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发布时间:2018-08-09 16:43: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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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本专项旨在抢抓健康领域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契机,以早期诊断、精确诊断、微创治疗、精准治疗为方向,以多模态分子成像、大型放疗设备等十个重大战略性产品为重点,系统加强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引领性前沿技术,协同推进检测技术提升、标准体系建设、应用解决方案、示范应用评价研究等工作,加快推进我国医疗器械领域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促进我国数字诊疗装备整体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设置了前沿和共性技术创新、重大装备研发、应用解决方案研究、应用示范和评价研究4项任务,2016年已启动项目数70个,2017年预计启动67个。

合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以及2016年和2017年立项情况,2018年启动任务如下:任务1.1前沿技术创新中先进治疗和诊疗一体化技术,任务1.2共性技术创新中相关工程化技术和生物学效应评估,任务2重大装备研发中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研发,任务3应用解决方案研究中新服务模式解决方案,任务4应用示范和评价研究中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同时根据前期部署情况,对未部署完成的医学影像设备可靠性与工程化技术、医用电子仪器评价等方向补充部署,加强对新的成像前沿技术、人工智能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等方向部署。

1.前沿和共性技术创新

1.1 先进医学成像技术

1.1.1 先进显微内窥镜成像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先进前沿原创性新型多模态显微内窥医学成像技术,实现消化道疾病内窥镜成像的重大突破,解决明光显微与常规等多模态内窥镜同时成像的难点问题。

考核指标:多模态成像分辨率覆盖1-100μm,成像深度2mm,实现消化道疾病大范围筛查与小视野定点的同时融合精准成像,与现有影像模态相比能够显著提升临床效果,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形成原创专利池。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1.2 先进颅脑超声成像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先进前沿原创性新型模态颅脑超声医学成像技术,实现颅脑的超声成像的从无到有的突破,解决超声血流脑功能和脑梗成像技术中的重大难点问题。

考核指标:实现超声穿颅B形或断层成像和多普勒血流成像,空间分辨力达到1mm和血流分辨力达到30-36cm/s,与现有影像模态相比能够显著提升临床效果,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形成原创专利池。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1.3 先进磁共振成像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先进前沿原创性新型模态太赫兹增强磁共振医学成像技术,实现磁共振成像在生物样本临床病理成像的应用新突破,解决临床精准诊断重大需求难点问题。

考核指标:MRI空间分辨率0.05mmMRS灵敏度提高不低于500倍,与现有影像模态相比能够显著提升临床效果,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 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2 先进治疗技术

1.2.1 先进植介入治疗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基于混合现实、智能传感、机器人等技术的精准、微创、高效的植介入技术及其装置解决器械介入和可视化交互达到精确一致等临床重大需求难点问题的先进治疗。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2.2 新型物理治疗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物理因子及复合物理因子的无创肿瘤新型物理治疗技术及其装置,实现电磁学和光学的肿瘤治疗重大突破,解决无创肿瘤治疗的临床重大需求难点问题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2.3 先进生物反馈治疗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基于心电和脉搏生理信息生物反馈血液循环治疗技术及其装置,特异性地改善微循环、组织灌注器官灌注,实现无创生物反馈治疗重大突破,解决临床重大需求难点问题的循环系统障碍相关的疑难杂症的康复治疗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3 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1.3.1 精准微创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先进的活体在线精确诊断的微创植入和介入一体化诊疗技术及其装置,解决精准微创植介入临床重大需求难点问题的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3.2 精准外科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医学影像精确诊断、手术规划和实时导航的一体化外科装置,解决精准外科临床重大问题的新型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3.3 精准放射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代谢、灌注、免疫和肿瘤标志物的分子医学影像的放射治疗计划的一体化诊疗技术,解决肿瘤乏氧精准放射治疗临床重大问题的新型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4 可靠性与工程化技术

1.4.1 医学影像设备可靠性与工程化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医学影像设备的可靠性与工程化瓶颈问题,开展核心部件的失效模式效应分析及预防措施、加速寿命试验与验证评价方法等可靠性技术研究;开展整机可靠性设计、建模、仿真和验证技术研究;建立医学影像设备及核心部件的可靠性模型库和数据库,开发相关的软件工具和专用可靠性检测装备;探索可靠性与工程化技术共享推广服务模式。

考核指标:建立核心部件失效模式库和寿命加速模型,开发2类以上核心部件的可靠性寿命加速试验装置,与项目起始期相比,可靠性检验效率提高20%以上;形成整机可靠性设计与验证技术标准规范,并在1家以上企业验证,与项目起始相比,促进企业医疗装备可靠性水平提升10%以上;建立企业的可靠性管理体系,并在2家以上企业推广应用,提交应用测试规范和运行报告;完成不少于6项标准草案或省级以上监管机构认可的可靠性评价规范及指导性原则,建立2类以上核心部件的可靠性测试平台;申请/获得不少于1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牵头,企业、科研院所参与联合申报,支持国家级开放共性关键技术平台建设。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5 生物学效应评估技术

