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2004

发布时间:2022-12-26 01:55: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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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目录第一章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发布单位】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375号【发布日期】2003-04-27
2【生效日期】2004-01-01【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温家宝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一章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b0c0f095a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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