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2019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招生批次
招收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的招生分三批次进行:
1、第一批招收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招收政策性借读生;
3、第三批招收普通借读生(即积分生)(在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完成后,学校仍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根据学位数按照积分入学的办法招收)。
二、关于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的说明
1、借读生:非里水镇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里水镇公办学校属借读生,借读生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
2、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2019年佛山市政府最新修订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并在里水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子女。
3、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我镇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条件和资格审核工作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执行。
三、里水镇公办小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校 | 计划招生数(人) | 计划招生班数(班) |
里水中心小学 | 810 | 18 |
里水小学 | 405 | 9 |
旗峰小学 | 675 | 15 |
麻奢小学 | 225 | 5 |
绿欣小学 | 225 | 5 |
展旗学校 | 225 | 5 |
同声小学 | 135 | 3 |
和顺中心小学 | 495 | 11 |
和顺小学 | 225 | 5 |
金溪小学 | 225 | 5 |
4、里水镇公办小学本地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招生辖区划分表
本表所指的入学地段户籍生是有时限性的,是指2019年4月15前(含4月15日当天)入户在册的地段户籍生。之后迁入的户籍生由里水镇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读,不能保证就近入学。
学校名称 | 地址及联系电话 | 里水镇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 |
里水中心小学 | 里水镇赤坎路7号 电话:85618321 | 村(居):里水城区、草场、洲村、胜利、流潮、新联 楼盘:里水第一城、糖果悦园、糖果雅苑、糖果花园、金名都、山海汇花园、恒大金碧湾、恒大金碧海岸花园(御景半岛)、中海金沙里、长信公馆 |
旗峰小学 | 里水大道南6号 电话:85613139 | 村(居):甘蕉、大冲、沙涌、大步、河村(里水镇户籍)、北沙(里水镇户籍) 楼盘:碧桂园山水桃园、星照人家、锦绣蓝湾、锦绣公馆、君景湾、金色溪谷、珠江峰景湾、翠林豪庭、领湖畔山 |
里水小学 | 里水镇新兴路56号 电话:85616925 | 村(居):邓岗、里水、河村(非里水镇户籍)、得胜(里水镇户籍) 楼盘:丽景苑、新天地广场、海纳公馆、香堤水岸、星御名都、柏悦华府、海纳豪庭、海纳豪苑、时代花生苑、万冠广场 |
麻奢小学 | 里水镇麻奢村教育巷10号 电话:85632913 | 村(居):麻奢、宏岗、赤山、布新、岗联、大石、得胜(非里水镇户籍生)、北沙(非里水镇户籍生) |
和顺中心小学 | 里水镇和顺美景大道电话:85107333 | 村(居):原金溪城区、石塘、逢涌、小布、汤村、金利、鲁岗、贤僚、建星 楼盘:海畔花园、中信金山湾、中信山语湖、长信御景华府(上品湾) |
和顺小学 | 里水镇和顺小学路 电话:85119325 | 村(居):原和顺城区、共同、和顺、鹤峰 楼盘:顺景楼、嘉怡花园、文和花园 |
金溪小学 | 里水镇和顺沿江南路6号 电话:85120913 | 村(居):文教、白岗、瑶头 楼盘:中恒海晖花园、金溪尚筑、金溪蓝湾 |
绿欣小学 | 里水大道南绿地香树花园二区 电话:85616735 | 楼盘:绿地香树花园、长信御景峰 |
同声小学 | 南海区里水镇沙涌居委会上沙村 电话:85683208 | 楼盘:十里尚堤花园、十里尚堤南苑(天御江畔)、万科金域缇香 |
展旗学校 | 里水大道南展旗学校 电话:85682201 | 楼盘:绿琴花城(班芙)、保利紫山花园、保利国际花苑、保利紫滨 |
5、日程安排
项目类别 | 序号 | 日 期 | 事 项 |
前期 工作 | 1 | 4月8日 | 公布招生方案 |
户籍生 | 1 | 4月9日—— 4月15日 | 户籍生网上报名 |
2 | 4月 20 日 | 家长带申报的纸质材料到学校现场提交 | |
3 | 4月22日—— 4月28日 | 经过学校审核纸质材料通过的,但网上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如有异议可在网上提出申诉 | |
4 | 5 月10日 | 录取结果公布 | |
政策性借读生 | 1 | 4月16日——4 月24日 | 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 |
2 | 4月 27 日 | 家长带申报的纸质材料到学校现场提交 | |
3 | 5月16日—— 5月26日 | 经过学校审核纸质材料通过的,但网上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如有异议可在网上提出申诉 | |
4 | 6月21日 | 政策性借读生录取结果公布 | |
积分生 | 1 | 4月 —— 5月 | 积分生报名 |
2 | 6月中旬 | 公布积分分数和积分学位数 | |
3 | 6月下旬 | 公布录取名单 | |
六、特别提示
1、由于全国学籍系统的规范要求,申请人凡是已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含在外地学校),不得再报读小学一年级,因错误入读造成退学的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本人承担。
2、2013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不符合报名资格。
3、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学校交纸质材料报名,家长要详细阅读入学报名指南。网上报名系统每天开放的具体时间:7:00——22:00。
4、非户籍学生提交入学申请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和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请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七、咨询地点和电话
咨询地点:里水镇通津正街96号里水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内(里水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5613163
八、投诉电话:85613163
里水镇户籍学生入学报名指南
(第一批)
1、招生对象
招收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具有里水镇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办法
家长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是报名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母所在页)
1、报名平台: 电脑版网址: http://bm.nhedu.net
手机微信关注南海教育公众号:nhjyjwx
2、报名流程:
序号 | 日期 | 事项 |
1 | 4月9日——4月15日 | 户籍生网上填报资料, 4 月 15 日 22 时截止报名 |
2 | 4月 20 日 | 家长带申报的纸质材料到学校现场提交 |
3 | 4月22日——4月28日 | 经过学校审核纸质材料通过的,但网上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如有异议可在网上提出申诉 |
4 | 5月 10 日 | 户籍生录取结果公布 |
三、注意事项
1、各小学的招生范围划分请详细阅读《里水镇各小学本地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招生辖区划分表》中的内容。
2、由于全国学籍系统的规范要求,申请人凡是已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含在外地学校),不得再报读小学一年级,因错误入读造成退学的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系统每天开放的具体时间:7:00——22:00。
4、各招生学校的具体安排请查阅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5、咨询地点:里水镇通津正街96号里水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内
(里水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5613163
非里水镇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
入学报名指南(第二批)
一、招生对象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政策性借读17类条件之一(详见下表)的,并在里水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子女。
二、报名办法
家长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是报名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政策性借读生的申报材料。(户口簿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母所在页)
1、报名平台 电脑版网址: http://bm.nhedu.net
手机微信关注南海教育公众号:nhjyjwx
2、报名流程:
序号 | 日期 | 事项 |
1 | 4月16日——4月24日 | 政策性借读生网上填报资料,4 月24日 22 时截止报名 |
2 | 4月 27 日 | 家长带申报的纸质材料到学校现场提交 |
3 | 5月16日——5月26日 | 经过学校审核纸质材料通过的,但网上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如有异议可在网上提出申诉 |
4 | 6月21日 | 政策性借读生录取结果公布 |
三、注意事项
1、各小学的招生范围划分请详细阅读《里水镇各小学本地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招生辖区划分表》中的内容。
