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补充新信息操作方法
补充新信息,可由学校录入员或教师本人完成。学校录入员可以对教师所有信息进行补充。教师本人只能对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课题、著作、论文、奖励、文艺作品、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技能及证书栏信息进行补充。教师的基本待遇、年度考核、师德信息、国内培训、交流轮岗、联系方式信息只能由学校录入员进行补充,教师本人无权限补充。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学校录入员补充教师信息
1.以录入员身份进入系统,选择“教师信息管理”“日常维护”“学习经历”(或其他栏目)进入相关信息维护页面。
2.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到选择教师信息页面。选择要补充信息教师,进入新增信息页面。
3.在新增信息页面根据提示添加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4.以审核员身份进入系统后,审核已补充信息,完成后系统会提交县级审核。
5.联系县级审核员审核,审核后完成信息补充。
二、教师本人补充信息
1.教师本人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入口进入。
2.查找到要补充信息栏目,点击“增加”,根据提示,增加相关内容,点击“保存”。提交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员进入系统,审核补充信息,完成后系统会提交县级审核。
4.联系县级审核员审核,审核后完成信息补充。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491b465ad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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