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发布时间:2020-05-31 10:56:5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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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第2章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医院负责对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全面管理、制订政策、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消防安全规程、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卫生局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检查、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制定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下属各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考核落实。

四、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根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督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考核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防保安责任制和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对各部门重大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关资金投入,消防安全技术装备,消防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所属部门发生的各种消防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八、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对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十、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每月组织一次全院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要在院长办公会上通报,并在网上公布。

十一、制定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员工防火、消防培训工作。

二、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要部位采取一定措施,加强检查。

三、制定和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措施和安全教育,审批动火作业单。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懂得危险品的使用情况。

四、做好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商量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对消防物品、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调换失效的器材,保持良好战备状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编写每日值班记录。

六、接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减少损失。

七、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完好,做好设备定位、定点和清洁保养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二、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四、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保安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三、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二、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三、保卫部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四、医院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五、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六、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所有员工要做到“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电话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医院内所有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八、医院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十、医院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十一、对于非24小时值守的部门和房间,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十二、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十三、医院的霓虹灯和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十四、库房内货架物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时,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六、医院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医院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安全检查情况,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防火负责人负责组织,利用放录像、板报、宣传画、标语、授课等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积极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提高防火的警惕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中,对新职工、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安全技术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和体检合格,方能上岗操作。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或消防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职工可据工作情况分期分批参加,新职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教育培训的内容:

1.宣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交流和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3.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职工掌握报警的方法和内容,明确各自岗位的消防工作职责、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要求、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4.宣传本单位灭火预案的基本内容,使广大职工掌握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自救、互救、人员疏散的技能。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保卫科负责,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每季度测试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换粉打压。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制度

一、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二)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1.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2.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3.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6.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练

(一)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二)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三)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四)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六)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七)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八)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九)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十)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十一)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物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二、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三、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四、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五、库房中所设置临时电线的存在时间不能超过2星期。

六、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七、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八、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放射科消防管理制度

一、X线机室除了保证安装机器所需的面积外,还必须有足够的余地,做到环境宽敞、通风良好,以保证正常工作和机器的散热。

二、中型以上的诊断用X线机,应设置一个专用的电源变压器。为保护高压电缆,X线机用的电缆应敷设于电缆沟内,缆沟应封闭,防止老鼠咬坏电缆。

三、X线机及其设备部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四、控制台应置于空气流通、整洁、干燥的场所,切忌潮湿、洒水并应定期检查和保养。

五、组合机头散热不强,其连续工作时间不可太长,温度高时,可用电风扇帮助散热。

六、高压发生器及机头不应随意打开观察窗口和拧松四周的固定螺丝,以防落入灰尘。

七、在工作中要经常察听高压发生器或机头是否有异常声响,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电声,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维修。

检验科消防管理制度

一、平面布置

1、 生化检验室不宜设在门诊病人密集的地区,也不宜设在医院主要通道口。

2、试剂橱应放在室内一角,电烘箱,高速离心机应设在另外一角。

3、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使有毒、易燃气体蒸气能及时排出。

二、试剂的储存与保管

1、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体应放在试剂橱底层阴凉处;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等氧化剂与易燃有机物必须隔离储存,不得混放;乙醚应避光储藏,未用完的不能储存在普通冰箱,以免发生爆炸。

2、用作防腐剂的叠氮钠有爆炸危险且剧毒,应包装好放在黄沙桶内,专柜保管,平稳防震,双人双锁,苦味酸应先配成溶液后存放,避免触及金属。

3、 试剂标签必须齐全、清楚,以防弄错后发生异常反应引起危险,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清理。

4、乙醇用量较大应另室单独存放,有液化气的也应分室储存。

三、主要操作

1、多次回收套用溶剂,应注意产生过氧化物的危险,特别是乙醚。

2、使用各种烧瓶,瓶内外均有可靠温度计。

3、使用烘箱操作时,含有易燃溶剂样品不得用电烘箱烘干,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严格按说明书操作注意事项执行。

4、加热用酒精灯的点火灯头应为瓷质,不得用铁皮;正燃烧的酒精灯不得添加酒精;熄灭酒精灯火焰时应加盖熄灭,不得口吹;必须使用的电炉采用封闭半封闭式;玻璃仪器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而应下衬专用石棉网。

5、对易分解的试剂或强氧化剂(如过氮酸)在加热时易爆炸,务必小心,应在通风橱内操作;每次操作完毕后,应立即将易燃剧毒品归回原处,不得在台上存放;室内检验的电气设备,应合格安装,定期检查,防止漏电、短路、超负载等不正常情况;一切烘箱等发热体不得直接放在木台上,烘箱铁皮架与木台之间应有砖块、石棉板等隔热材料垫衬。沙盘内,高锰酸钾、重铬酸钾、双氧水等氧化剂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燃气及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从事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的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取得有关政府部门核发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作业。

二、安装和维修燃气设备设施及管道,必须由有资质单位负责,签订安全责任协议。检查维护应每月进行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防护措施。

四、燃气相关安全附件、仪表、管道、阀门及胶管需按要求定期检测检验及维护,有老化、残缺、破损、失灵现象应立即更换。

五、燃气设备设施及管道周边严禁放置危险物品或有腐蚀气体的产生。

六、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过主管部门及安全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七、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并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八、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九、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十、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暗线必须穿管敷设,明线必须要有护套,电缆、电线管、桥架等穿过墙体、楼板的孔、洞应用非燃材料堵塞。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电线老化、破损等不安全因素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部、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十二、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应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十三、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十四、除已办理动火许可证及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单位外,燃气和电气设备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十五、使用明火的部门、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办理动火许可证,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六、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仓库照明不应大于100W。

十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维修维护,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安全操作规程切断燃气来源及切断设备电源,并挂警示牌。

十八、对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有关人员,应定期进行再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专业技术能力。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三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第四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五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六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七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九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后勤管理部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消防安全例会会议记录

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记录

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月 日

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

编号: :

我 防火检查人员于 年 月 日对你 ,进行了防火检(巡)查,发现下列第 项问题: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八)其它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

现责令当场改正

签名:

年 月 日

收文人签字: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存在隐患的部门或岗位的责任人,一份存入本单位消防管理档案


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

编号:

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编号:

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编号:

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编号:

义务消防队业务技能学习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值班记录表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消防宣传记录

内部装修审批单

消防安全培训登记表

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专项检查记录表

每周消防车检查情况记录表

部门(班组)名称: 检查时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

检查时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每日防火巡查(夜查)内容记录表

巡查时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ee5095b7ed184254b35eefdc8d376eeafaa1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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