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确定函
尊敬的广州机场海关快件监管处:
1.本人委托 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 承运的一个进口包裹,
运单号(Tracking numb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声明:
*包裹内为个人自用物品(私人使用),保证不对外销售,没有任何商业目的,本人对一切后果负责。
*包裹本身不含有国家有关规定中限制或者禁止进口的产品。
2.包裹明细:(如以下表格空间有限,请自行按照此格式提供详细清单)
3.具体用途补充说明 (Additional explanation for application) :
4.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5.根据“海关总署第147号令”:海关对进出境快件中的个人物品实施开拆查验时,运营人应通知进境快件的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的发件人到场,收件人或发件人不能到场的,运营人应向海关提交其委托书,代理收/发件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因个人原因不能前往协助贵关查验,特委托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代表我协助办理查验手续。
6.我愿意承担海关根据相关规定征收的税款,最终税款总额依据现场海关批示。
7.身份证号 (护照号passport number) : 国籍:
手写签名:(Name) 日期(Date):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cced6d6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fdb77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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