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0-05-04 23:23:3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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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第一节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一、总目标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并实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

二、质量分目标

1、主体结构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01、GB50204-2002)的质量要求,一次合格率达100%。严格控制好原材料的质量,确保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工程质量。

2、建筑装饰装修(地面、抹灰、吊顶、门窗、饰面砖、涂饰等)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09-2002、GB50210-2001),xx市地方标准(GB/T01-27-2003),一次合格率达到100%。做好装修材料的选样和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做好样板引路工作,确保整个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达到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3、建筑屋面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GB50207-2002),一次合格率达到100%。根据防水设计要求,做好防水材料的质量控制,做好基层和防水层及细部防水构造的验收。

4、建筑给排水、采暖(室内外给排水、卫生洁具等)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GB50212-2002),一次合格率达到100%。对卫生间防水、给排水管线、设备、洁具安装质量控制的质量控制。

5、建筑电气(室内外电气线路、供电管线、动力、照明、防雷接地)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要求(GB50303-2002),一次合格率达到100%。抓好盘箱安装、管线敷设、接线、灯具安装等质量控制。

6、空调通风(空调、送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GB50243-2002),一次合格率达到100%。抓好管线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7、电梯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GB50310-2002),一次合格率达到100%。抓好缆线敷设、设备安装调试质量控制。

8、智能建筑(综合布线、有线电视、安防监控等)各分项工程符合(GB50339-2002)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一次合格率100%。抓好设备进场、盘箱安装、管线敷设、接线、调试安装等质量控制。

9、建筑节能(墙体节能、屋面节能、采暖节能等)各分项工程符合(GB50411-2007)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一次合格率100%。抓好材料、设备进场、节能施工过程控制、节能检测验收等质量控制。

10、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各分项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xx市的有关规定,一次合格率100%。

第二节 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核心。质量控制与造价控制、进度控制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在xx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质量第一原则,以质量为中心,兼顾造价和进度。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坚持“铁面无私,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通过事先控制,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2、以人为控制核心,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人的素质,增强人的责任感,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

3、预防为主,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严格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质量的检查。

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5、坚持诚信、科学、公正、守法的执业准则。

第三节 工程质量控制方法、手段

一、事前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

对于总包单位的技术资质,已在招标阶段进行了审查,但总包单位进场时监理单位将根据其投标承诺,核查其项目经理和主要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上所报一致,其施工队伍是否为该单位所属。对总包单位通过招标选择的分包施工单位,需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审查认可后,方能进场施工。监理单位要审查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并确保其质量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符合xx工程的实际要求。

2、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程及有关技术资料

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到:

(1)熟悉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

(2)及时、认真地审核施工图;

(3)与设计人员加强沟通,对自己尚没吃的设计思路要求不能贸然处,应尽量减少因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4)做到在阶段出图前早有预见,提出多种方案,缩短事前控制时间。熟悉规程、标准、规范以及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与质监及检测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

3、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单位和专业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的审查,重点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各专业工种的交叉搭接是否合理、资源供应是否满足、可靠,在xx工程现有的环境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要避免不必要的赶工及措施费的发生,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对安全施工能起到保障作用。xx工程应重点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有:

1)结构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

3)空调通风工程;

4)消防、给排水;

5强电、弱电等。

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并在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测量控制

参加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的测量控制点交接工作,并立即敦促施工单位进行复验,在复验后做好保护。检查复核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准、建筑物定位放线以及高程水准点。特别对两个施工单位在前后工序交换过程中,要加强检查轴线、标高的交接和衔接,并具备清楚、完善的手续。对重要部位,监理工程师要进行独立的测量,以检验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的准确性。

5、督促、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完善计量和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现场质量检验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在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进。

6、旁站

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制定旁站监理制度、旁站监理人员职责、旁站监理部位以及旁站监理内容,做好监理旁站记录。

7、开工报告

把好开工关: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在人员、设备、机械材料、施工方案、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提供技术性能报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已对工程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开工后即将使用的材料已进行了检验等。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充分和完善或满足一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

二、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监理工程师对于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进行全过程、全面的控制,即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和控制。

1、采购质量的控制

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等,在采购订货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发出书面审查认可证明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对于永久性设备、器材或构配件,应按经过审批认可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组织采购订货,即设备、器材、构配件等的质量应满足有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交货前应满足施工及安装进度安排的需要。对于大型的或重要的设备以及大宗的器材或材料的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的方式。对于设备、器材和构配件的采购、订货,监理工程师制定质量保证计划,提出对厂方应达到的质量保证要求。质量保证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采购的基本原则及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备或器材所用材料性能所依据的标准或规范;应进行的质量检验项目及要达到的标准;技术协议,包括一般技术规定、技术参数、特性及保证值,以及有关设计说明、检验、试验和验收等;对设备制造过程所使用的器材的标记、识别和追踪的要求;质量信息传递的途径、方法和要求;对于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的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权威性的质量认证等。供货方应提供质量保证文件,用以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够完全达到需方在质量保证计划中提出的要求,且作为竣工文件的一部分。

质量保证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供货总说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关键工艺操作人员资格证明及操作记录;不合格品或质量问题的说明及证明;有关文件及技术资料;必要时,还应附有权威性认证资料。

2、制造质量的监督与控制

对于某些重要设备、器材或外供的构件,采取对厂方生产制造实行监造的方式,进行重点的或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及时了解其产品内容质量的真实情况,随时掌握与发现供货方是否严格执行其质量保证和履行订货合同,确保交货质量。

监造人员可由业主方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造,或由各方组织监造组进行监造,监造的内容主要是:了解供货方整理管理及保证体系,监督在生产过程中其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质量保证执行情况;监督其所用材料质量、生产工艺及工序能力;监控其质量检验人员的资格,以及质量检验工作的情况和可靠性、准确性;参与产品出场前的试验与检验;监督产品包装、运输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等。

3、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及技术说明书,并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供货方所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后方允许进场。

(2)工地交货的机械、设备或器材到场,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设备到场后,订货方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验,并按供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检验人员对其质量检查确认后,予以签署验收单,若发现供方质量保证文件与实物不相符时,或对文件资料的正确性有怀疑时,或者是设计及验收规程规定必须复检合格后才可使用时,还应由有关部门进行复检。对于工地交货的大型设备,由厂方运至工地后进行组装、调整和试验,经过自检合格后,再由订货方复检,复检合格后方予以验收。

(3)进口的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行索赔。

4、材料、设备存放条件的控制

质量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进场后,到期使用或施工、安装时通常都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永久性设备、器材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应实行监控。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设备,存入后每隔一定时间监理工程师可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

5、地材及现场制品的质量控制

对于某些当地天然材料及现场配置的制品,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配,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施工。

