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方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附具体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18-10-07 01:27:3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浙江出台方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附具体事项目录)

近日,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从前,开办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方案印发后,将如何推进改革呢?快随小布来看看: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实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成熟经验。试点范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复制推广上海市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已取消的事项除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对浙江相应的98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改革。试点期为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省内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从实际出发提出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具体做法的申请,经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改革重点1清理规范各类行政许可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地方实际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由审批改为备案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全面加强行业规范建设,制定明确具体的行业经营标准,督促企业对照标准进行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探索业界自治,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和自律框架,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和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围绕审批、监管、执法适度分离,健全政府监管制度,厘清部门间监管职责边界,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建立跨部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信用评价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制度。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围绕海洋经济、油品全产业链发展和大宗商品国际贸易等重点领域,探索监管制度的创新和监管模式的多元化。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全面整合优化权力运行业务流和信息流,按照事项名称、办事材料、工作流程、数据流程的统一要求,继续做好办事事项的规范化工作,并不断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工作。加快建设数据共享技术体系,以基础先行、急用先上为原则,加快推进“1253”公共数据共享技术体系建设,完成信用信息库和电子证照建设任务。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快递送达的“零跑动”办事渠道。积极提升准营便利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单一窗口”服务机制,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手段,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全城通办”“一网通办”。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方案》还对改革具体事项作了明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e599819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8c.html

《浙江出台方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附具体事项目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