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书记员考试复习资料

发布时间:2020-05-10 04:37: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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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复习资料(A卷)

一、选择题(单选)

1.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注意的是,独任庭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适用,只试用于审理一审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不能担任独任庭审判人员。

2.二审民事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书记员工作职责:1)办理庭审前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2)送达起诉书、答辩状、填写并送达其他诉讼文书。(3)接收、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局收据。(4)办理陪审员出庭的各项工作。(5)公布开庭审理公告。(6)检查开庭时诉讼当事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7)担任按键神力过程的有关记录工作。(8)打印并核对按键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9)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一集司法统计工作。(10)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4.保障司法公正: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禁止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抵制人情案、关系案。

5.下列民事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手里、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6.法院常用的六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7.适用留置送达时,应首先向当事人宣传法律,讲明不接收诉讼文书并不影响法院送达,尽量做通当事人的工作让其签收诉讼文书。如果当事人不签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等见证人到场,向见证人说明当事人拒收诉讼文书的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有送达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8.挂号信回执是确认送达日期的唯一凭证。

9.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10.送达内容: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11.一审民事案件开庭前需要送达的诉讼材料: 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

12.地域管辖标准:一是当事人的所在地(一般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得了联系,二是诉讼的火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13.庭审笔录(考顺序):民事一审案件开庭准备程序、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法庭调解阶段。

14.期间的确定及延误期间的法律后果: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期间的计算方法、延误期间的法律后果、延误期间的救济措施。(裁定驳回15天,裁定撤诉当天)

15.案卷归档:归档案卷经检查质量不合格的,由档案科在接收归档后3日内退回连人重新整理,立卷人应在2日内归还卷宗。诉讼文书材料经过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等缓解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按键结案3个月内到档案科办理验卷归档手续。

二、多选题

1.法院常用的六种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2. 证据有7种表现形式: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3.回避制度,民事案件的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

4.财产保全的范围和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法律规定的其他办法(变卖)

5.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应提交的诉讼手续:

1》自然人: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

②代理人:→(1)律师证、律所函,委托书

2)委托书。身份证。户口本,法律事务所函

2》法人:①营业执照、法人证明。身份证

律师:②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委托书。律师证。律所函

非律师:③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委托书。身份证

3》个体商户:主体是业主,但要表明字号 同自然人,带营业执照

6.按照记录客体即记录内容的不同,笔录分为3种:言谈类笔录(庭审,询问,合议庭评议,调查,调解,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记事类笔录(勘察,执行,证据交换,宣判笔录)、摘要类笔录(阅卷,情况摘要笔录)。

7.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裁判文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节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及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8.诉的合并:指法院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之间有牵连的诉合并到一个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案由一样,当事人其中一方相同)

9.裁判文书的印制和盖章:书上第250(盖章位置红字部分)

裁判文书盖章位置

审判长 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二〇〇XXX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院印

书记员XXX

三、名词解释

1.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2.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又称诉讼保全,指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对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必要时依职权而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对其财物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

3.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4.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

5.笔录:是指司法机关及公证、仲裁、律师等组织在进行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活动时,用书面语言记录的具有一定法律意义的文字材料。

6.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

四、简答题

1.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的工作步骤

①通知原告交纳担保金

②与原告一起将担保金交到财务部门

③校对,印制保全裁定书

④将保全裁定书交给执行庭立即执行

⑤向原告送达保全裁定书(在执行庭采取执行措施前,不能将保全裁定书送达给被告,以免被告转移财产)

2.证据交换的程序和步骤

①原告提供证据材料 ②向被告送达证据材料 ③被告提供证据材料

④向原告送达证据材料 ⑤双方对证据材料进行说明并质证

3.制作宣判笔录的具体要求:

①宣判笔录首部应当写明案由、宣判时间、宣判地点、审判长和书记员。

②当事人写明其自然情况 ③宣读判决告知事项

④当事人签字 ⑤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签字

4.案卷装订

卷宗装订前,应对诉讼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检查:

材料不完整的要补齐;破损或褪色、字迹扩散的要修补、复制。

纸张过大的应自左向右、自上而下折叠;纸张过小、订口过窄的要加贴衬纸。折叠加衬都应以A4办公纸为标准。

外文及少数民族文字材料应附上汉语译文。

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应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去掉。

卷宗内严禁留置订书订、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

案例一第一问14

模拟案例1:

2010年5月10日病人张强在京南医院手术时死亡,张强之子张小强认为医院在诊断和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属于医疗事故,故于10月31日起诉至京西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0余万元。起诉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京南医院名下吉普车一辆。11月7日京南医院收到起诉书,于11月10日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认为本案的管辖法院应为京南法院。本案定于12月3日开庭,开庭前,张小强要求进行证据交换。因案件在社会上影响较大,政法学院的学生约50人要求旁听。

word/media/image1.gif按正确程序说明本案中书记员的工作流程;

1、收案:对卷宗材料进行检查、登记 1

2、处理保全申请:通知原告提交担保、交纳保全费、校对并打印保全裁定书、保全材料移交执行局、向原告送达保全裁定书(在执行局采取执行措施前,不能将保全裁定书送达给被告,以免被告转移财产)5----简答题

3、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 1

4、处理管辖异议申请:向原告送达管辖异议申请、安排双方到庭谈话听取意见、校对并打印管辖异议裁定书、向双方送达管辖异议裁定书 4---简答题

5、安排开庭:确定适用普通程序、预约法庭(因旁听人数众多,要约大法庭)、预约陪审员(医疗纠纷预约专业陪审员)、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 3

6、安排双方开庭前到庭进行证据交换 1

案例二 23

模拟案例2:

原告张小强(智力残疾)与被告李静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元、交通费×××元、误工费×××元,庭审中出示了证据:(1)、交通事故认定书;(2)伤情诊断证明书;(3)、医药费清单及收据;(4)、为就医产生的出租车票据;(5)、误工证明及工资条。被告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异议,同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但认为原告就医完全可以乘坐公交车,不一定要打车,故不同意赔偿交通费。庭审后双方坚持起诉和答辩意见,不同意调解。本案中原告张小强、原告之父张强、被告李静、被告代理人刘元律师参加了庭审。

word/media/image1.gif试制作开庭笔录

民事开庭笔录

时间:20111288

地点:本院第8法庭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审判员):××××××

书记员:×××

到庭当事人:

原告张小强

法定代理人张强(原告之父)

被告李静

委托代理人刘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word/media/image2.gif、宣布法庭纪律;

2、……

3、……

4、……

5、……

6、……

7、……

?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不申请

被:不申请

?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事实理由见起诉书,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元、交通费×××元、误工费×××

?被告进行答辩

被:同意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不同意赔偿交通费

?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材料

原:1)、交通事故认定书;(2)伤情诊断证明书;(3)、医药费清单及收据;(4)、为就医产生的出租车票据;(5)、误工证明及工资条。

?被告对以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被:1235、没有异议;4原告就医完全可以乘坐公交车,不一定要打车,故不同意赔偿交通费。

?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材料

被:没有证据

?法庭调查阶段到此结束,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原:……

被:……

?双方最后陈述

原:坚持诉讼请求

被:坚持答辩意见

?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5c86d4cedf9aef8941ea76e58fafab068dc4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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