(1)材料的化学性质。

(2)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加工条件与设计、试验条件不同而可能导致的材料和半成品质量差异。

6、新材料、新型设备的质量控制

对于新材料、新型设备或装置的应用,应事先提交可靠的技术鉴定及有关试验和实际应用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和批准后,方可在工程中应用。

三、事中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工序质量的控制

工序控制就是对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控制和对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控制。为此,监理单位将事前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流程图。当施工单位每道工序完成后,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工程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工程报验单”后,立即对待检验的工序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规范要求,对保证资料进行核查。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反之,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2、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

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需要控制的重点部位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将设置质量控制点,针对可能造成质量隐患的原因,采取措施加以预控。

3、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需被其它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将对其工序质量进行检查;施工完成后对需要隐蔽的部分的检查,如混凝土浇筑前对钢筋、模板的检查;装饰施工前对主体结构的检查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检验合格后,填报《工程报验单》,并随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们对质保资料和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核查,合格后签署认可并同意隐蔽。反之,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4、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跟踪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检查,以及时发现、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重要的工程部位或工序,监理工程师将亲自试验或取样送检,如测定混凝土的坍落度、配合比;做混凝土(砂浆)试块;对钢筋焊接接头取样等。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纠正,然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再次复查合格后始得继续施工。

5、分部工程验收

施工单位在某一分部的全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并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全部分项工程的质保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分部工程是否按设计内容和要求全部完成;全部分项工程是否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评定。如果全部满足要求,监理单位将组织业主、设计、质检单位共同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按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例情况之一者,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仍未采取改进措施者;或者采取的改进措施不力,还未使质量状况有好转趋势者;

(2)未经检验就进行下道工序或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检验自行封闭,掩盖者;

(3)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未按照有效的改进措施的处理就继续作业者;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5)使用未经过认可和批准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6)擅自将工程转包或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8)其它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停工整顿者。

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必须填写“工程部分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检)查认可后,施工单位填写“复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复工令”。

7、利用数理统计方法对质量进行控制

根据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收集的一系列质量数据(如混凝土强度),对此进行整理,统计分析,找出质量波动的规律。进而判断质量状况,找出质量问题并分析影响质量原因,最终制定改进质量的对策和措施。我们将采用管理图法和直方图法,定期统计分析来加强工程质量的控制。

8、行使质量否决权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所申请支付项目的质量签证单必须随支付申请一同上报,只有那些已经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认证意见且达到合格或达到合格规定的质量等级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才能按合同明确的支付要求签署支付意见。

四、事后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对单位工程进行予验

当施工单位提出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

(1)工程是否达到交验条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和施工承包合同所明确的要求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和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质量、未完项目等)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2)功能试验是否完成。对水、电空调通风和智能化系统管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调试),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阅试验(调试)报告,并对重要项目与施工单位共同试验(调试),必要时应请业主与设计单位、设备、仪表供货厂家代表共同参加。

当上述检查完成符合要求后,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专业人员共同对工程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有关各方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2、审查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要逐一认真审查和验证,重点是资料齐全、清楚、有效、手续完善,分项、分部工程划分合理。对竣工图的审查重点是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是否已包括到竣工图中,竣工图是否完整等。

3、竣工验收及质量评估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所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并认可后,同时整理监理资料。根据两套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分析、评估,拿出最终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评估意见,并向业主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时核查。监理工程师将及时、认真地参与业主组织的验收工作,全面、公正、准确地提供验收依据和发表验收意见。

4、质量的整改完善

对验收中提出的需要整改或完善的质量问题,监理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完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需要进行局部修改的应按要求进行修改。上述工作完成后,由质监、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并认定质量等级。

5、质量事故的处理

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要首先督促施工单位停止继续施工,责令施工单位分析原因,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书面报告,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

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处理办法审核认可后,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重新验收。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应经过业主和设计单位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验收。

第四节 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框图

二、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不合格

合格

三、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

四、图纸会审基本程序

五、测设场地控制网质量控制

确认有差错

合格

不同意

同意

不合格

合格

六、建筑施工测量质量

不合格或未送检定

合格

七、分项工程测量放线质量控制

不合格

合格

八、土方开挖工程报验流程框图

九、土方回填、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报验框图

十、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

十一、主体工程质量

未完成

完成

十二、模板工程质量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十三、钢筋工程质量

十四、混凝土工程质量

十五、构件安装工程质量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十六、构件接头、接缝混凝土浇捣质量控制

不合格

合格

十七、门窗工程质量

未完成

完成

十八、装饰工程质量

未完成

完成

十九、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

未完成

完成

二十、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

二十一、设备试(耐)压试验质量控制

不合格

合格

二十二、设备系统单机无负荷试车质量控制

不合格

合格

二十三、设备系统负荷试验质量控制

不合格

合格

二十四、建筑采暖、卫生工程质量

二十五、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

二十六、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

工序施工检查内容:

﹡开工前检查

﹡工序交接检查

﹡隐蔽工程检查

﹡停工后复工前检查

﹡随班或跟踪检查

检查方法:

﹡目测法

﹡实测法

﹡试验检查

整改措施:

﹡口头通知

﹡发备忘录

不合格 ﹡发监理通知

合格

二十七、隐蔽工程验收

不合格

二十八、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

二十九、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不合格

不合格

三十、工程洽商签认基本程序

不同意

同意

三十一、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三十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第五节 工程质量控制的任务和内容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任务就是主要按照工程质量形成的时间阶段进行有效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一、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检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应按IS09001:2000标准中对质量保证的定义“为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从而使业主对总承包商的这种生产能力产生信任。所以质量体系即: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使质量体系在xx工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2、工程动工前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检查和催促业主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各种动工前期文件和设计图纸,组织和检查工程场地交接及时交接手续办理,检查红线规划位置及水准点的确认情况。

3、审查总承包商的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置和其相对应的职责与分工落实情况,尤其对项目负责人的到位,职责要切实落实。同时对生产、技术、质量等岗位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使其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总承包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抓好总承包商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的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等),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不合格的队伍和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要求总承包商予以撤换。

5、对于从事特殊工序和工种、检验、试验的人员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6、对于总承包商选择分包商时,需在进场前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认其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保证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方可允许进场承担工程任务。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的审查重点是对施工的组织者、管理者的素质与质量管理水平、对特殊工种和关键的施工工艺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的操作者的素质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查。

7、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和设备、器材的质量控制方面,监理工程师应着重抓好进场材料的控制,必要时要进厂考察和进行试验。

8、监理工程师对业主加工订货的原材料、半成品或设备的供货计划应有足够的了解,使之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对需要监理人员参与考察的生产厂家,考察之后应向业主提出考察意见(一般为书面)。监理工程师对业主提供产品运抵现场时,应按约定时限组织业主总承包商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总承包商入库,并做好到货检验记录。

