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内地城市考察学习“创业后续服务”工

发布时间:2016-03-31 17:43: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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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内地城市考察学习“创业后续服务”工作的

汇报材料及思考

根据市人社局领导的安排,经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领导批准,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张燕挺带队,市人社局培训处吕涛、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培训指导科徐涛、办公室秦志军组成考察组,于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至九月二十五日,对西安、石家庄、温州、合肥四个城市的创业后续服务工作进行考察学习。四个城市的创业后续服务工作各有千秋。其中,合肥市、石家庄市的经验最具典型,值得借鉴。共同特点是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政策到位、服务全面、工作扎实。

一、 基本概述

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起步于年,发展贯穿整个“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尤其是自年初合肥市被人社部正式批准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创建工作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创新工作举措,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一是参与创业人数大幅增加。年以来,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9.8万户、私营企业4.4万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3761个,较2008年分别增长466%271%116%,直接参与创业人数超过10万人。二是促进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年以来,全市新增就业36.19万人,年均增长速度16%;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新增10.27万人,较年增长了19%。同时,就业援助工作得到不断推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实现了“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的目标。三是拉动经济增长作用明显。以扶持初始创业为重点,依托全市112个、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企业2568户,上缴利税达2.1亿元。年,私营企业对全市工业产值贡献率达26%,较年提高4.8个百分点。四是创业服务平台不断拓展。全市已建成8个创业孵化基地、32个农民工创业园、46条创业街、26个大学生创业园、15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50个创业示范点。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四个创新”:

(一) 创新“四个机制”,以坚强的组织领导抓创建。

一是建立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人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二是建立全市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和副召集人,市人社局、财政局、工商局等38个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业就业工作中的问题。三是建立“1+X”的创业就业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作为牵头单位,出台一个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总体文件,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作为X个组成单位,各自出台实施细则,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建立评比表彰工作激励机制,坚持每年开展各类就业工作先进典型的评比、表彰活动,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全部参加表彰大会,此项工作已连续开展9年,发挥了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二) 创新“七大政策”,以完善的政策体系推创建

一是降低创业准入门槛。允许大学生等各类创业者进入法律规则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允许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零首付”注册50万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市工商部门已经办理大学生“零首付”注册企业1468户。二是放宽创业经营场所。同时,出台《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创新提出允许在特定路段和时间段,开辟夜市和摊点群,解决创业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场地问题。目前,全市已有近30个创业摊点群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强化创业培训手段。计划3年内在全市建立300个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培训合格学员免费提供1-3个月的创业实训,促进创业培训与创业行为实现无缝对接。目前,全市已建立创业实训基地337个,4387名创业者进入实训基地实训。四是加快创业场地和示范点建设。提出每年新增1.8万平方米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并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年形成10个以上的创业示范点。对入园的各类创业实体,除免收相关费用外,还免交物管费、卫生费等管理性费用。五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市建立1亿元创业引导性资金,其中市本级投入5000万元,各县(市)区(开发区)配套安排。同时,鼓励银行单独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有河北省“创业帮扶工程定点服务机构”,每帮扶一人成功创业(享受包括专家指导在内的2项以上创业服务,取得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同时带动2人以上就业),就可得到1500元的财政补贴。六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小额贷款贴息条件的贷款人,自行提供担保,到邮政储蓄银行、徽商银行以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在合肥市各分支机构,申请用于从事合法经营项目的贷款,采取“你贷款、我贴息”的办法,由市财政给予小额贷款资全额贴息,有效解决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担保机构担保基金不足、机制不灵活以及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七是大力扶持初始创业。允许非正规就业组织3年内免于办理工商登记,允许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对毕业2年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在合肥创业的,免收劳动人事代理等费用,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

