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章聘用
1、公司如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应先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部办理招聘相关事宜。
2、新进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由其所属部门主管向副总提交试用意见,合格者正式入职,由人事部办理正式员工入职手续。试用期间能力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3、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能力欠佳、无故旷工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五日者,不计算工资。
4、试用人员在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表件: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四)个人简历;(五)应聘职位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者;(四)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五)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6、员工一经正式雇用即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7、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务必遵纪守法,不做危害社会、他人及公司的事情。8、员工如有以下状况,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备:4、住址及电话变更。
9、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告知被辞退员工,由主管领导安排该员工的交接工作,交接清楚无误后方可离职。
员工离职亦须提前一个月报请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向总经理报批,总经理批准后由主管领导安排离职人员的交接工作,交接清楚无误后方可离职。考勤
9、员工上下班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打卡必须由本人亲自刷卡。
10、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1、结婚或离异;2、姓名变更;3、身份证换领;
(三)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六)未满18岁者。
2.迟到一次扣1分,全月累计迟到三次扣全勤(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4.早退一次扣1分,全月累计早退三次扣全勤
100分。
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100分。
5.超过15分钟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6.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7•上下班如工作需要没有打卡者,应于次日经部门主管证明,不视为迟到、早退。(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3•员工旷工,扣发当日薪资及津贴,没有全勤奖。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者,予以解聘。(三)请假
员工请事假应于一日前填写请假单并向所属部门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其工作应做好交接。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本人电话向单位主管请假,否则视同旷工。
(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本部门主管核准;(二)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副总核准;
(三)请病假3天(含)以上,请假单应付医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