1.5.1 生物学效应评估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数字诊疗装备的生物学效应评价难点问题,开展机械通气、辅助血液循环、声学力学治疗装置相关生物学效应评估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建立新的生物学效应评价体系。

考核指标:建立新型数字诊疗装备相关的生物学效应评估技术的理论和方法,研发相关的测试评估装置,并提交测试规范和应用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1项核心发明专利。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2.重大装备研发

2.1 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

2.1.1 新型多参数眼科超声成像系统

研究内容:研发高频相控阵换能器新型多参数眼科超声成像系统,实现高频眼科超声探头及核心部件国产化。

考核指标: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探头中心频率不小于20MHz,阵元数不小于192-6dB相对带宽不小于70%,图像纵向分辨率不大于0.1mm,横向分辨率不大于0.2mm;实现眼科多段声速匹配生物测量,测量误差不大于0.05mmA型、B型、P型、D型等成像模式,测量参数包括前房、晶状体、玻璃体、眼轴、角膜厚度等参数测量。眼科多参数超声成像系统中探头及主要核心部件实现国产化,提供核心部件、主机的可靠性设计文件和第三方测试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3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项。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临床机构须承担临床验证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1.2 新型乳腺多参数超声成像系统

研究内容:研发新型乳腺多参数超声成像系统,实现乳腺超声成像系统核心部件国产化。

考核指标: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全部核心部件研发;乳腺多参数超声成像系统中主要核心部件需实现国产化,多参数须包括多普勒、B型、衰减系数、速度断层、弹性等成像参数等。临床对照研究证实特异性与灵敏度高于钼靶X-射线成像和B型超声成像,接近MRI造影。提供核心部件、整机的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相关第三方测试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3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项。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临床机构须承担临床验证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1.3 其它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

研究内容:研发其它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实现对现有放射介入治疗、精确诊断等临床技术的替代,具有临床显著效果。

考核指标: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全部核心部件研发;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中主要核心部件需实现国产化。具有替代传统技术的临床显著效果。提供核心部件、整机的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相关第三方测试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3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项。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临床机构须承担临床验证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应用解决方案研究

3.1 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3.1.1 基于人工智能的医学影像诊断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面向医学影像(含病理数据)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研发基于基因算法、进化算法、免疫算法等生物计算、认知计算、人工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信息系统及其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考核指标:建立面向于各类医疗机构和人群的完整的基于医学影像大数据和云平台的疾病筛查诊断新型云服务模式,其中人工智能云计算算法实现不少于3主要病变(如肺癌、肝癌、脑癌、乳腺癌、心梗、脑梗、动脉斑块病变等)影像学筛查诊断,准确率不低于90%,假阴性不高于0.1%。获得不少于4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软件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不少于3疾病的人工智能筛查诊断算法研发;测试数据需要从至少两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获取至少连续三个月以上5000例以上接诊病人临床数据。建立可自动获取信息、智能提取分析数据、生成规范化报告、医学影像诊断知识库;所有数据确保安全。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合作,须有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3.1.2 基于人工智能的生理信号诊断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面向生理信号(含生化参数)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研发基于基因算法、进化算法、免疫算法等生物计算、认知计算、人工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信息系统及其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考核指标:建立面向于各类医疗机构和人群的完整的基于生理信号大数据和云平台的疾病筛查诊断新型云服务模式,其中人工智能云计算算法实现不少于5主要疾病(如恶性心律失常、心衰、慢阻肺等)筛查诊断,准确率不低于90%,假阴性不高于0.1%。获得不少于4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软件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不少于3疾病的人工智能筛查诊断算法研发;测试数据需要从至少两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获取至少连续三个月以上5000例以上接诊病人临床数据。建立可自动获取信息、智能提取分析数据、生成规范化报告、生理信号诊断知识库;所有数据要确保安全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合作,须有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3.1.3 基于人工智能的危重监护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面向呼吸机、血压监测仪、血氧监测仪、脑电图仪、心电图仪、麻醉机、麻醉深度检测仪等重症和手术监护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研发基于基因算法、进化算法、免疫算法等生物计算、认知计算、人工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信息系统及其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考核指标:建立面向于各类医疗机构和人群的完整的基于重症和手术监护大数据和云平台的危重事件预测和干预提示的新型云服务模式,其中人工智能云计算算法实现主要重症事件(窒息、昏厥、呼衰、心衰、死亡等恶性事件)预测报告和干预提示,准确率不低于90%,假阴性不高于0.1%。获得不少于4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软件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主要重症事件的人工智能筛查诊断算法研发;测试数据需要从至少两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获取至少连续三个月以上5000例以上接诊病人临床数据。建立可自动获取信息、智能提取分析数据、生成规范化报告、危重事件预测与干预知识库;所有数据要确保安全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合作,须有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3.1.4 基于人工智能的临床辅助决策支持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面向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研发基于基因算法、进化算法、免疫算法等生物计算、认知计算、人工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临床辅助决策专家系统及其覆盖全就医闭环流程的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考核指标:建立面向各级医疗机构的基于临床数据仓库和人工智能专家辅助诊疗新型云服务模式,其中包括与世界最新医学结合的临床指南系统作为临床知识仓库,覆盖中国和WHO现阶段认知的98%疾病种类,并且支持即时加入每年新的疾病类型、诊断、治疗和康复的指南;优先建立县级医院不少于5种最常见疾病临床数据库,数据完整性要求覆盖诊前、诊中、诊后各个阶段,可有效支持医生、药剂师、保险和教学研究的需求。综合使用临床指南和临床标准术语集,智能引导采集判别病历信息,以达到专家辅助诊疗的标准化和智能化;结合专家经验和循证医学证据建立3个大数据分析模型应用于智能辅助诊断、智能辅助治疗、智能辅助疾病护理计划;辅助决策支持准确率不低于90%。获得不少于4项的技术发明专利,软件获得产品注册证,测试数据需要从5个县级二级医院和2个地市以上三级医院的5000例患者数据;建立可自动获取相关信息、智能提取分析数据、形成规范电子病历和报告;所有数据要确保安全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合作,须有企业参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自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4. 应用示范和评价研究

