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的禁忌
作者:雷颐
来源:《上海采风月刊》2011年第03期
名目繁多的各种“禁忌”是人类社会自远古以来的普遍现象,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的经典著作《金枝》将原始社会的禁忌行为作了分门别类的深入研究。其中之一,就是词汇的禁忌。直到现在,所有社会仍有各种各样的词汇的禁忌。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种种禁忌,包括词汇的禁忌,毕竟是越来越少。因此,词汇禁忌的多少,往往可作为时代、社会“发达”与否的标志之一。
中国的词汇禁忌史来尤多,不知避讳就身陷牢狱之灾,许多人还因此丢掉脑袋。由于禁忌的有关规定并无严格的“法治化”,为官家提供了操作空间过大的“自由裁量权”,百姓稍不留意就可能犯禁罹罪。例如,对帝王姓名避讳的惯例是讳名不讳姓,但李唐王朝就曾讳“李”。所以开元三年、十九年朝廷曾两次“禁断天下采捕鲤鱼”;曾有规定“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有卖鲤鱼者被杖六十,盖因“鲤”为“李”也。所以,鲤鱼也被改称“赤公”。宋代苏轼的《庐山二胜·开先漱玉亭》中即有“愿随琴高生,脚踏赤公”之句。安禄山之乱是唐王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所以唐肃宗李亨对“安”字甚恶,认为有害天下,故将许多有“安”的地名改为他名。据著名史学家陈垣在《史讳举例》中的不完全统计,30多处地名中的“安”字被改,如将安定改保定、将安化改顺化、安康改汉阴、保安改保宁、遂安改晋康……中国官权向来强大,甚至地方官也可要求属下、百姓避其名讳,州官田登不许人用“灯”字,于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已是尽人皆知的成语。
说来有趣,清王朝是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入关,定鼎中原,曾被中原“华夏”视为“狄夷胡虏贼蕃”等,因此清初对这些字深深忌讳。如明末的“红夷大炮”,清政权改为“红衣大炮”,直到“盛世”乾隆时编纂《四库全书》,还对书中的虏、狄、夷、胡等字作了改、挖。虽然雍正、乾隆对此都曾明确表示不以为然,但编书的史臣对真实的“圣意”体会至深,仍不敢不改。从清初对这些字的改、挖,到雍正、乾隆表示不必改、挖而编书史臣却仍然改、挖的这段历史,可以看到原本属“狄夷胡虏”的清政权入主中原后、又以“华夏”文明代表自居的矛盾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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