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切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初中学校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教育部关于踊跃推动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充分表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反映学生的进展状况,增进学生全面进展,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增进教育公平。
二、评价的原则
(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更要注重学生基础性进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做法。
(二评价目标的进展性原则。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要用进展的观点,以鼓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进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
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为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忙。
(三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式,评价结果采用品级评定、描述性评语、质性评语彼此补充、彼此结合的方式,充分表现不同评价方式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对学生的评价成为学生、教师一路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
(五评价进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对准学生自身的纵向进展,不仅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进展的进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加倍注重形成性评价。
(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原则。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三、评价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进展目标两个方面。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已经列出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进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初中学生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的主要手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一、科目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九科作为考试科目;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综合实践作为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实施测试。
二、成绩呈现
考试科目成绩:依照A、B、C、D四个品级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语文、政治达到85%)及以上者,记录品级A,达到75%至89%(语文、政治达到75%至84%)记录品级B,达到60%至74%记录品级C,59%及其以下记录品级D,D为不合格品级。
考查科目成绩:依照A、B、C、D四个品级和实际分数记录,参照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
体育与健康成绩: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测算得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按照最后得分评定品级:90分及以上为A(优秀),75分—89分为B(良好),60分—74分为C(合格),59分及以下为D(不合格)。
3、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九科由市教育局免费提供试题,县区教育局负责试题印制、组织考试、阅卷、发布成绩。时刻一般安排在每一年的5月中旬,初二年级学生参加的科目为生物、地理,初三年级学生参加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由县区教育局与学校具体实施。(二)基础性进展目标评价
基础性进展目标评价在县区教育局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一学年为一个评价时段。
一、评价内容及大体标准
基础性进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踊跃推动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进展目标为大体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