4.1 创新诊疗装备产品评价

4.1.1 医用电子仪器评价

研究内容:系统开展医用电子仪器(至少覆盖机械通气、麻醉深度监测仪、无创血压监测仪、无创血红蛋白监测仪,不含胶囊内窥镜、内窥镜)的临床效果、临床功能及适用性、可靠性、技术性能和服务体系等评价研究及培训。所评价的产品须为覆盖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使用年限、不同厂家的,以国产创新产品为主,进口产品参考的代表性产品。

考核指标: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规范和评价体系,评价产品包含所有主流国产设备,每种产品完成不少于 5 个型号的评价,每个型号在不少于3 家三甲医疗机构和3 家基层医疗机构完成评价。针对相关的医用电子仪器完成评价及培训体系文件、方法和工具的研究,形成需求分析报告、产品评价规范和产品评价报告,完成不少于 30 人次培训。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

有关说明:三甲医院牵头,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评价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牵头单位须安装国内上市的主流产品,具备较强的应用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独立进行统计评价,主要参与医疗机构须已安装至少 1 种待评价的国产数字诊疗装备。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11


定向择优项目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旨在抢抓健康领域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契机,以早期诊断、精确诊断、微创治疗、精准治疗为方向,以多模态分子成像、大型放疗设备等十个重大战略性产品为重点,系统加强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引领性前沿技术,协同推进检测技术提升、标准体系建设、应用解决方案、示范应用评价研究等工作,加快推进我国医疗器械领域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促进我国数字诊疗装备整体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本专项以“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简称“十百千万工程”)为基础,开展“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研究,形成规范化示范效应,促进国产创新诊疗装备在医疗机构的普及应用,打造国产诊疗装备品牌。2018年度拟以定向择优方式遴选“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研究承担单位,实施周期为2018 -2020年。具体指南内容如下:

1. 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

1.1 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围绕不同区域的重大临床需求,突出解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结合区域常见多发病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前期实施“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简称“十百千万工程”)为基础,重点加强临床应用广、智能化程度高、可推广性强的基于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基层医疗机构新配置解决方案、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包括诊疗、筛查等)、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的规模化应用示范,促进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示范应用,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公平性、可及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开展5个示范点的基层医疗机构系统配置解决方案和服务模式示范,每个省区建设不少于5个典型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形成1份应用示范报告,每个项目形成1份应用示范综合报告;每个示范点覆盖人群不少于10万人。每个项目至少完成2个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的跨省区示范(不少于2个省)和不少于1种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化应用示范。示范地区的国产设备市场占有率增加二十个百分点以上。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基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覆盖面达到1000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联动的省)。

实施年限:2018-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5项。

有关说明:各省级科技厅(委)可推荐1个项目(2017年已经立项的省市除外);每个项目由1家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牵头,会同本省的基层医疗机构(县、乡镇、村、社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组成示范网络;鼓励企业、评价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示范工程。地方财政投入和国拨经费投入比例不小于1:1,鼓励其他资金渠道投入,与本省/市示范工程的实施整合推进。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30家。鼓励跨省区联合示范应用,鼓励项目牵头省与薄弱地区的省份联动实施,鼓励军民融合。申报单位需提交省/市里认可的实施方案。

申报要求

1.本专项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课题之间内容不交叉、技术不重复,1.前沿和共性技术创新”类项目的参加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其它每个项目的参加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2.项目申报单位上传的附件包括合作协议、自有资金证明和承诺书以及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3.对于拟支持项目数为1-2的指南方向,原则上该方向只立1个项目,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下,可同时支持2个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4465448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7a26148.html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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