9、不论总承包商还是业主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等,在采购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鉴定或者封样,有些特殊材料还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试验单,经确认可行后再加工订货。

10、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包括新材料)等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或权威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和准用证明,并由总承包商首先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检(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对验收达不到合格的材料产品等要限时清退出场。

11、对合格的重要材料、设备要求总承包商及时分类存放并标识清楚,对于没有标识或不合格标识,监理工程师有权通知承包商进行纠正并检查其纠正情况。对承包商“例行放行”或因特殊情况紧急放行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工序,要求承包商必须有可靠的追溯程序并有可追溯标识。

12、对于工程项目实体的不合格物资或产品及其过程,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必须时采取隔离措施,做出明显标识并注明去向。对于一般不合格的物资或产品,监理工程师应下发:“不合格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商将其退场或返工或返修或降级使用。对严重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应下发“不合格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商查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和纠正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同时、监理工程师还应与承包商共同制定预防性措施,使之不再发生。事后由监理工程师做好详尽记录。

13、对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总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具体实际,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可依据性和严肃性。经审批确认后,承包商必须遵照这一纲领性技术文件组织施工,并将其作为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随意更动;如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此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施工现场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要求施工总平面图的布置要有利于保证正常施工,有利于保证质量,保证安全和满足结构,装修连续施工。

(2)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有效性。尤其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关健工序重要部位的施工质量须有针对性措施及预控的方法。对季节性施工应有可靠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施工程序安排的合理性须体现出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先结构、后装修的基本规律。

14、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控制,监理工程师应侧重审核其选型是否恰当,具体要求是所选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满足工程质量方面有保证和适合现场条件。据实际工程量必须配备足够的数量以保证连续施工,保证设备正常无故障运行措施(进退场必须报经监理批准)。

15、工程质量事前控制的另一项重要方面就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环境与条件的准备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检查总承包商对施工作业的辅助环境,如:水、电、动力供应,照明、设备安全防护、现场空间条件和交通运输道路。检查总承包商在未来施工期间自然环境条件可能对施工作业质量(如噪音、扰民、烟尘等污染)的不利影响,提醒总承包商应事先有充分的认识和要求其有充足的准备并采取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

16、监理工程师要在事前质量控制中查验承包商的测量放线,对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红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要求总承包商自查,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无误并批准后,方可实施准确的放线,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17、监理工程师加强对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首检控制,并在其后进行定期抽检,使检测设备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如:混凝土计量秤、测量仪器,钢尺、塔尺、摇表、万能表、铅直仪、水平尺、卡尺以及委托检测试验单位的试验设备和计量使用单位等。上述计量设备和工器具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周检,以满足使用精度要求。

18、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是搞好工程监理工作的十分重要的前提之一,因为设计图纸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最主要的依据之一。通过熟悉图纸,要了解拟施工工程的特点,设计意图和工艺与质量要求,事前发现和减少图纸设计上的“错、漏、碰、缺”,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防患于未然,为监控工程施工质量和指导施工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在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中要从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1)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充分可靠。

(2)施工图的设计依据(规范、市场材料供应情况等)。

(3)施工应注意的事项包括地基处理,建材要求,主体结构有无采用新结构,新工艺及对施工提出的要求,关键部位、关键节点的做法是否合理可行,有否不便施工之处和不易保证质量等。

(4)图册、图示表示方法应当清楚和符合标准。

(5)所采用的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替代。施工图中所涉及的标准,规范、规程应齐全,设计说明条文明确并符合工程特点。

19、严把动工关,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动工的有关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发布书面动工指令。对于合同中未包括的工程变更项目,在动工前必须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无误后方可批准施工。

20、审查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配合比、签认《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切实做到随时检查现场搅拌计量设备,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的资质和生产能力;要求承包商提供材料,半成品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设备的商检证明,需要复试的要达到合格。

二、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

1、对总承包商的质量自检系统进行监控,使其能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的保障把关作用,促进其从组织上保证质量管理体系健康运行。

2、监理工程师要监督与协助总承包商完善工序质量控制,将直接影响工序质量的各种因素自始至终地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总承包商对关键的、特殊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作为重点设置质量控制点,同时监理部也应对应的设监控点予以重点旁站,进行复核以加强有力控制,切实做到以重点保一般,这要求监理工程师从以下几点做好工序监控工作。

(1)检查总承包商对工程实施的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序质量控制计划是以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制度为基础的。所以要求总承包商在工序质量控制计划中明确质量监控的程序和检查制度等,以此做为监理部和总承包商共同遵循的原则。

(2)对于工序活动条件的监控工作,监理工程师重点抓住:施工准备方面的控制,检查其能否有效地保证整个工艺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要检查各工序各专业各工种的保证条件,必须坚持在经过审查认可有可靠的条件下开展工序活动。如在过程中发现有不利于工序活动的因素产生,即应予以及时的控制或纠正,直至暂停施工。

(3)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大对工序活动跟踪控制的力度,对每道工序都要实施连续的动态跟踪控制,做到经常性地对工序活动进行判断,抓住影响工序质量的关键因素和有主要影响的因素进行主动预控,采取措施排除各种干扰,而且要充分运用实测、抽样、复试、检验的有效方法进行工序质量数据分析判断,严格把关,采取措施,不断纠偏,改进提高,使工序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的一般原则。

(1)工序质量活动的控制点的选择和预控必须坚持保证重点、确定关键、控制特殊,抓好薄弱的设置原则。即:

1)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易波动的工序或对象;

2)对后续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或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

3)施工中的关键工序或环节和隐蔽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结构工程;

5)施工上无足够把握或施工条件困难以及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根据上述设置原则,xx工程宜设置如下的质量控制点:

目标分解及要求

序 号

分部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目标

1

地基与基础

基 础

合 格

地基处理

合 格

地下防水

合 格

4

主体结构

钢结构及混凝土结构

合 格

砌 体

合 格

墙体保温

合 格

7

建筑装饰装修

地 面

合 格

抹 灰

合 格

门 窗

合 格

吊 顶

合 格

涂 饰

合 格

细 部

合 格

13

建筑屋面

屋面 防水

合 格

屋面保温

合 格

15

建筑给水、排水

室内给水系统

合 格

室内排水系统

合 格

卫生器具安装

合 格

室内采暖系统

合 格

室外给水管网

合 格

室外排水管网

合 格

室外供热管网

合 格

室外各类井、池

合 格

建筑中水系统

合 格

24

建筑电气

室外电气

合 格

变配电室

合 格

电气动力

合 格

电气照明安装

合 格

电气照明安装

合 格

防雷及接地安装

合 格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合 格

安全防范系统

合 格

综合布线系统

合 格

电源及接地

合 格

34

节 能

墙 体

合 格

门 窗

合 格

屋 面

合 格

地 面

合 格

采 暖

合 格

配电和照明

合 格

40

室外建筑环境

附属建筑

合 格

室外环境

合 格

路灯照明

合 格

43

室外安装

给排水与采暖

合 格

电 气

合 格

质量控制点设置

序号

分项工程

质量控制点

1

工程测量定位

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定位轴线、标高,沉降观测

2

钢筋与砼工程

钢筋品种、规格、搭接长度,锚固长度,绑扎(焊接)位置、焊接情况、预埋件及孔、洞位置、数量,复试情况。水泥品种,产地、标号、配合比、坍落度、外加剂、后台计量、体积安定性试验,出厂日期及合格证明,养护及养护时间

