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教案(2)(新人教版必修2)

发布时间:2019-09-06 20:24: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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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框 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教学目标】识记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含义;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作用。理解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基层民主中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结合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作用的分析,培养学生观察生活的能力,提高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学习基层民主的形式,分析其意义,提倡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共建祥和文明社区,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体验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价值。

【教学重难点】村委会、居委会及其作用,公民在基层管理组织中的参与的形式和作用

【教学设计】

第一课时

从“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中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在我国最基层的组织是农村和城市的小区。民主管理要想真正的得到实现,首先就应该在农村和小区这两个中国最基层的组织中实现。

探究与共享:(1)在我国农村、城市,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的机构是什么?(分别是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2)从上述“村民道德评议会”的活动看,村民是如何通过基层民主自治机构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村民通过村民委员会发表意见,对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参与管理,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凡是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都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村里的日常事务。) (3)我国发展基层民主有什么重大意义?(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可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一、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1、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机构。它是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村委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村委会设立的目的是让村民自我管理本村日常事务。村委会的成员都是由村民直接投票产生,其最高代表是村委会主任。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民在民主管理上的伟大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199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至今,全国有31个省份全部完成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与以往相比,2004年村委会选举有几个显著的特点:农民参选热情高;村委会干部素质明显提高;大多数村民选举能做到:“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不少,农民该有的权利一点不留”。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经历了一个有委任制到选举制、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的转变过程,实现了有不规范到逐步规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e00dfb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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