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2008年创模工作总结
一、200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08年,我办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一年来,我办合理调整工作部署,着力推进《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是完成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草案)》的起草和报审工作。今年6月,我办根据2007年11月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精神,组织人员调研了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随后,我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意见,并于2008年8月召集由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政府目标办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再次对《决定(征求意见稿)》
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几经修改,形成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草案)》,并于9月份完成了上报工作。
二是完成了《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我办于11月上旬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准备事项的通知》(人常办发〔2008〕73号)和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后,就着手《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起草,并在完成《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通过下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对《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几经修改,完成了《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并已上报市政府。
三是完成了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督促上报工作。按照《纲要》关于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的要求,我办于11月初向各县区、各部门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报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县区、各部门均按规定要求向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办科学调整立法工作部署,注意正确处理法制统一和体现地方
特色的关系,注重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一是完成了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和报审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我办完成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市无公害蔬菜发展管理条例》两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和报审工作,其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施行;《市无公害蔬菜发展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二是完成了9件政府规章草案的协调论证、审查修改和报审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立法计划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我办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要求,完成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市旅游管理办法》和《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9部政府规章草案的协调论证、审查修改和报审工作,其中前7件政府规章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公布施行。
三是完成了20余件立法征求意见稿的答复和建议工作。我办按照征求意见的具体要求,及时对省政府法制办、市人
大常委会各工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立法征求意见给予答复和建议。主要有《土地复耕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划管理办法》、《省部门统计管理规定》、《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等20余件。
在具体工作中,我办不断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一是立足实际,勇于创新,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切实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增强了立法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二是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工作机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着力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针对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些工作。
一是建立了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针对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实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办起草了《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草案)》和《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草案)》,并于今年年初提
请市政府审议。7月份,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发布了这2件政府规章。
二是圆满完成了全市第三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根据省政府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方案,我办在年初就制定了全市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方案。从1月18日我办组织召开第三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动员大会,并举办第一期持证执法培训班开始,至6月底第三轮持证执法培训结束,我办共举办市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培训班8期,培训执法人员2698人,并指导县、区政府举办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4758人。这次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培训工作质量,对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更新服务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能力都起到了有力的引导作用。
三是完成了全市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我办在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中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的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工作。对行政执法单位,依法颁发执法主体资格证,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组织严格禁止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从7月份我办在市委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