3

钢结构工程

坐标、标高,钢材、焊条、螺栓的品种、规格,构件加工、制作,现场组装、吊装,焊缝高度、长度及焊接方法,钢结构的防腐、防火,钢材喷砂除锈

4

焊接

焊接条件、焊接工艺、钢筋连接形式、焊接长度、厚(宽)度,咬肉、加渣、气孔

5

抹灰工程

材料配比,基层清理凿毛、养护,抹灰厚度,平整、垂直度,成活养护,防酸(腐)处理

6

吊顶工程

吊杆间距、直径、位置、焊接(锚固),顶内管线敷设和有压管线试压试验,龙骨规格,挂件规格数量,楼(地)面铺装完成情况,面板材质及安装,检查口(孔)留置位置

7

门窗工程

门窗位置,尺寸、方正、翘曲、固定方法,塑钢(其他金属)门窗固定件规格、锚固方法,缝隙弹性联接;密封留缝槽宽(深)度,严密性、开关灵活

8

防水工程(防水露面、厕裕间等)

基层清理,找平层厚度、平整度、坡度,保温层厚度,接缝严密,平整度,铺贴卷材含水率、粘结,收口缝密封胶嵌填密实度,涂刷遍数及厚度,止水带(埂)予留高度、厚度,后浇带砼接茬处理,卷材(防水涂层)保护,加强层铺设,管洞处收头处理

9

暖卫给排水、消防工程

安装位置、坡度、接头丝扣,严密、标高、垂直度、安装牢固,打压试水、冲洗、冲球,排水系统满水试验。阀闸安装、规格、数量。卫生器具位置正确,高度,牢固性

10

电气及电信安装工厂

变配电设备安装位置、标高,线路连接正确,闸(盒)箱框、插座位置、标高、数量、牢固,绝缘连接及接地。管线敷设与焊接、线径及产品合格标志,灯具规格、数量

(2)对工序质量实施控制时,监理工程师应在总承包商质量目标设计和计划的基础上,制定监理质量管理计划,选择合理的监控点,并在计划中明确,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在制定质量计划中规定出工序质量管理的“见证点”和“停止点”。这些“见证点”和“停止点”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对此有不同意见则应书面通知总承包商修改并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监理工程师除做好“见证点”和“停止点”的重点监控外,还须对整个施工过程加强旁站和巡视,在巡视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图纸要求和规范规定及规程、工艺标准的问题。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发现比较重要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先口头通知总承包商改正,然后由监理工程师补发《监理通知》予以确认。

(4)总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所要求整改的主要质量问题,应将整改结果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书面回复监理部,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或确认。

(5)核查工程预检是监理工程师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监理人员接到总承包商报审的《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和验收预约单时,应按时到场对要求预检的内容按规定进行抽查。在检查中对不合格分项工程,应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处置记录》要求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复查确认。否则,总承包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检查验收隐检工程前,按合同规定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验收。总承(分)包商必须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互检合格后,再将《隐检工程检查记录》报送监理部,若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将签发《不合格项目处置记录》,经承包商整改合格并有书面回复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确认,对检查合格的隐蔽工程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下道工序。

(7)监理工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查出的对不合格品质量记录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行为结果为错检、漏检等不合格服务,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将不合格服务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责任人自查、自纠、随后检查其责任人的自纠结果且做好记录。

(8)凡经返修和返工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重新评验和签认。暖卫、燃气、电气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认,必须在试验检测手续完备且合格后进行。

(9)分部工程的验收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汇总,按程序报监理部签认。对主要分部工程如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完成(或部分完成)后,进入主体结构装修施工前应对其进行全面验收或分段验收,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施工技术资料和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在协调验收意见一致的基础上,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表上签字。

(10)据监理合同约定,针对工程图纸中存在的技术上的“错、漏、碰、缺”的问题而需变更洽商时,不论是由谁提出都必须先经监理审查,确认可否变更,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确需变更时,(尤其是涉及费用增减的洽商)则由总承包商办理洽商变更记录,经确认后总承包商方可执行。监理工程师在审查设计变更洽商内容时,必须审核其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洽商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并及时反映在图纸上。

(11)施工过程中的见证取样。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质量监控过程中,必须按xx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1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总承包商在施工方案中或工艺技术交底文件中明确有效可行的工程防护和仓储保管措施,并督促其落到实处,随时随地检查产品保护情况,努力做到交验成品不被破坏和污染。

(13)工程暂停

为了使项目工程质量处于良好地受控状态和在健康的轨道上正常运行,监理工程师除对总承包商热情“监、帮、促”和加强旁站巡视外,则还应依据有关规定和业主授权范围,对于发生的比较重要的质量和有碍工程顺利实施的其他问题有权下达暂停施工指令。据此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下列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停复工延期文件》。

1)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

2)工程质量不断下降或质量通病不断发生且将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并经多次指出纠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明显使问题继续发展时,或已发生事故未按要求进行处理时。

3)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或提出变更但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签认而进行施工。

4)擅自将工程转包让未报审或报审未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时。

5)对于重要工序或有复杂技术要求,无可靠质保措施,冒然组织施工或因此而出现质量问题征兆时。

6)擅自购进或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验收合格的原材料、成(半)品者和未得到合格试验数据结果而擅自提前投入使用时。

7)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进行施工时。

8)事前无方案、无指导性文件交底就进行擅自施工时。

9)特殊工序或特殊专业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施工造成事实一经查出时。

10)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不予执行时。

11)应业主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

12)非总承包商原因造成必须停工,并由承包商提出申请停工时。

13)为避免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和重要设备安全等紧急事件时。

14)凡需进行暂停施工的,在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时,一般应事先征求业主意见,若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征求意见需停工时,须在停工后24小时内报告业主周知。

(14)工程的复工管理

1)在工程暂停经处理达到可继续施工时,如工程暂停是由于业主原因或非总承包商原因所致,则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暂停原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总承包商及时复工。如果工程暂停是由于总承包商原因,则总承包商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填写《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承包商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同意复工指令后,应继续施工。

