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朱令令案”看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5-10-24 03:26: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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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令案看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范围
作者:容向东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4

         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在现有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下厘定检察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特殊信息的性质和公开程度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环节。本文通过运用相关理论对政府信息进行准确界定,将公安机关的刑侦信息纳入公开信息的范畴,为说明公安机关刑侦信息应当适度公开提供依据。进而对该案件中涉及的各种信息是否应当公开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其中包括这些信息与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关系,诸如裁量基准的内部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和公开的程度等问题。最后,总结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为完善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现提出自己的一孔之见。

        关键词 朱令令案 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 内部信息

        作者简介:容向东,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85-02

        一、公开是解决朱令令案的一剂良药

        朱令令,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92级学生,199411月开始,朱令令开始出现离奇的中毒症状,起先是肚子疼、吃不下饭;接着胃部不舒服;最后她的头发开始脱落,并在几天内掉光 朱令令家人开始奔走于北京各大医院四处求医问药,朱令令的同学也通过网络向国际社会发出求助,以期对朱令令的病情确诊有所帮助。1995428日,朱令令被最终确诊为剧毒物铊中毒,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朱令令在过去的两年中,并没有任何接触铊盐的经历,根本不具有因自身原因而导致铊中毒的可能性,因此各方确定这是一起投毒性故意杀人事件。

        第一,不透明是阴谋论的温床,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信息沟通的不畅更容易引发人们的集体负面猜测 具体到朱令令案,北京市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收集的各种证据材料和形成的各种法律文书一直处于保密状态,朱令令的家人无从知道案件真正的进展情况,社会公众无法从公安机关手中获得公开的权威信息。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270609beff9aef8941e06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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