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
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02]121号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及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以及《连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连委办【2009】32号文件)精神,我校按照新的编制和省重点职专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重新定岗,设岗,并细分岗位等级比例,明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为全面深化学校管理,全方位推进学校整体工作,构建“自主用人、自主择业、优化队伍”的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据此,根据闽委办【2008】7号文件,榕委办[2008]74号文件、连委办【2009】32号文件,连教人[2005]73号、7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连江职业中专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竟聘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编制数确定。
(二)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 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九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2.8:4.5:2.7。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四.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是在岗位说明书的基础上制定的,分两个部分:(一).首聘和岗位细分方案;(二).空余岗位的竞聘方案。
(一).首聘和岗位细分方案(满分100分)
1. 聘用年限(10分)
参聘人员每聘一年现职称得0.5分,最高分为10分。
2.取得任职资格年限(15分)
参聘人员每取得现任职资格年限一年得0.5分,最高分为15分。
3.教龄(30分)
参聘人员每一年教龄得0.5分,最高分为30分。
4. 年龄(30分)
参聘人员每年(按周岁)得0.5分,最高分为30分。
5.担任行政,班主任与其他工作情况(15分)
每担任行政领导,班主任和其他行政工作一年,工作业绩良好,表现出色的得1 分;工作表现一般的得0.8分;最高分为15分。
注:行政领导,班主任和其他行政工作不重复计分,即兼多项工作的只取一项;但可延续计分。
6. 奖励分
(1)教师取得国家职业资格高级等级证书得5分,中级得4分,初级得2分。(不重
复计算,取最高一项。)
(2)教师指导学生市级竞赛获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省级竞赛获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国家级竞赛获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一项。)
(3)教师参加市级竞赛获一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省级竞赛获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2分;国家级竞赛获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三等奖得3分。(不重复计算,取最高一项。)
备注:以上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不同可以累计得分。
以总分高低并对照岗位数来聘不同岗位级别。
(二).空余岗位的竞聘方案
政治思想表现: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否则无资格参加竞聘。
(一)、学历(5分)
1、本科及以上学历5分
2、大专学历4分
3、中专及高中3分
备注:以学历更改为依据
(二)、资历(20分)
1、 教龄每年0.4分,非教龄的工龄(按实年计算)每年0.1分。
教龄分与非教龄分可累计,但不得重复计分。
2、职称:具有高级职务资格计2分,每聘任一年加0.2分;具有中级任职资格得1分,每聘一年加0.1分。
就低竞聘时资格分可就高计算,同时高一级任职分与低一级任职分可合并计算。同一级竞聘时,低一级任职分不能计算。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任职分按零分计算。
学历与资历总分不超过25分。
(三)、出勤情况(10分)
1、出满勤的 得10分
2、有请假的每学期每次扣0.2分,最多扣1分
3、有旷课的每学期每次扣0.5分,最多扣2分
(四)、工作量(10分)(两学年平均)
1、每周工作量在10节的得10分
2、每周工作量在8~9节 得8分
3、每周工作量在6~7节 得6分
4、超工作量(奖1~3分)
1) 每周超工作量6节及以上奖3分
2) 每周超工作量3~5节奖2分
3) 每周超工作量1~2节奖1分
备注:在工作量10分基础上超过予以奖励
(五)、教学情况(24分)
1、 备课6分
1) 每节有教案且内容完整的 得6分
2) 每节有教案且内容不完整的 得4分
3) 教案有缺节,内容不完整的 得2分
2、 作业6分
4) 有布置、有批改的 得6分
5) 有布置、无批改的 得4分
6) 无布置、无批改的 得0分
3.授课6分
7) 课堂效果好、生动活泼、学生满意的 得6分
8) 课堂效果一般、完成教学内容的 得4分
9) 课堂效果差、学生不满意的得1分
4.教学成果6分
10) 教育教学效果好的、及格率80%以上 得6分
11) 教育教学效果较好的、及格率80%~60%的 得4分
12)教育教学效果较差的、及格率60%以下的 得2分
(六)、教研情况5分
1.在市级范围开公开课的每次奖3分(提供证明)
2.在县级范围开公开课的每次奖2分(提供证明)
3.在校级范围开公开课的得2分(每学期一次,差一次扣0.5分)
4.无公开课的 得0分
备注:累计不超过5分
(七)、听课情况5分
1.每学期听课10节的 得5分
2.每学期听课6~9节的 得3分
3.每学期听课5节以下的 得1分
(八)、指导学生获奖情况5分
1.学生获省级以上奖的得5分
2.学生获市级奖的每人次得4分,最高不超过5分
3.学生获县级奖的每人次得2分,最高不超过5分
4.学生获校级奖的每人次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5.共同指导各得一半
备注:累计不超过5分
(九)、个人获奖情况4分
1.获省级表彰得4分
2.获市级表彰得3分
3.获县级表彰得2分
4.获校级表彰得1分
备注:只取最高项,不累计
(十)、骨干教师3分
1、评为省骨干教师3分
2、评为市骨干教师2分
3、评为县骨干教师1分
备注:只取最高项,不累计
(十一)、论文4分
1.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4分
2.在市级刊物发表3分
3.在县级刊物发表2分
4.在校级刊物发表1分
5.同类论文按最高级别算,合著平均得分
备注:刊物只取最高项,不同类累计不超过4分
(十二)、担任行政及其他工作情况5分
1、 担任校行政副主任及以上职务得5分
2、 担任专业组长、教研组长、生指组长、班主任得4分(每年2分,最高不超过4分)
3、 担任生指或课外活动辅导得3分(每年1.5分,最高不超过3分)
备注:累计不超过5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645b44ee45c3b3567ec8b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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