3)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协调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暂停施工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三、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

监理工程师除对施工中的质量监控进行日常巡视旁站和在检验过程中不断解决外,还应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予以处理。

1、对可通过返修弥补的比较集中的质量通病或缺陷,应按相关规定责成总承包商写出调查报告,提出解决方案,一般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总承包商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商应对处理结果重新进行验收评定。

2、由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处理必须坚持“查清原因,落实措施、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界定责任”的原则;必须坚持以运用可靠的客观依据为基础,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令其停止继续下道工序施工,要求总承包商采取防护措施,同时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在12~24小时之内上报主管部门和业主。

3、质量事故报告的审查与分析

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总承包商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后及时组织设计、施工、业主等各方参加调查内容的审查和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审查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2)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

(3)质量事故原因分析判断;

(4)是否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5)事故处理及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6)事故涉及的人员和责任者情况。

监理工程师对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复验,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处理方案和结果不可靠合理、无保证不放过。与此同时应及时写出处理报告并报送主管部门和业主。

第六节 施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参与设计交底,明确工程的设计意图和各部位的质量要求。

2、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组织机构及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的控制。

(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查(包括施工单位的各下属单位和分包商)主要是审查与投标时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审核施工单位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3、对前期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审查。

(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2)确定监理的质量控制点和控制对策,做好质量预控。

4、进场材料、构配件的检查:

(1)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材料、设备、构配件(包括甲供材料)采购计划,并进行检查和检测,是否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

(2)对施工中将要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和调研,核查鉴定书和试验报告。

(3)进口材料、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应对商检情况做检查。

(4)对材料、构配件的存放地点和条件进行检查。

5、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情况,对施工设备和试验、测量及计量器具进行检查。

(1)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进场机械设备清单,列出型号、规格、数量、技术参数、设备状况、进场时间。

(2)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现场核对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工作状态。

(4)检查特殊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行。

(5)审查施工单位的试验计划,考察和检查试验室的准备情况。

(6)检查施工测量仪器。

(7)检查施工现场计量器具。

(8)查验施工放线情况,校核放线控制点、线。

(9)做好检查记录。

6、对施工环境的控制:

(1)检查施工管理环境。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明确。

(2)检查施工作业环境有关的准备工作是否完善和妥当。

(3)检查现场的自然环境和条件是否有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影响因素,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措施。

(4)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是否符合绿色环保要求。

(5)协助建设单位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

7、开好监理交底会议

8、全面检查开工条件,发布工程开工令

9、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流程详见《监理工作流程》

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施工过程文件的控制

(1)审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内容。

(2)审批分包合同和熟悉分包工程内容。

2、做好工序的质量控制:

(1)抓好工序管理,每道工序开工都要都要申请和审批,只有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2)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

(3)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和旁站。

(4)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交接检和质检员的专检。

3、核查工程预检:

(1)要求施工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2)对预检工程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3)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4、检验批、隐蔽工程验收:

(1)要求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检验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检验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应对检验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3)检验批、隐检工程不合格的应填写《不合格项目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4)检验批、隐检工程合格的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5、分项工程验收:

(1)要求施工单位在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2)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核查。

(3)签认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

(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

(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

(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

(7)对必要的分项工程要先做样板,经有关各方认可后,方可继续进一步的施工。

6、分部工程验收:

(1)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签署验收意见。

(2)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己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进入装修前应分别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要求施工单位申报基础/主体工程验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核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并会同各方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7、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1)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材料、构配件进行检查,按规定进行验收和取样复试必要时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场使用。

(2)对重要材料、设备、构配件的生产、制造和装配场所进行检查和监督。

(3)对进场设备做好开箱检查记录,核对进场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场使用。

(4)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8、对施工技术活动的控制:

(1)做好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2)检查施工单位的工序施工和分项施工的技术交底情况。关键工序、技术复新技术新工艺的检验批和分项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文件要报监理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实施。

(3)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情况和记录。

(4)监控工程变更。

9、对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和数量进行监控。

三、工程验收阶段的控制

1、当工程达到基本交验条件时,应组织各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无负荷试车),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现场监督;必要时应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预验收

(1)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经验收需要对局部进行整改的,应在整改符合要求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5)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整理监理资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单位基本情况、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状况、施工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问题及其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

4、竣工验收: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2)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送施工单位一份。

(3)监督试运行和试车,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四、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1、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去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2)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该工序《工程暂停令》,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4)对未达到规范标准,明显的质量问题,又无法修正的缺陷或经再三努力不能达到合格的,坚决“推倒重来”,返工后应重新进行验收,直至合格。

(5)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在技术规范范围内,无法解决,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调查研究加以处理。

(6)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2、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相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它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质量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必要时,应委托法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或请专家论证,以确保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6)开好日常工地会议,组织召开解决质量问题的专题会议,形成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节 工程旁站监理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建设部下发《房屋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相关施工作业的旁站,旁站是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一、旁站监理依据

1、工程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2、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等。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经批准的旁站监理方案和监理细则。

二、旁站监理范围

我项目监理部将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

三、旁站监理措施

1、在工程开始前,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详细的旁站监理方案,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的监控要点。

2、旁站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标准,为现场旁站监督做好准备。

3、审批承建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

4、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施工机械准备情况、施工材料准备情况和上一工序验收情况,只有在施工准备情况完全符合要求时才允许施工。

5、检查天气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旁站部位要求的作业天气条件或根据天气情况要求承建商采取相应的作业措施。如大风、暴雨天气不宜浇筑混凝土和吊装构件等。

6、检查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偏差应立即进行处理,禁止不合格的材料用在工程上。

7、检查施工过程情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承建商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如混凝土浇筑的分层厚度、浇筑顺序、施工缝的留置是否符合要求。

8、对施工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使施工操作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9、在施工中进行相应的检验和试验,按规定留取试件。

10、如施工中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记录停工原因及承建商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11、将所发生的情况及现场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在《旁站监理记录表》中,做到“记我所做”,以便事后跟踪、检查。

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表》,总结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经验,与承建商一起制定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系统偏差,并减少偶然偏差的出现。

四、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此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人员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时有目的的进行旁站。当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3、旁站监理人员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人员、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旁站监理工作流程图

六、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质量问题,应要求承建商整改,必要时向总监和业主报告,采取必要措施。

6、工程竣工后,将旁站监理资料存档备查。

第八节 监理的试验、检验(见证取样与送样)

一、在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根据建设部211号文件、京建字[2009]289号文件及国家2002年至今陆续颁布实施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工程应进行送检的项目有: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使用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7、防水材料;

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花岗岩石材、人造木板和饰面木板;

9、B1、B2级纺织物;

10、现场对纺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11、B1级木质材料;

12、现场对B1级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13、B1、B2级合成高分子材料;

