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台湾富商巨额遗产的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2-04-22 13:56: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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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湾富商巨额遗产税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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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冰

【内容摘要】

遗产税现已是国际上普遍开征的税种。它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对社会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贫富差距的扩大,遗产税的开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使开征遗产税具备了的许多有利条件,但是遗产税一旦开征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开征仍面临着一些问题。我国的遗产税是否开征应立足于现实国情,选择符合我国发展状况的政策,并进行合理的计划,同时完善与遗产税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适时开征才能使遗产税发挥其最大效应。

【关键字】

遗产税 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可行性 制度完善

【案例描述】

在世界化工行业,台塑董事长王永庆在台湾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传奇式人物。自1954年筹资创办台塑公司,靠“坚持两权彻底分离”的管理制度,他的“台塑集团”发展成台湾企业的王中之王。自2006年台塑集团的市值就达到了1.8兆台币,王永庆个人资产更高达54亿美元。然而在20081015王永庆老先生因心脏衰竭而过世,一生享年92岁。由于事出突然,又或者是别的个人原因,老先生长逝时并无留下遗嘱。自此,在台湾留下遗产价值逾600亿元新台币,一方面导致了其庞大家族对其遗产的争夺,另一方面台湾税务部门核定其继承人须缴遗产税119亿元,也创下台湾最高遗产税纪录,引发了社会各界再一次的对遗产税的热议。

王永庆名下遗产以股票为主,约占8成,金额约500亿元;加上土地、高尔夫球证等财产,税务部门核定的遗产总额逾600亿元。王家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有一半约300亿元不须缴税;而另一半遗产,扣除捐赠、免税、扣除额等,遗产净额238亿元。

根据台湾2008年适用旧制遗产税,税率为50%,台北市税务部门最终核定王永庆的遗产税须缴约147亿元新台币。由于依照台湾相关规定,遗产捐赠给合法的公益慈善团体,可以免课遗产税。于是王永庆的家人儿女决定把数十亿元财产捐给长庚医院基金会、信望爱基金会等四个公益慈善团体。税务部门审查后认定相关捐赠符合规定,重新计算税额为119亿元,创下台湾缴纳遗产税最高纪录。

其实在高达50%的遗产税税率面前,王永庆已经对遗产有了一定规划。早些年他已赴内政部申请设立王长庚社会福利基金公益信托王詹样社会福利基金公益信托,且委托台银、中信局操作执行,要仿效美国钢铁大王洛克菲勒基金会模式,并希望王家不分家,子子孙孙、长长远远地对社会尽一份责任。 这两个公益信托,已累积信托资金规模逾一百亿元,从事社会慈善事业,台湾内某会计师说,台塑创办人王永庆,打造台塑王国,恐死后遗留庞大财产,被政府乱花钱,早在生前就规划设立公益信托,用来照顾弱势。

【案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除了看到了由富人的巨额遗产税带来的政府财政收入,我们还看到了在遗产税高征收税率的间接作用下富商自主的慈善公益投资。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这些善举和捐款都是由高额的遗产税促成的?遗产税这一税种之所以在国际上如此普遍是否有一定的必然性?它之于社会究竟起着怎样的效应和作用?中国如果要开征又该采取怎样的政策选择?由此案例,我们引发了这一系列问题的思考。

遗产税的国际普遍性

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国际上对于遗产税的定义。所谓遗产税,就是针对财产所有人去世以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而征收的一种税。它最早起源于欧洲,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遗产税。

大多数的国家之所以普遍征收遗产税,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避免财富过度集中,在西方国家,贫富差距悬殊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对此,政府采取了征收遗产税予以控制。另外一个原因也是为了平衡纳税人心理,鼓励自我创造财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上一代人的财富差距在下一代人身上延续,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由此可见,遗产税的开征在今天看来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可以说,开征遗产税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遗产税的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

遗产税开征的社会效应主要表现为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增强社会公益意识等方面的影响。

  1.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影响。遗产税的课税依据之一的“均富说”。就是通过运用此税将富人们过于集中的财富归于国有,再通过财政制度的重新分配,平均社会财富。由于此税主要是针对富人征收,它可以有效限制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具有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效应大。

  2.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法制观点,鼓励勤劳致富,限制不劳而获,促进社会稳定。遗产继承和财产的赠与获得,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不劳而获”的行为。当下很流行的说法就是“富二代”。而遗产税则会让年轻人学会自立,不要躺在父辈的财富上坐吃山空。它告诫人们,留给孩子钱财是无用的,留给孩子真才实学和谋生的本领才是最重要的。国家通过征税将被继承人的一部分遗产收归国家所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限制这些财产代代相传并积聚于少数人手中,间接鼓励人们通过正当劳动提高生活水平,不依赖遗产过寄生生活。这符合中国自古就有的“一分耕耘一份收获”的道德取向,对促进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3.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社会公共意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据国际现有遗产税,它一般能使得有钱人面临两个选择:一是交税,二是通过捐赠免除部分税额。虽然这样的得到的捐赠有一定被动因素,但它确实为社会公益做出了很大贡献。如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去年宣布将他们两个孩子的遗产继承金额限制在1亿美元以内,而将剩余的大约可达1千亿美元的财富全部捐赠给慈善机构和社会福利事业。

  

