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专业设置管理,引导我校专业设置更好地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出特色,我校2016年度申报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6]30号)要求进行。各单位要在认真调查、积极规划、组织专家做好人才需求论证及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基础上,以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为核心,进行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各单位务必于6月27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审批专业适用)以及汇总表一式5份报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4392517。
特此通知
附: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6年6月1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d8eb5d8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d4fe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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