14、B1、B2级复合材料;

15、现场进行阴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中规定的项目;

(1)墙体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2)门窗节能:气密性、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性、中空玻璃露点;

(3)屋面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4)地面节能: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5)采暖节能: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6)采暖系统管网节能工程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7)配电及照明工程:电缆、电线截面及每芯导体电阻值。

17、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防火涂料、焊接件等。

1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试验的项目;

19、国家规定必须见证试验的其他试块、试件、材料;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首先要熟悉图纸,工程规模和特点,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商议见证内容,制定见证计划;

2、见证人员应由具备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见证人员更换时,应在见证取样和送检前将更换后的见证人员信息告知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

3、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定见证试验室。经过严格考察,选择一家试验设备优良,具备见证试验资格的,与承包单位没有利益关系的独立试验室作为见证试验室;

4、开始见证取样前,应挑选熟悉试验检验方法的监理工程师作为我方见证人员,同时做好备案;

5、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试验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至少标明试件编号、取样日期等信息,并由见证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填写见证记录,由施工单位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6、试验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共同做好样品的成型、保养、存放、封样、送检等全过程工作;

7、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验。检测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8、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9、当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和材料有怀疑时,可以进行重新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责任自负,并负责无条件返工或做退货处理。

10、施工单位应对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

第九节 工程的检测项目、检测要点

及监理仪器、设备的配备

工程监理机构已配备了工程监理检测所需的仪器、工具和设备,因此将根据工程的进度,利用这些仪器、工具和设备独立的对工程的测量、原材料抽检、混凝土强度、构件尺寸和表面质量、管材壁厚、线径、电气接地、绝缘电阻等进行独立检查,保证检查数据的独立性和准确性。

一、土建工程检测项目及要点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1

测量、定位工程

标高、控制轴线、坐标点、规划红线

2

建筑原材料包括水泥、砂、石、砖、钢材、外加剂、防水、防火、保温、隔热材料

3

模板工程

模板接缝宽度

轴线位置

标高

截面尺寸

垂直度

项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预埋件、预留洞位置

4

钢筋工程

原材料品种、质量

钢筋焊接

钢筋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

5

混凝土工程

原材料质量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及施工缝的处理、混凝土强度

轴线位移

标高

截面尺寸

柱垂直度

表面平整度

预埋件及预留孔洞位置

6

混凝土设备基础

坐标位移

外形尺寸

标 高

平面水平度

预埋地脚螺栓、预留孔尺寸、标高

垂直度

7

楼地面工程

基层质量

表面平整度

标高

坡度

厚度

踢脚线

8

预制构件

外观尺寸

9

土建装饰工程

表面平整度

阴阳角垂直度

阴阳角方正

二、钢结构工程检测

1、检测范围: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等。

2、检测标准规范

序号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参数

验收标准

01

钢板

材质及焊缝质量

《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2970-2004

02

钢结构

材质及焊缝质量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89

《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2007

《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6062-2007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

03

钢结构

漆膜测厚

防火涂层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90

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

04

金属材料检测

拉伸试验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弯曲试验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

冲击试验

《钢材夏比V型缺口摆锤冲击试验》GB/T19748-2005

硬度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GB/~3-2004

化学成份

《钢铁及合金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GB/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GB/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GB/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GB/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GB/

05

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螺母、垫圈及连接副

螺栓负荷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

保证荷载

硬度

紧固轴力

抗滑移系数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三、给排水、消防工程检测项目及要点

序 号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1

室内给水工程

水平管纵横向弯曲

立管垂直度

隔热层(平整度、厚度)

试压试验

2

管道附件、卫生器具、给排水配件工程

大、小便器高、低压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水 嘴

淋浴器喷头下沿

水泵(水平度、标高、垂直度等)

水箱(坐标、标高、垂直度等)

3

室内排水

坐标、标高、水平管道纵横向弯曲、立管垂直度、通秋试验、渗水试验。

4

卫生器具安装

坐标、标高、器具水平度、垂直度、卫生器具盛水试验。

5

室内热水管道

水平管道纵、横向弯曲

立管垂直度

弯 管

管道保温

6

室内给水管道

各类管道的坐标、标高

水平管道纵横向弯曲

试压试验

7

室外排水工程

各类管道的坐标、标高

水平管道纵横向弯曲、井盖、窖井、化粪池丁字管、管道渗水量。

8

消防管道工程

管道的坐标、标高水平方向纵横向弯曲、消防箱安装、压力试验

四、电气工程检测项目及要点

序 号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1

电缆线路工程

明设成排支架相互间高低差

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油浸纸 电缆(单芯、多芯)、橡皮剧院电缆、塑料绝缘电缆、控制电缆

2

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

管子最小弯曲半径(暗配管、明配管)

弯曲处弯曲度、配管固定点间距

明配管敷设任意2M段内(平直度、垂直度)

3

护套线配线工程

导线间绝缘电阻测试

4

槽板配线

槽板接口

槽板外观、垂直、水平

槽板内配线

槽板接地

5

电气器具设备

导线接触面、开关与母线连接处必须紧密

盘柜安装

开关、插座面板水平度

灯具中心线、大型灯具预埋件

6

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扁钢焊接长度

扁钢搭接焊的棱边数

接地装置电阻测试

防腐检查

接地体、安装深度、间距

7

电机

转速、电流、杂声、噪声

8

照明器具配电箱工程

箱、盘、板、垂直度

照明器具

成排灯具中心线

明开关、插座的底版和暗开关、插座的面板

五、采暖工程检测项目及要点

序 号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1

管道安装及焊缝

坐标标高

水平管道

主管垂直度

2

保 温

保温层表面平整度

隔热层厚度

3

暖气片

安装

风机盘管

变风量空调器

4

总体运行检测

系统试压、末端温度

六、电梯工程检测项目及要点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1

导轨组装

两导轨相对内表面间距离(全高)

两导轨的相互偏差

导轨垂直度

导轨接头处

顶端导轨架顶端的距离

2

轿箱、层门

层门地坎高出最终地面

层门地坎水平度

层门地坎垂直度

中分式门关闭时缝隙

3

电气装置

机房内规、屏的垂直度

电线管、槽的垂直、水平度

轿厢上配管的固定点

金属软管的固定点

4

试运转

平层准确度

七、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仪器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日期

数量

备 注

计算机

IBM ×32

3

打印机

惠普激光3015

1

复印机

Canon

1

数码(摄)像机

Sony

2

对讲机

Motorola

3

裂缝寻检仪

LEEK SEEKER

1

激光铅直仪

JDA-96

1

渗漏寻检仪

LEEK SEEKER

1

甲醛检测仪

4160-2

1

总发挥性有机化合物测定仪

PGM-7240K

1

现场环境测量仪

FD216

1

多功能拉拔器

SHJ-40

1

接地电阻测试仪

ZC-8

1

绝缘电阻测试仪

1000伏

1

钳型电流表

MG3-1

1

塔 尺

SH27

5

砼回弹仪

HT-225w

1

钢 尺

S5-2

9

工程质量检测器

JZC-2

1

游标卡尺

0-150㎜

4

万用表

DT-980

1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续)