遗产税的经济效应,主要表现为对财政收入的增加并间接影响到消费与投资

1.任何税收都有增加财政收入的影响,而对于经济得到大力发展,富人“崛起”,贫富分化开始加剧的中国,遗产税的这一效应就显得更为重要。比如,美国1985年的遗产税赠与税收入为56亿美元,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0.7%,在1990年的联邦预算中,两项税收为93亿美元,仅为财政收入总额的0.9%.再比如德国,1997年、1998年、1999年遗产税收入分别占总税收收入的0.51%0.58%0.67%.在多数发达国家,遗产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1%左右。假如中国开征初期遗产税的比例能占到0.5%,那么遗产税的一年征收额大约有50亿人民币。50亿当然具有提高财政收入的意义,但征收遗产税绝不会成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开征遗产税更加积极的意义将体现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使社会经济生活达到相对平衡。

2.遗产税的开征,也会对人们的消费和投资选择产生影响。由于课征遗产税而降低了消费的成本,这种替代效应降低了人们的储蓄倾向,促使人们为减轻税负而多消费或浪费,这必然会影响资本的形成和积累,从而减少投资不利于经济增长,而且财富的数额越大,课征税额越多,对储蓄的抑制作用更强,替代效应更大。税收的收入效应又使人们为了留给子孙后代更多的财富,生前必须大量储蓄,以积累因课征遗产税而减少的财富,这种效应又会鼓励人们增加储蓄,减少消费。当然,这样的替代效应也因人而异。从这一角度来看,遗产税还有助于改变中国人的传统的过于保守的消费观念,对很多人来说,攒钱、置业、多留遗产仍是根深蒂固的观念,这种想法让人勒紧裤腰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消费,拼命攒钱。而遗产税就是向传统的敛财观念挑战,它的征收将促使人们放弃过度积累,把手中的资产尽可能地投入消费,刺激即期消费,减少遗产,培养一种健康自然的消费观念。

遗产税在中国开征的可行性讨论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高收入群体的规模已经相当可观,拥有100 万以上财产的家庭在一千万以上,其中不乏拥有庞大财产数额的大富翁。与此同时,低收入群体的数量则更为庞大,仍有许多家庭,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的人民,仍然在过着节衣缩食、刚刚温饱的生活,贫富差距十分明显。国际基尼系数的警戒线是0. 4 ,我国2006年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 447 ,超过了0. 4 的国际警戒线。贫富差距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贫富差距的核心变现为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的差别。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国情我们可以归结出开征遗产税的优势:如上文所言遗产税能直接有效调节财产分配,减少财产在代际传递过程中的集中程度。财产的代际转移对财产集中造成的贫富分化贡献率很大,我国个人财产积累大约有20多年的时间,第一代富裕人士已经开始进入财产代际转移时期,在这个阶段开征这个税种,恰当其时,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对财产分布的调节作用。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国富人中有一部分财富来自于偷漏税、走私贩私、股市欺诈、侵吞国有资产、官员腐败等非法收入,在当前物理全部追究的情况下,通过遗产税的终极征收也是体现公平和正义的一种积极举措。另外这也符合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方,由于富裕人群的消费倾向大大低于贫困人群,收入差距过大时我国储蓄过高、消费不足的原因之一,缩小贫富差距的做法能有效从整体上提高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开征遗产税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力措施,应该能有效提高居民消费。再者,我国如能开征遗产税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富人从事慈善、回馈社会,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改善社会风气。这也是征收遗产税更加深远和终极的意义。

但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面对遗产税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中国已经出现一批拥有大量财产的人,但是这些人和他们的财产很分散,而且许多财产是很隐蔽的。而且这部分富人大多数在30——50岁之间,谈及遗产税为时尚早。另外,许多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还不强,这种税在开征之初可能不大容易被人们接受。例如,当有些新闻媒体报道了政府将要开征遗产税的消息以后,就出现了有些人误以为每个人的所有遗产都要缴纳遗产税,因而大发不满。其三,由于目前中国没有建立全面的财产登记制度、财产评估制度、彻底的储蓄存款实名制等与征收遗产税密切相关的制度和个人收入、财产监控体系,税务机关对遗产税税源的控制能力是十分有限的。

【案例推导】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遗产税于国际普及,对社会和经济发挥效应,在中国征收也是一种必然趋势,只是目前时机尚未成熟。那么“遗产税”在中国未来的命运究竟如何呢?

这就涉及到了中国政府对目前税制的进一步完善并且对政策的选择。

遗产税开征目前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例如法律制度的健全、遗产数额的评定、人们观念的转变等等。首先,税基的确定制定和健全有关个人收入申报、财产登记和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实施金融实名制,杜绝隐瞒财产的可能性。另外,对于遗产税还应有税制模式的选择。在政策上要尽量做到公平,也即是尽量体现它“拔鹅毛的艺术”。最后还有社会观念的转变等等问题。

当今,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已开征了遗产税。 “没有三代以上的富豪”这句话,是一些西方国家十分流行的话,就是说遗产税在调节社会财富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并且西方富豪对于遗产税也持有积极的态度。我国也应积极以别国为榜样,结合自己国情适时开征,相信遗产税一定会对社会带来更多益,而非弊。

【案例总结】

综上所述,合理地、在条件完备的情况下征收的遗产税是会给社会和经济带来正面影响和效应的就像案例中由于遗产税直接和间接产生的捐款和社会公益那样,遗产税给社会的资金流动和和谐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遗产税的开征需要一定的经济、社会背景,还需要相配套的法律制度,而我国目前开征条件还不够完善。但随着我国遗产税被提上立法议程,人们对遗产税的关注日益增多,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遗产税也会为我们中国这样一个贫富分化迫切需要资金调整的社会带来福音。

参考文献:

毛程连:《西方财政思想史》,经济科学出版社

马斯格雷:《财政理论与实践》中国财经出版社

刘佐主编:《遗产税制度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刘乐山:《财政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分析》,经济科学出版社

闫锐、朱迎春:《税收学》立信会计出版社

刘佐:《经济研究参考

中顾法律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60017245901020207409c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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