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责任书(一)
安全用电、安全防火,人人有责。为防止校园内出现用电或用火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同时使广大教职工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处室和各位教职工必须遵守以下各项规定条款:
1、各处室用电安装或维修时要找学校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线路。
2、用电用户若要安装集体电表用电时,需向电工提出申请;若自己安装电表或维修线路等则要得到电工的批准后方可进行,用电户若发现有部分线路已老化或接头接触不良等必须更换时,须向学校电工及时反馈,公共开关的保险丝不准私自用额定保险丝以处的其它保险丝或导线替换。
3、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导线所允许载流量,若发现有过热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用电,并及时地报告学校电工,以便作出检查与处理。
4、熔断器的熔体等各种过流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装置,必须按规定规程装配,确保其正常运转。
5、使用电热器具的用电户,应与易燃物体保持安全的距离,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人离去时应断开电源,
6、擦拭或维修灯头、开关、电器等时,要断开电源开关后方可进行。
7、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要做到有火必有人在,人走火灭,不乱扔火源。
8、严禁在校园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严禁破坏学校配置的灭火器材。
以上九条之规定广大教职工以及各处室的负责人共同遵守,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法人代表:赵世林
教职工(或科室负责人):
安全用电责任书(二)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作为电工,是负责学校室内外电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加强安全工作,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负责全校安全用电的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二、为了加强用电的管理,保证供电系统及电气安全运行,严禁其它人员和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
三、使用好电工工具,做好绝缘用具定期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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