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10:31: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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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7周年,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每个支部1名)、优秀共产党员14名(每个支部3名,老干支部2名)。

二、评选办法

民主评议党员占30%,平时表现占70%。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在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听从机关党委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党支部班子党建意识浓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明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经常性组织开展活动,党建资料整理归档规范;支部内党员无被处置的情形,党建工作得到机关党委或上级组织部门肯定。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党建工作意识强,服从党支部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经常性组织并参与党支部活动;党建业务素质强,表率作用明显;带头开展理论学习,无符合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情形。

3.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党性观念强,先锋作用明显;积极完成党支部、党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主动参加党支部活动,无请假或缺席情况;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学习记录完整;按时缴纳党费,无符合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情形。

四、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要求开展评选活动,评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共产党员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报机关党委审定。

2.党委审定。机关党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和现实表现,研究决定表彰名单。

3.通报表彰。根据审定结果,下发表彰通报,在“七·一”前夕对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把握好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坚持择优评选。评选活动要发动广大党员参与,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遴选。

3.坚持选学结合。各党支部要将评选表彰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评选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自我提高的过程,营造良好氛围。

4.按时上报材料。各党支部、党员要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填写《先进党支部呈报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简要事迹填入表格(一般不超过500字),各党支部要在620日前将评选结果和事迹材料报至机关党委。

附件1:《先进党支部呈报表》

附件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3:《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中共岳阳县纪委机关党委

20186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62b4740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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