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第二批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23-11-26 16:42: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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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第二批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一、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内容(一)督促、劝导服务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店铺和个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及时发现、劝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扔乱倒、乱拉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二)对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阻,引导流动商贩到指定的疏导点规范摆放或入店、入场经营。(三)对经批准设立的摊群点进行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认真落实摊群点自治管理规定,保持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干净卫生。(四)对在人行道上乱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行为及时纠正,做到规范有序停放。(五)对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宣传咨询点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时,立即劝阻,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六)发现服务区域内存在车辆抛撒、开墙破路、占道施工、烟尘污染、焚烧垃圾、损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劝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七)发现其他需要依法查处的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协助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二、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要求(一)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安徽省、安庆市有关城市容貌标准和路段管理标准要求。市城市管理部门对服务区域市容管理整治后,现状移交(留存影像资料)中标人,后续管理达到移交时要求。(二)设备要求中标人应配备满足管理需要的通讯和车辆等设备。(三)人员配备及勤务要求1中标人配置适当数量的路面管理人员,路面管理人员总计不少于82人,分两班作业,每班不少于41人,各路段人员配备情况参见附件一《安庆市第二批市容管理市场化道路统计及人员配备情况》2、路面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各路段负责人、文明劝导员构成。要求身体健康,原则1
上不超过55周岁,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会使用数码相机或手机等拍照上传照片,报告问题。项目经理及各路段负责人要求配备对讲机,项目经理须配备四轮机动车辆用于随时督查和管理。路面管理人员执勤时要求穿着统一标识的背心(衣着样式不能与城管制服雷同)3、工作时间:51日—1031日为7:0022:00111日—次年430日为7:3021:30;夜市大排档管理时间为170022:30。特殊时期管理时间按市城市管理部门要求调整。(四)其他事项1、中标人在管理过程中不得没收、暂扣管理对象的物品或工具,不得以任何名义对管理对象进行处罚或收取费用。2、在工作中发生纠纷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部门。3、配合市城市管理部门和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确认考核结果;4、独立承担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和民事责任;5、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市城市管理部门安排的指令性任务;6、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市城市管理部门。7、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8、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工伤、重大意外伤害保险。9、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遇政策性调整,应及时按规定执行。10、负责处理员工因工作而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做好善后工作。三、工作流程(一)中标人与市城市管理部门签订市容管理市场化服务合同。(二)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市容管理市场化道路进行综合整治,留存影像资料,现状移交中标人。(三)中标人根据合同确定的内容、标准实施管理。(四)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兑现服务费用,下月付上月。月服务费=全年合同价款总金额÷12个月×月考核得分系数。月考核得分系数=月考核得分÷100经费拨付程序:市城市管理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月服务费并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将服务费直接拨付中标公司。每月10号之前付清上月的服务费。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5f03ab0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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