(三) 创新“七项服务”,以和谐的创业环境助创建。

一是组织开展系列创业服务活动。市委、市政府将2010年、2011年份分别作为合肥市“创业促进年”和“创业服务提升年”,下发了专门文件,制订了实施方案。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分工,认真组织开展“优化创业环境”、“骄子创业我来扶持”、“巾帼创业帮扶”、“农民自主创业来致富”等30多项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氛围。二是夯实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全市所辖三县、四区、三个开发区均成立了创业服务中心,街道、乡镇设立了创业服务所,社居委、行政村设立创业服务站。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5名。各创业服务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各创业服务站配备“实名制”信息员1-2名。与此同时,在机制、人员“到位”的基础上,市里每年结合“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下拨各街道、社区专项工作经费近400万元,组织开展基层工作人员培训15场、近2000人次,有效确保了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建立创业服务大厅。为提高创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创业者各个部门跑政策咨询,庐阳区创业服务中心投入近百万元,建立了全省首家创业服务大厅,为包括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场地安置、小额贷款、创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四是强化创业指导服务。在已成立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力量,扩大规模,新聘百余名专家组成“创业导师团”。对创业培训合格的创业者,由本人自愿选择创业专家作为导师,经专家同意后,创业导师负责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论证、小额贷款、开业登记等全程创业服务。为进一步发挥“创业导师团”的作用,市人社局还编印了《合肥市创业服务专家简介图册》,免费发放给基层各创、创业服务机构、窗口。五是探索服务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新途径。高校毕业生是创业工作的主力军,更是做好创业服务的着力点。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高校毕业生创业,市人社局牵头编印了《大学生创业指南》等宣传材料,与此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与高校就业部门的联系。一方面,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展创业政策进高校、创业服务进高校等活动;另一方面,主动邀请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等各大合肥高校负责人及部分高校毕业生代表,召开大学生创业服务恳谈会,受到了各大高校以及广大高校毕业生的热烈欢迎。六是指导创业者做好项目选择。合肥市从广泛收集的300多个创业项目中,多次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近百个适合不同创业者需求的项目,于20091110日,正式开通了创业项目库。与此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全市首届“挑战杯”创业项目征集大赛活动,向社会广泛征集创业征集项目近2000个。七是率先在全国举办两届“中国.合肥技工节”。邀请200户创业企业参加创业成果展示,营造更加浓厚的尊重劳动、崇尚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四) 创新“四大举措”,以及健全的考核体系促创建

一是制订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两年创建期内,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2万户以上,私营企业1.6万户以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0.2万户以上,通过创业成功带动就业25万人以上;创业培训0.7万人,培训后学员创业成功率不低于50%二是建立一整套目标管理体系。市政府将创业就业工作目标列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指标和内容,写入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并将省创业就业工作目标及时进行分解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按时完成。三是实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状管理。为了确保创建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在200986日召开的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上,与各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人社局、财政局、经信委、工商局等8个部门签订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责任状。四是建立完善督导检查。市政府组成四个督察组,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创建长也行城市工作绩效考核评估的通知》要求,细化任务,不定期地对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接相关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协调解决问题,保证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 当前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缺乏一个明确统一的指导意见,工作内容、范围、标准、职责不十分明确。与同级相关部门的业务交叉问题也依然存在,比如创业培训工作人社部门几个处室都管,形成相互扯皮;再如人事、劳动合并后,职介、人才交流服务两个市场仍处分割状态,信息沟通不畅,且由于业务限制,为创业服务的主动性不强。

(二)创业服务机构,特别是基层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编制、经费等问题仍难解决。我市街道、乡镇现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大部分均为设立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协理员,这类人员处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外,编制、福利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极大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人员流动性很大。

(三)部分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如税务部门在对新办的私企和个体工商户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上,态度不够积极主动,推诿、刁难情况时有发生,致使享受到减免税的企业数量较少;有些扶持政策随创业活动的发展,也应及时调整。比如目前实行的个贷5-8-10(万)的限额,一是不能满足创业者创业活动的需要,二是不能满足完成上级下达的放贷任务的需要;财政部门在企业贷款贴息的问题上,顾虑重重,行动缓慢。

问题凸显:创业政策、创业环境还需进一步放宽和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引导和加强。

三、工作建议

首先尽快成立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机构。或在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区(县)就业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劳保所、社区(村)劳保站增挂创业服务工作机构名称,或明确赋予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创业培训和后续服务的市场推介和宣传。

1、充分利用现有创业培训机构、各区()劳动保障一站式服务大厅窗口作用,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创业项目展示、创业项目评估、专家诊室、小额贷款、政策扶持等一系列服务。充分、合理有效地使用我市目前创业培训补贴1250/人标准中后续服务600/人的政策。

2、积极利用多种媒介宣传创业培训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以及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上,专门开辟创业培训专版,宣传推介创业培训项目、树立创业成功典型,及时宣传创业培训项目情况、活动动态,方便学员、教师和各层次人员了解、熟悉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和创业后续服务的社会影响。

(二)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台账

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各种台账是搞好创业培训后续服务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申请拨付创业培训后续服务经费的依据和条件。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各种资料台账。

1、成功创业学员台账。主要记录培训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失业登记证号、项目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信息。

