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张三 李四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王五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惠州市XXXX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的
■设立 □变更 □注销(□简易注销登记) □备案 □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
□证照管理 □企业迁移 □其他 手续。
2、■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1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 签 字:王五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张三、李四
2016年 2月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08412bd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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