仪器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出厂日期

数量

备注

项目监理软件

1套

卷 尺

5M

9

铝水平尺

600㎜

1

检测锤

10g、25g

2

数字测距仪

10300

1

全站仪

2AKA

1

经纬仪

JV

1

水准仪

D2S3

1

兆欧表

ZC-10

ZC-11D-5

各一台

水平坡度检查尺

1000MM

1

6类双向电缆测试仪

DSP-4000

1

回填土密度仪

60kg

1

钢筋位置测定仪

DJGW-1A

1

漏电开关测试仪

5402D

1

安全帽

每人一顶

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件要求,结合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以及监理规范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监测仪器、设备和办公用品及通信、交通设施,以保证质量控制、检查、测试及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并满足工程软件的配置要求,监理工作实现专业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节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

一、验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xx工程的相关文件

(1)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各专业的设计变更及洽商。

(2)工程各类相关合同,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供货合同等。

(3)现行的相关工程验收规范

二、验收程序和验收范围

1、单位工程验收程序(详见监理工作流程)

2、验收范围

(1)监理委托合同所约定施工监理范围的建筑安装工程,分单项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两阶段进行。

(2)属于各行业管理的专项工程,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等。

(3)若上述专项工程不属于监理委托俣同的范围,但其与合同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相关联的部分内容,也应列入验收范围。

各种验收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和竣工资料两大部分。

三、单位工程预验收

为保证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基本竣工的单位工程,可先行组织预验收。

1、预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完成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施工任务,且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2)各专业工程的功能试验(包括无荷试车)全部完成合格。

(3)施工资料汇总初验合格。

(4)项目经理部经自检合格,认为达到交验条件。

2、预验收人员

(1)参加人员:监理部全体人员、承包单位(总包、分包)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负责人。

(2)邀请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和各专业工程人员列席参加。

3、预验收的步骤

预验收分三步进行,即验收准备、现场验收和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以下分别叙述各步骤内容。

4、准备工作

监理部应严谨细致的做好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预验收一次通过。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上述预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检查,如达到预验收的条件给予认定,如存在不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达到要求再组织预验收。

(2)确定预验收日期、地点。监理部与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商定预验收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总监可在监理例会上宣布,写入例会纪要。

(3)项目经理工科部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

(4)提前准备预验收会议所需各种文件、报表,如预验收会议签到表,记录本,各种相关报表等。

5、现场验收

(1)组织现场预验收会议

总监主持现场预验收会议,会议参加人员签到登记,主要议程如下。

1)总监宣布与验收成员分组。按照预验收工程所含的专业划分验收组,每组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部(包括主要分包)、建设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2)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介绍工程完成情况。

3)总监汇报工程监理情况及预验收的准备情况。

4)各专业组进行现场质量检查。

5)各专业进行竣工资料审核工作。若工程规模较大、则各专业验收组人员还可分工分别完成实体验收和资料验收工作。

6)验收后,各专业汇报检查情况,提出问题。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必要时分包负责人)对所提出问题做出解答和表态。

7)由总监公布预验收结果。

(2)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1)总监提出现场检查线路,各专业验收组分别进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检查内容与方法

3)安全和功能检查

① 主要抽检项目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确定。按照专业确定抽查位置和百分比。对抽查情况详细记录。

② 检查方法

对各种功能设施进行实际操作检查。

4)观感质量检查

① 重点检查项目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确定。

② 检查方法

可采用观察、尺量、轻敲、手板等方法进行外观检查,如检查大面积装修做法的平整、光滑、色差等,特别对给排水和电气工程中管路接头、阀门、各种配体等,应检查连接部位的顺直、平整程度,表面光洁等。

(3)对有安全隐患或功能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应有记录,并提出整改要求。

3、审核施工资料

(1)检查内容

1)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选定xx工程所含有的内容逐项检查。

① 证明工程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各类技术文件;

② 材料、设备质量资料,含生产许可证、合格证、进场检验及复试(含见证取样)报告、检测报告等;

③ 实体工程质量资料,含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分部工程报验表及质量验收记录(含附件)。

2)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选定xx工程所含有的内容逐项检查。

(2)检查方法

1)按组成实体工程的层次(隐蔽工程、分项、子分部、分项工程)逐层次分批次检查资料,以检验批和分项工程为主,各层次验收资料必须完整;

2)对各种资料的真实性、手续合法性进行认真核查,如原材料出厂的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的有效时间、单位印章、检测项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3)检查各种资料汇总的编号必须完整,页码顺序正确(按时间发生顺序排列)。

4)对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必须有各相关人员签字、内容和图示完整、日期正确。

5)各种工程报验资料及施工试验记录项目名称必须准确与相关规范(程)称谓一致,签字必须完整、日期必须正确。

(3)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若资料短缺或不符合要求,提出整改意见。

4、预验收结构及相应工作

(1)预验收结束后,监理部整理预验收会议纪要,与会单位代表签字并收存

(2)若一致通过预验收,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3)若基本通过预验收,尚有需要整改的项目,在预验收会议纪要中,写明要求整改的项目和完成时间,监理工程师依此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承包单位对照通知单,填写预验收整改方案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整改完成后承包单位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回复单须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共同签署,交项目监理部,由监理部复查合格后签署结论,办理验收手续。

(4)为争取时间,预验收时可能留有少甩尾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与验收后督促项目经理部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5、撰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预验收通过后,在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的基础上,有总监撰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可以在预验收前准备),有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2)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3)工程质量抽查情况。

(4)施工资料抽查情况

(5)施工中发生过的工程质量问题和质理事故处理情况。

(6)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

6、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监理部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应上报下述文件;

(1)“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经总监签署的〈工程竣工报验单〉;

(3)预验收过程中各种相关文件资料。

四、竣工验收

1、参与单位人员

(1)组织者: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织。

(2)参加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各专业负责人、相关单位(审记、纪检、使用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代表;

2)设计单位、项目经理部(含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工程师。

3)勘查单位因地基工程已正式验收工作实施现场同步监督。

(3)监督人员:质量监督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现场同步监督。

2、竣工验收合格规定

(1)建筑安装单位工程合同条件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检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以上质量验收记录各表同预验收用表。

