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救助信息登记表(1)

发布时间:2018-06-30 20:22: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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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救助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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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

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困难,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的,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6eb5ea2c1c708a1294a4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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