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的民生栏目更需新闻伦理
作者:李自英 李文河
来源:《采写编》2014年第03期
为了收视率,一些电视节目越来越接地气,成为观众喜闻乐见的品牌栏目,然而,在新闻职业伦理和素养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当事人及其家人缺乏必要的保护,过度曝光公民隐私,放任“新闻逼视”,从而不可避免地陷入变相消费他人痛苦的误区。
笔者所在的城市,有一电视栏目很受欢迎,但该栏目有几期节目内容及主持人表现让人惊讶:
一期是,某市有一中年妇女不堪丈夫虐待而求助该栏目组。在镜头下,主持人问求助人的丈夫为什么经常殴打自己的媳妇,求助人丈夫答,因为她经常在外找“靠家”。主持人反问求助人是否找过“靠家”,求助人就说,他打我受不了了我就找了。接着,主持人还追问了求助人找“靠家”的细节。
另一期是,一个招赘女婿作为求助人请求妻子回家的问题。镜头下,主持人问及求助人妻子为何不想再和求助人一起生活时,得到的回答是求助人对岳母有不轨行为。问询至此,我能感受到此刻电视镜头的异常亢奋:它先让这边岳母说女婿是怎样的禽兽不如,哪天哪日、在何地点是如此这般非礼她的;之后让那边女婿说岳母是如何风流下作,哪天哪日是这样那样挑逗勾引他的。
客观讲,这个电视节目的整体定位准确,主持风格也很鲜活。观众向来喜欢听故事,喜欢家长里短的围观与窥视,喜欢关注邻居般的普通人小人物的命运。真实的对话,剔除导演痕迹的“生活还原”,让这个节目在当地找到了适合它生长的土壤。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看这样的节目,观众容易感同身受,而全外拍的记录矛盾双方的内心倾诉,让双方面对面沟通,加上主持人现场善意调解,更容易消弭积怨化解矛盾,促进家庭的和谐。但媒体不是道德的审判官,在“调解度”的把握上,不能刻意选择一些迎合公众情绪的素材,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通过密集而持续的报道,营造“围观”的舆论氛围”,在节目中形成“新闻逼视”。这几期节目,明显地僭越私人领域,(1)报道目的“逼人就范”;(2)主持人“身份错位”;(3)素材“迎合公众”;(4)手段“超越适度”;(5)“违背当事人意愿”。教科书上所列的五个“新闻逼视”特征它几乎占全。这样的节目播出后,这个“女婿”,这个“岳母”,如何面对周围人的目光?这可是公开播出的,至今网上“视频”随时完整再现的。岳母说女婿具体怎样怎样“非礼”她,女婿反过来说岳母如何如何下作勾引他,无论如何,此类内容或“爆料”,绝对属于个人隐私,法律是严禁偷窥、偷拍和散布的。即使在法庭上,也不能公开审理,非法定人员不允许旁听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be3e9b5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36.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