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2008年全年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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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2008年创模工作总结

一、200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08年,我办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以下简称《五年规划》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稳步推
一年来,我办合理调整工作部署,着力推进《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是完成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草案)》的起草和报审工作。今年6月,我办根据200711月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精神,组织人员调研了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随后,我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意见,并于20088月召集由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政府目标办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再次对《决定(征求意见稿)》

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几经修改,形成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草案)》,并于9月份完成了上报工作。
二是完成了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我办于11月上旬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准备事项的通知》(人常办发200873号)和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后,就着手《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起草,并在完成《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通过下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对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几经修改,完成了《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并已上报市政府。
三是完成了各县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督促上报工作。按照《纲要》关于建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的要求,我办于11月初向各县区、各部门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报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通知》各县区、各部门均按规定要求向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办科学调整立法工作部署,注意正确处理法制统一和体现地方

特色的关系,注重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积极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一是完成了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和报审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我办完成了《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市无公害蔬菜发展管理条例》两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和报审工作,其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施行;《市无公害蔬菜发展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二是完成了9件政府规章草案的协调论证、审查修改和报审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立法计划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我办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要求,完成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市旅游管理办法》和《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9部政府规章草案的协调论证、审查修改和报审工作,其中前7件政府规章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公布施行。
三是完成了20余件立法征求意见稿的答复和建议工作。我办按照征求意见的具体要求,及时对省政府法制办、市人

大常委会各工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立法征求意见给予答复和建议。主要有《土地复耕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划管理办法》《省部门统计管理规定》《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等20余件。
在具体工作中,我办不断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一是立足实际,勇于创新,使立法工作不断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切实促进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增强了立法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二是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工作机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着力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针对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今年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一些工作。
一是建立了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针对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实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办起草了《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草案)》和《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草案)》,并于今年年初提

请市政府审议。7月份,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发布了这2件政府规章。
二是圆满完成了全市第三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根据省政府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方案,我办在年初就制定了全市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方案。从118日我办组织召开第三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动员大会,并举办第一期持证执法培训班开始,至6月底第三轮持证执法培训结束,我办共举办市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培训班8期,培训执法人员2698人,并指导县、区政府举办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4758人。这次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培训工作质量,对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更新服务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能力都起到了有力的引导作用。
三是完成了全市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我办在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中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的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工作。对行政执法单位,依法颁发执法主体资格证,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组织严格禁止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从7月份我办在市委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暨行政执法人员颁证会议至11月底,我办为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637个行政执法单位颁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为全市300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7350名行

政执法人员分别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和行政执法证,通过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活动。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我办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一是完成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外挂牌工作。今年8月,我办在市政府一楼会议厅组织召开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牌仪式。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揭牌仪式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后,行政复议得到广泛宣传,有力推动了行政复议工作。同时,我办还将复议办公室从市政府机关大楼搬到了市委招待所,并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牌子挂在了市委招待所门口,这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办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审结12件,其中维持9件,不予受理1件,撤销2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办案,对于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变更的坚决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该进行赔偿的依法决定赔偿。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化解了行政争议,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是积极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和其他涉法事务工作。全年我办受市政府委托,出席法庭应诉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4次,召开了2次行政强拆听证会,代表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加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省政府驳回申请人申请1件,撤销市政府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接待处理与行政复议有关的来访80人次。
(五)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强化政府层级监督按照“四级政府、三级监督”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了备案审查力度,提高了全市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促进了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一是对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分别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和市人大报送备案;对市政府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向省政府报送备案。
二是对市建委、市规划局和区政府分别报送的《市市政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市建筑工程总平面设计管理办法》和《区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是参与并完成对市物价局、市人防办、市建委、市安监局和市执法局等单位报送的《市价格调节基金补充规定》《市新建商品住房成本审核认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空工作的决定》、《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供水抄表到户实施办法》、《市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规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细则》9件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性审查修改工作。
(六)精心组织安排,认真编纂《市志·政府法制志》《市志·政府法制志》的内容不但包括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发展历史,而且还包括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的发展历史,可以说编纂这样一部志书涉及面广、任务重、困难多、要求高,我办把编纂《市志·政府法制志》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认真组织进行政府法制志的撰稿和统稿工作。初,我办从机关各处抽调了5人,专门从事政府法制志的编纂工作。首先由编写人员完成了县政府法制志和市审计局法制志的编写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办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编写政府法制志的专题会议。会后,各县区各部门陆续完成本县区本部门法制志的撰稿工作,并由我办完成了统稿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进行政府法制志的初审和复审工作。经过编纂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办在完成统稿工作的基础上,在市志办的指导下于9月份又完成了初审和审后修改。目前,正在组织进行《市志·政府法制志》的复审工作。
(七)深入基层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工
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年,我办高质量的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两件人大议案的答复工作。一是完成了谢伟等11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实施办法》的议案答复工作。二是完成了9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政府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的答复工作。我办承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以上议案和建议后,办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相关处室人员,针对议案和建议所提问题进行调研,然后根据调研情况对所提议案和建议的人大代表以正式文件进行了答复,并将答复件按时报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八)加强学习调研,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我办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新方式、新办法,将学习教育贯穿于政府法制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机关。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研讨与交流体会相结合等形式,深入学习十七大文件,推动全办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为拓展工作视野,提高干部政治业务水平,全年先后派出9名同志分别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市委党校和市行政学院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的学习。
三是组织干部赴外地调研政府法制工作。为借鉴外地政府法制工作的先进经验,开创工作的新思路,全年先后三次派出6名同志赴外地调研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汲取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一年来,我办克服任务重、临时交办批办工作多、办公经费紧张等诸多困难,全办同志振奋精神,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限于对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还远远不够。二是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事后评估等制度建设方面有待改进。三是长期存在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四是专业人员紧缺问题没有明显改善,尤其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各级政府配备专业复议工作人员的硬性法律规定未落到实处。

二、2009年工作打算
2009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抓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机关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一要加大对《决定》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决定》的重大意义、出台背景、确立的主要制度、提出的各项要求等,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采取开设依法行政专栏,举行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论坛等多种形式,重点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广度、深度宣传报道。二要认真组织对《决定》的学习培训,通过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贯彻落实《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宣传通报各县区、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重大涉法事项的处理情况。真正把贯彻《决定》精神落到实处,促进和提高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要注重通过媒体广泛向社会征求对立法计划和立法草案的意见,选择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立法项目,逐步改变单一由部门提出立法建议的模式,使政府立法更加符合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更能体现和反映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重点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办法》和《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修订)》等8件政府规章的制定出台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一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并学会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二要创新、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方式,规范案件审理程序。积极探索和建立案件审理听证、会审制度以及和解、调解程序规则。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研究,逐步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试点工作。三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

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办〔200627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全市行政复议领导、监督、指导各项工作制度和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协调机制,推行各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四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复议为民的宗旨,特别注意审理好因土地征用、城建拆迁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要加大《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执行力度,对不依照该规定送审或者备案规范性文件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要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要加强对全市备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审查规范性文件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加强对县区政府备案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好业务交流,促进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要抓好涉及民生的社会发展、社保、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进一步推进机关自身建设。一要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政策和业务工作水平,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机关。二要严格公文办理,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三要探索建立定时总结、研究工作业

务的相关制度,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指导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把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成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工作队伍,认真做好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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