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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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彩黔字[2011]20号
关于下发《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矿):
经公司研究,决定下发《资金管理制度》,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资金管理制度》
(此页无正文)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管理 制度建设 通知 贵州金彩黔矿业有限公司 2011年5月8日印发
共印30份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运行,保证资金的安全,贯彻“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资金管理基本制度
第二条 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
1、公司的《报账付款审批权限及流程规定》就各级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权限、责任、流程有明确规定,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依据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批,严禁越权审批。
2、出纳对于违背审核审批流程的资金业务,有权拒绝支付,并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
3、对于重要的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审批制。
4、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严禁直接接触资金或办理资金业务。 第三条 资金业务的岗位分工
1、资金的收付和保管由出纳负责,严禁其他人员接触。 2、出纳不得同时负责非资金帐户的记帐工作。 3、出纳不得同时负责总分类帐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出纳不得负责资金的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5、专用印章、票据、网银支付工具、密码、银行卡必须分开专人保管,严格按《财务印鉴、票据管理规定》使用。
第四条 资金业务的日常管理
1、资金的收付必须日清日结,登记日记账。
2、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报账付款审批权限及流程规定》进行审批和付款。
3、出纳严格进行现金盘点,包括出纳自身随时进行的日常盘点和公司会计、专门财产清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盘点。
4、出纳严格进行银行对账,每月至少与银行对账一次。会计根据银行发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等单据分析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每日按公司规定编制《资金日报表》并及时上报公司财务总监。 每月28日前编制下月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每月3日前编制上月的《货币资金及产销存情况快报》并及时上报公司财务总监。
第五条 月度资金计划审批
每月的总经理办公会对各子公司(矿)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公司财务部按审批后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资金拨付。
第三章 收入业务的资金管理
第六条 销售资金的管理
1、煤炭产品的销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销售相关规章制度,必须遵循“集体定价”的原则。
2、为规避风险和确保资金安全,财务部门参与销售合同的会签,合同签订后交一份给财务部门存档,财务部门按内控制度监督销售合同的执行。
3、煤炭产品的销售必须坚持“先款后货”的原则(除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预付货款的客户发货时应凭财务开具的《发煤通知单》发货,客户资金不足时,磅房必须停止发煤,会计对客户预存资金不足五万元时应及时告知销售部门,由销售部门通知客户及时预付货款。
4、除零售煤以外,原则上货款应通过银行转帐,打入所在公司(矿)指定账户。严禁营销人员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取现金。
5、零售煤由磅房收取现金的,监磅员应于每班下班时填制现金缴款单缴并将现金交给出纳员,出纳员应及时将煤款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6、监磅员每天应将前一天的销售情况汇总并报表到公司和所在子公司(矿)财务部门。
第七条 其他非销售收入资金的管理和控制
1、严格遵守《财务印鉴、票据管理规定》,坚持“会计开票、出纳收款”的原则。
2、任何收款票据必须由会计、出纳共同签字,对收款票据的使用,出纳必
须与会计日清月结。
第四章 支付业务的资金管理
第八条 备用金的管理
1、公司、子公司(矿)的采购员、小车司机、协调员、食堂管理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借一定额度的备用金。由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填制《备用金核定申请审批单》,报公司财务审定(备用金额度另行制定)。
2、对核定备用金定额的个人,凭《备用金核定申请审批单》,按核定的金额填制借款单,一次从财务部门借出现金,实际使用后凭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向财务部门报销,再由财务部门用现金补足其定额。备用金使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出定额向财务部门借款。
3、对备用金使用人报销的所有票据,都必须遵守资金管理的基本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批后方能付款记账。
4、备用金使用人员必须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权限使用,并定期报账。财务部门必须对备用金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清查盘点,防止挪用或滥用,保证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备用金使用人员必须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工资支付的管理 1、流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