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对2017年度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专项基本情况。2017年我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约2.55万人,占我市老年人口的15.29%。为落实贯彻我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优待工作的意见》(闽老龄办综[2014]3号)、《晋江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方案》(晋政文[2012]301号)文件精神,设立1596万元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专项资金,用于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
(二)主要成效。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按照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通过市居民保按月发放给补贴对象;百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由市委老干局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入户发放。2017年,共发放50元生活补贴23.3528万人次,发放100元生活补贴3.2364万人次,发放300元生活补贴736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滚动性较强,在数据更新上有时会不够及时。
(二)高龄补贴制度在我市实施已有几年,但还有一部分老年人不知道这笔补贴的存在,群众知晓率低。
(三)50元及100元的补贴标准较低于我市消费水平,不足以满足现代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相关意见建议
(一)加强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更新我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据。(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高龄补贴制度的知晓率。(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提高补贴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5f689b5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fe.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