(2)专项工程合格条件

3、竣工验收的步骤

竣工验收分四步进行,即验收准备、现场验收(含检查实体工程、审核施工资料)、工程移交和备案。以下分别叙述。

4、竣工验收的准备

监理部应做好正式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一次通过竣工验收。

(1)制定验收计划

工程预验收通过后,监理部与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共同制定竣工验收进度计划,应考虑下述三点:

1)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为倒计时起点,依次倒排出各子单位工程验收时间,消除缺陷时间;

2)确定室外工程和各专项工程验收时间,必须与建筑安装工程的验收协调、同步;

3)确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必须考虑项目经理竣工资料的整理时间,适当的留有余地。

(2)协助建设单位发出验收通知

协助建设单位将正式验收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提前三至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会单位,并请回复参加人员的数量、名单,以便于做好安排,同时通知该工程的质理监督部门。

(3)验收组长及分组

组长: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分组:根据各单位回执,将参加验收的人员按xx工程专业划分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分别进行本专业的竣工资料审核及实体质量验收。

(4)提前准备竣工验收所需各种文件和报表,如验收会议签到表、记录本、各种相关报表等。

(5)督促施工单位准备《工程竣工报验单》、相关验收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填写的内容全面、正确。

5、现场验收

(1)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会议,验收会议参加人员签到登记。

主要议程如下。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宣布验收小组成员分组名单及分工。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介绍竣工情况、资料汇总和预验收及整改情况。

3)总监汇报工程监理工作、监理资料汇总情况及预验收后的复查整改、尾工验收情况。

4)各专业组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划定的路线进行现场验收和资料核查工作。

5)现场验收和资料审核完成后,各专业汇报检查情况,提出问题,承包单位负责人(必要时分包负责人)对所提出问题做出解答和表态。

6)建设单位汇总各小组检查出的问题及总包的解答,宣布竣工验收结果。

(2)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1)建设单位划定现场检查路线,各专业验收分别进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检查内容与方法:

①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安全和功能项目。

②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理检查记录表》中各项内容。

3)检查结果

安全和功能检查及观感质量检查完毕后,各验收组计论检查意见和评价,分别填写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签署。

(3)审核竣工资料

1)审核内容

①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关于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逐项内容;

②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所列各项内容。

2)审核结论

各验收组讨论核查意见和评价后,分别填写上述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签署结论。

(4)竣工验收结论及相应的监理工作

依据工程现场验收情况,分四种情况处理。

1)通过验收。当竣工验收参加各方一致认为达到了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标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下列手续;

① 项目经理部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② 验收组讨论确定综合验收结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

③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自保留一份;

④ 项目监理部将该表上交上司综合部扫描存档后,纳入监理归档资料,同时填写[监理项目竣工备案登记表]。

2)有缺陷待整改

竣工验收组认为尚有少量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经与项目经理部协商,提出整改要求,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委托总监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写明要求整改的项目及限定完成时间。程序与预验收相同。

项目经理部整改完成并通过监理复查合格,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履行相应手续。

3)有分歧待处理

当参与各方意见不一致,对通过竣工验收有分歧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其委托的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可请各方认可的咨询单位协调处理,提出解决方法和整改意见,项目经理部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4)验收未通过

竣工验收组认为验收不合格,则应确定整改要求和再次验收时间,此种情况下,监理部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质量签证和验收报表,寻找问题症结所在,积极督促项目经理部整改,做好再次验收的准备工作。

(5)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编写会议纪要,参与验收各单位的代表签字后各保留一份存档。

五、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检测范围

监理委托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内含有建筑结构和室内装修工程的内容,均应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条件允许时,监理部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本项验收。

2、检测机构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建设部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用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3、检测时间

室内环境检测应在室内装修工程竣工至少7天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4、检测依据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1)检测机构监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出示相应报告,建设单位据此方可备案。

(2)若监测不合格,则应提出整改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后复验至合格。

(3)室内环境检测不合格,单位工程质量为不合格,不予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节 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监管

在建设项目中,消防、电梯、卫生防疫等专项工程虽属于单位工程的分部(子分部)或分项工程,但由于其安全与使用功能的特殊性及重要性,它们属于行业管理的专项工程,还应通过行业管理的专门机构验收认定,各专业工程验收合格是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和备案的必要条件。

一、验收范围和组织

1、验收范围

(1)监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施工监理范围内由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完成的各专项工程,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等。

(2)监理委托合同内具有特殊专业要求的部分工程。

2、验收组织

(1)组织者及参加者

1)专项工程均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项目监理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项工程承包(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部及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等参加验收。

(2)验收时间

1)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各专项工程,由建设单位、总监和总承包单位协商,统一安排验收时间。

2)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项工程,由总监协助建设单位统筹安排,做好总承包单位和专项承包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整体验收的顺利进行。

二、各专项工程验收

1、验收依据

(1)《工程建设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30号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2003年版)

(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84-85

(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6)《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包括防火门、防火窗,消防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2、验收范围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均需进行消防验收。

3、验收的组织

(1)消防系统属于公安部门专项行业管理,系统交付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2)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3)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进行常规验收。

(4)由地方技术质量监督局认定,注册备案。

4、常规验收程序

(1)在施工过程中按各相关规范做好原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2)做好调试准备工作

消防工程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做好下列调试前的准备。

1)调试前应查验收设备的规程、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均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系统线路、水路、风路测试记录。

3)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调试方案满足要求,承包单位准备竣工图纸及记录。

(3)单机调试

对下列设备和系统须进行单机调试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联动系统,由消防专业承包单位完成。

2)各类消防泵(包括水喷淋泵、消火栓泵)、风机(包括正压送风机、排烟机、补风机等)由强电专业承包单位完成。消防信号通过接口模块与各被控设备单店联动,由消防和强电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3)给水、空调系统。

(4)设备整体联动调试

由建设方(或总包方)组织协调各相关施工安装单位或设备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消防系统整体联动调试工作。具体调试项目详见相关规范。

联动调试成功后,需连续运行120小时无故障,然后写出调试报告。

5、消防监督机构认可注册程序

(1)建设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

1)系统竣工表

2)系统工程图

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承包单位提供

4)调试报告

5)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建设单位提供)。

6)如果工程项目为建筑内部装修,在申报消防验收时,仅附下列资料

①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

② 防火材料、消防产品相关证书、出厂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材料。

(2)委托具备资格(取得省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查许可)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取得其测试报告,测试项目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呈送该测试报告,申请验收:若不合格,要求消防施工安装单位整改,其后复查至合格。测试内容含下列两部分。

1)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按一定的比例抽查各项功能。

2)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查,针对强电施工内容。

(3)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应查验申请和上述两份合格的检测报告等材料,确认其权后于10日内进行消防验收。若合格,于验收后7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若不合格提出整改要求,限定完成日期,再复查验收至合格。

(4)消防验收不合格,建筑物不得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dc4b4a31b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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