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20年

发布时间:2020-10-22 15:17: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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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20年《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20)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20、〈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20、〈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20)的公告》(交通部2020年第33号公告,以下简称“部颁2020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的精神,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的具体情况,现将贯彻执行2020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其配套定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执行时间

2020年1月1日前已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其预算文件的编制执行96编制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配套定额;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部颁2020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的过渡期,此间上报的项目原则上采用2020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

2020年7月1日后上报审批初步设计(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建设项目,其概(预)算文件的编制执行2020编制办法及其配套定额。

二、人工费单价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和测算,全省人工费单价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人工费单价表 表1

人工费单价标准仅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发放人工工资的依据。

三、有关费用取费标准

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见下表:

其他工程费、间接费、工程其他费取费标准 表2

四、投资估算编制中,人工工日单价及有关费率取定暂不执行新规定。

五、部颁2020编制办法及配套定额施行后,厅原发布的《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执行交通部(96)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川交函[2020]180号)同时废止。

六、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函告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成都武侯祠大街180号,邮编:610041)。

2020年六月三十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a949af01cb91a37f111f18583d049649a660e22.html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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