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卫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吉卫发[2008]7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01.14
【实施日期】2008.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卫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吉卫发〔2008〕7号)
各市、州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
2007年,全省卫生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市、州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等重大民生问题,同心同德、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使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在建立新型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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