2、小额担保贷款台账。学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失业登记证号、项目名称以及营业执照、贷款基本情况。

3、创业培训回访台账。重点做好上门服务记录台账和电话回访记录台账。

4、创业培训学员基础资料台账,学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基本信息台账。

(三)加强专家志愿团队伍的建设。

1、完善和充实我市创业培训后续服务专家志愿团队伍。在原有基础上,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报刊、媒体等方式招募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各种行业专家、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官员,组建和充实创业咨询专家队伍,初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后续服务专家队伍。

2、开展对创业培训学员创业计划书的评定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对撰写了创业计划书并具体实施的参训人员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其优先办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依据。

3、根据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工作发展的特点,制定发展计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开展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定期安排专家驻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可进行面对面咨询解答、接听热线电话咨询解答、网上解答等活动。

(四)做好创业项目征集、评估与推广工作。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的介绍、评估服务是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品牌的重要措施,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展服务内容,充实服务手段。

1、建立本地区创业项目资源库。可采取收集已成功创业的创业者的项目,通过网络、媒体征集,与有实力、有较好诚信度的项目提供方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发和征集一批适合中小创业者创业的项目。

2、做好创业者的开业指导。由创业培训机构和相关专家对创业者提出的具体经营项目进行评估,帮助创业者选择和确定创业方向和项目,降低创业者创业风险,提高其创业成功率。

(五)加强对参训人员的政策咨询和政策扶持

针对参训人员提出的涉及工商登记、税务办理、融资服务、劳动保障事务等政策支持方面的问题,采取集中咨询、电话回复和网上答复等形式为其进行解答和帮助。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根据其具体情况,享受工商、税费减免及相关创业政策扶持。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适当优先办理。针对不同学员的情况,可为其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

(六)引入专业咨询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后续服务。

以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为依托,培育和扶持一些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有较高专业技能和有较高诚信度并有意愿为中小创业者服务的专业咨询机构,帮助创业者和企业主解决自己企业的个性问题。

四、工作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后续服务长效机制。

高度重视创业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措施,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和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制度。要将创业培训质量和带动效果作为创业促进就业的主要考核指标,纳入就业再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

(二)建立创业培训工作机构和创业服务平台。

成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做好创业培训教学及后续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账,确保学员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加强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各地要结合当地产业结构特点,按照创业实训基地的条件和要求,本着自愿申请,公开认定,统一挂牌的原则,认定一批创业培训实训地基。有针对性地引导有创业实训或见习要求的学员,根据自身创业需求,学习创业技能,参与创业实践。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培训机构和创业服务中心要在当地人力资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创业培训工作自查自纠,建立和落实“师资选聘制度、专家答辩制度、培训质量现场检查和暗访制度,后续服务跟踪督查制度”,巩固我市创业培训成果,发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

现在确实是创业的人很多,关于创业培训的机构也很多,但是创业培训并不是很简单的一回事,创业培训的后续服务是不可缺的,但很多创业者都忽略了这个问题。

创业培训不仅在于培训过程,更重要的是培训的有效性和成功率,追求的是创业成功后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创业培训决不能“一训了之”,更需要培训之后的后续保障服务,督促指导学员继续努力,帮助解决创业中的棘手问题。简言之,是“扶上马,送一程”,甚而“送几程”。

后续服务是创业培训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当前创业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毕竟,仅仅接受了几天培训的学员多是“意愿创业”,且能力有限,要付诸行动,引导与帮扶不可或缺。须知,初次创业的成功率极低。若要使耗时耗力耗财的创业培训成果不至于付之东流,后续服务更显得责任重大。

就当前而言,创业培训后续服务最主要的应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政策服务。出台更多的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尽可能地扩大政策的扶持面和扶持力度,依靠优惠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吸引创业人才。最关键的是,各种优惠政策必须真正顺利地落实到位,真正惠及每一位创业者。政策脚踏实地,创业才能遍地开花;二是人的服务。创业培训部门必须注重培训质量监控,突出培训效果。为培训学员建立创业档案,通过帮扶、追踪、回访等多种方式,为学员提供创业咨询,帮助解决创 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业是培训的延续和拓展,一个创业成功率高的培训必定是对学员创业投入更多、服务更多的培训。

从创业培训到创业实践,创业者最希望的是前方有目标,背后有动力,一路走来春暖花开。这就为我们的创业就业服务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后续服务仅仅是这一机制的一项内容。

考察组

0一二年十月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e9f3d0a102de2bd97058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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