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2-03-15 15:54: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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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农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马农文[2005]8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委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优先聘用取得突出科技成就和常年坚持在农村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工作的人员。

二、拟聘职数

按照竞争上岗工作的需要,届时公布具体竞聘职数。

三、聘任条件

(一)近5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符合《市农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马农文[2005]81号)的规定条件。

具备上述两项条件的同时,5年又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此次可免予竞争上岗,直接晋升或续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或记功的人员。

2、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在乡镇、村连续工作超过一年以上的。

四、基本程序

(一)自愿报名。召开动员会,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自愿报名。

(二)资格审查。办公室依据竞争上岗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报送主要领导审定。

(三)公开述职。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竞争上岗人员进行公开述职,接受群众测评。

(四)民主评议。在公开述职的基础上,组织全体职工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对于反对票超过参加测评人数半数及以上的竞聘者,不予聘任。

(五)任前考核。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六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和科研、推广成果,并形成相关书面考核材料。

(六)确定人选。由办公室根据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打分,排出名次,连同考核材料一并提交委党组会议研究,择优聘任。打分按以下内容及标准计算:

测评分值:以群众同意聘用率为计算分值,参加会议人员全部同意为满分100分。

附加分值:依据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每取得一次“优秀”加3分。

以上两项分值相加,得出总成绩,并排列总名次(具体名次不对外公开)。

(七)任前公示。党组确定人选后,对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实行书面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签订聘约。由单位领导和受聘人签订聘约,办理聘任手续,并报市人事局备案。聘任期间管理(聘任双方的权利、义务、解聘等)按《市农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规定

(一)竞争落聘人员,直接聘任所竞争岗位的下一级技术职务,并按新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此次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落聘人员和单位新调入或新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待单位有空岗时,再按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实行竞争上岗。无空岗的,暂不聘任。今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全员竞争聘任。

(三)具备资格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051130日。

(四)实施方案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3068d130b4e767f5acfce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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