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2012年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2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已于3月4日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根据此规定,共有110名考生(人员名单附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集合时间:2012年3月8日 上午 8:00
集合地点: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
(石家庄市新石南路171号)
注意事项: 考生在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体检当天空腹,不要喝水、吃饭;体检费用自理(350元);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三)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由省局人事处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四)体检为一次性体检,除根据医生的意见,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重新复查一次外,其他人员不再进行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附件: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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