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模板】

发布时间:2022-12-05 07:23:4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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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外院教[2015]9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优秀教学奖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

一、评选目的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投身于教育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设计,不断提高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设立学院优秀教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力求发掘教学技能优秀、教学效果显著、学生评价较高的教师进行表彰,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参评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所有在编专任教师(含承担教学任务的辅导员)
2.参评时已在我校连续任教满两年; 3.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4.具有高尚师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5.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效果显著。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方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1.优秀教学奖的评选采用个人自荐、系(部)推荐的办法。 2.参加评选的教师填写《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奖申报表》,并向所在系(提交申报表。
3.(对本部门申报的参评教师进行初评,考核评审的主要内容:
1)教师互评。组织集体听课,并对参评教师的上课情况作出评价。
2领导评价。对参评教师的整体情况包括政治思想、教书育人、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作出全面评价。
3)打分排序。对参评教师打分及排序,推荐报送教务处,参加学院评选,推荐报送比例为本系(教师总数的8%
4)提交材料。提交推荐名单时一并提交所有附件(自荐表、初评材料等)
4.由教务处组织对参评教师进行教学录像,发布于校园网,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随堂听课,对教师的教学情况予以综合评价。
5.教师选择一门课程,进行15分钟的现场说课,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说课稿,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现场评议。
6.教学工作委员会综合系(部)考评意见、听课情况、说课情况打分及排序,确定名次。
7.学院对参评教师的名次予以公示,为期一周。
8.公示期满,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发文公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2fc5a1675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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