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经纪合同74334

发布时间:2020-06-18 08:46: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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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经纪合同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艺名/昵称: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账户: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权 威、丰富的经纪资源。

2. 乙方拥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有志于逐步提升演艺水平和知名度。

3. 现甲乙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约。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进行甲 方之经纪推广的各项合作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定义解释:

直播平台:指互联网公司拥有或运营线上演艺平台,如:腾讯 now直播、

陌陌、花椒、映客、斗鱼TV、多玩丫丫、熊猫TV、虎牙TVLive直播等网站 及子网站、客户端、app应用以及将来新注册、开发的与视频秀场业务有关的 一些网站、应用等的总称。

1. 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甲方独家担任乙方互联网线上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公司,就乙 方的线上演艺事业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演艺、 线上游戏代言等相关活动。

1.1网络演艺:

甲方代理乙方在线网络演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线上演艺的个人直播间 互动演艺、众筹、线上演唱会、线上歌友会等现在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互 联网产品及线上演艺形式,经纪合作期间,甲方在遵循维护良好合作及有利于 乙方演艺事业发展的基础上,甲方有权在合作范围内自主管理乙方在线上演艺 平台的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积极进行企划宣传。

1.2商务经纪:

甲方代理乙方商务经纪,如麦序广告、游戏代言、产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认 为乙方应当接受的各类线上商务活动。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务经纪时,需与乙方 另行签订书面合约,乙方承诺不可将商务经纪权益授予给合约以外的第三方。

2. 合作期限:

1. 本合约合作期限为[三]年,即自2018 ]年[X]月[X日至]2021 年]X ]月[X]日。

2. 本合约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合约的 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自动续约三年。

3. 直播约定:

1. 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视频秀场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演艺。

2. 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数: 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时长1小时

为一个有效直播天数)。

3. 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时长: 小时/月。

4. 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直播约定内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直播收益 所得进行扣减甚至解除合约,标准详见《主播管理条例》。

5. 如需对直播约定做出调整和修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经纪

合约补充协议》即可,且以补充协议的约定条例为准则。

4. 收益分配:

第一条合作费用

1. 乙方每月可获得的合作费用为人民币/月(大

写: ),甲方应每个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合作费用

(节假日顺延)。

2. 乙方每参加以下直播活动,即可获得合作费用的标准如下:除去平

台主播礼物分成比例 %

如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参加了上述活动以外的直播行为,其可获

得的合作费用标准将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进一步确认。

甲方应在上述每一项活动结束后的 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

(节假日顺延)。

5. 各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独家在全国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双方达成一致的线上 演艺事务活动和工作。

2. 乙方可以享有甲方为其策划并安排的线上演出、包装等互联网产品宣传推 广资源,乙方需遵从线上演艺平台对运营规则的相关约定。

3. 乙方有权拒绝色情、暴力、违规、违法、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有损 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要求和工作,并有权要求赔偿。

4. 乙方保证于本合约签订时,并未与任何第三方存在经纪合约或有与本合约 有冲突的约定;与甲方签订本合约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第三方签 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

5. 合约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权线上(互联网) 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与演艺事业相关的事项,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合 法权益的行为,如有第三方联系或邀请乙方参与线上演艺活动的,乙方应 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艺活动并签订合约,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 洽谈或达成任何线上合约。

6. 乙方同意将甲方作为独家互联网演艺分享平台,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未经 甲方同意不在甲方以外的互联网公司、公会或者家族等进行表演。

6.保密

6.1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漏本合约和其他相关往来文件的内

容,但为履行本合约约定义务所需进行的正当披露除外

6.2为履行本合约涉及的商业活动计划、策划方案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均为保密 信息。

6.3本合约下保密义务在本合约终止后两年内仍有效。

7. 违约责任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至少 24个月综合收益

(含薪资、礼物收益以及其他相关收益)的违约金。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台和公会表演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第三方的邀请、组织从事表演等商业活动;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商务经纪等活动;

4)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线上(互联网)第三方的明星周边等代理;

5)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线上演艺平台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同类经纪或演艺合同的;

7) 其他经甲方认定为构成违约的行为。

7.2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的一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8. 争议解决

因本合约引起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合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约。

甲方:

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09a6f6100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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