2、由于全国学籍系统的规范要求,申请人凡是已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含在外地学校),不得再报读小学一年级,因错误入读造成退学的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本人承担。
3、政策性借读生报名学校不一定是入读的学校,政策性借读生如超出招生计划,将由里水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4、各招生学校的具体安排请查阅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5、网上报名系统每天开放的具体时间:7:00——22:00。
6、咨询地点:里水镇通津正街96号里水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内
(里水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5613163
四、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及申报材料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 部门核查 |
1 | 优抚群体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委托监护公证书 | |
2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3 | 里水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里水镇监护人户口簿 | ||
4 | 里水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 《收养登记证》;里水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 ||
5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里水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 ||
6 | 居住在里水镇且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核查身份 | |
7 | 引进人才类 | 在里水镇居住,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
8 |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里水镇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 |
9 | 引进人才类 | 里水镇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
10 | 在里水镇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11 |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里水镇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 |
12 | 投资贡献类 | 在里水镇居住,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区政府认可证明(具体细则由各区制定);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13 | 在里水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14 | 境外群体类 | 在里水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区教育部门向区侨办确认身份 |
15 | 在里水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区教育部门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身份 | |
16 | 其它类 | 在里水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在里水镇连续5年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里水镇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17 | 其它类 | 父母一方是里水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父(母)里水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 |
附 | 过渡期类 | 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继续按照原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 | 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 |
说明: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2、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3、政策性借读生须认真对照是否真正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以免耽误下一阶段普通借读生的积分申请。
其中第16类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材料要求:
1、户口簿:学生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页);
2、出生证:学生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里水镇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证明,有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至报名截止之日为止已在里水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②在区工商部门发出的在里水连续5年以上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③在里水依法纳税连续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4年4月至2019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
(注意: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连续居住五年的材料证明。)
4、连续5年社保证明: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4年4月至2019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中间一个月也不能够中断。
5、固定住址证明:
提供在里水居住的房产证、或有效的里水住房租赁合同、或由里水镇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提供材料如下:
①自有住房的,报名时需提供位于里水的房产证;
②属于租房居住的,须提交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该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在该居委会(或村委会)管辖范围,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
③居住单位宿舍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再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居住意见,证实这个企业在该居委会管辖范围。
6、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提供位于里水的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的、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或经营执照。
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报名指南(第三批)
一、招生对象
在里水镇居住且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登记记录为准)并持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里水新市民,其未曾入读公办小学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二、招生办法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按《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凭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在第一、第二批次招生完成后,根据各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全镇统一积分,按照积分分值高低,由里水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额满即止。如不服从安排,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不符合录取条件的积分生,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三、申请报名时间、地点
1、积分入学申请时间: 具体时间请留意里水镇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积分办)发布的信息,市民也可以到产权房或居住地所在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
2、报名地点:新生父母产权房或居住地所在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
提示:申请人需在申请期内提出积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办法
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产权房或居住地所在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提交申请、积分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五、咨询电话
里水镇积分办电话:85620997
南海区里水镇教育局
2019年4月 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e374489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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