场及勘查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多次勘查或因甲方要

求对本应一次履行的本合同工程内容分批履行,甲方应另行支付乙方因此造成的额外支出费用(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另行商定)。

2. 本合同各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送达往来函件。双方确认,合同文首的地址及传真号

码为各方有效的函件或传真送达地址,合同一方按该地址及传真号码向对方发出函件或者传真后两日,即视为已送达。如合同一方地址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上述期限届满时即视为已送达。

3. 本合同全文打印,手写内容须经双方签字和盖章确认。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双方应签署

书面变更协议。

4. 本合同各附件及电/扶梯土建布置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合同未列入之条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6.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年月

【篇三:施工电梯租赁合同(范本)

建筑施工现场

施工升降机(人货电梯)

租赁合同

租用单位:

出租单位:

施工升降机(人货电梯)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施工升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升降机基本参数:

1、施工升降机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出厂时间:

2、载重量/每个轿箱 kg

最大安装高度:m

设臵 道附墙

二、施工升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施工升降机仅限于在苍南县,用于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施工升降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施工升降

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臵齐全有效的施工升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苍南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的报装告之手续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苍南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5、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6、甲方负责混凝土基础以上的施工升降机性能完好。

7、施工升降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8、甲方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升降机操作证)______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

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涉。甲方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在施工升降机进场前 天向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基础图纸制作施工升降机基础。

10、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升降机管理手册、具有相应资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的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施工升降机出厂合格证、施工升降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12、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施工升降吊进行维修保养。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施工升降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倍扣除租赁费。

1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或由于劳资方面纠纷的原因,造成塔机停用则倍扣除租赁费。

14、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升降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

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施工升降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施工升降机未能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升降机专用电箱和符合施工升降机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不得强迫甲方司机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5、乙方对域施工升降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臵等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施工升降机运输、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退场顺利进行。

6、在施工升降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7、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9、塔机退场时将施工升降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并对甲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施工升降机租赁费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177d392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e60e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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