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6 09:17: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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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省煤炭工业厅近期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集团公司对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强化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员保证

1四季度进入能源、原材料消耗的高峰期,个别煤矿赶任务、赶进度,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有所抬,煤矿安全工作的难度加大,任务加剧。面对集团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好形势,连续两年煤炭产量跳跃式增长的重大成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集团转型跨越发展前景,是对集团各级领导工作能力的考验。要求各公司、煤矿在12月上旬召开安全思想认识提升专题班子会议和民主生活会,集团公司包片领导要参加会议,以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对安全第一思想的认识和理解水平,共同分析查找影响煤矿安全工作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落实解决。真正安全第一思想和集团“办大矿”的理念落实到生产建设的每一个环节。

(二)强化组织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保障各单位要把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和监管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人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公司、煤矿必须按照“六长”标准配齐分管业务副职领导,必须设置生产、机电、调度、通风、地质、安全管理部门和配齐相关专业人员,安全分管副职必须专职,不得兼任其它职务。要求还没有配备专职分管安全工作副经理的公司、还没有配备分管安全工作副矿长的煤矿、“六长”还没配备齐全的煤矿12月底前必须配备到位。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和安监部负责监督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必须建立董事长、总经理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认真抓,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体系,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

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考核落实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把安全生产情况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评优评模、职务晋升结合起来;把安全目标考核与个人的经济效益结合起来。

要把转变工作作风,抓领导干部下井和矿领导带班下井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个突破口来抓。各市公司、涉煤公司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完成下井任务。所有干部下井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信息表,由所在矿井负责存档备查。所有领导干部下井人员定位轨迹信息资料必须保存6个月以上。各市公司、涉煤公司、煤业公司领导的下井情况每日报告集团煤炭管理局调度值班室。煤炭管理局调度室和安监部负责考核,每月在《山西煤销报》上公示考核结果,对完不成下井次数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集团安全抵押考核的规定按比例核减安全奖励。煤矿领导的下井情况由各市公司、涉煤公司制定考核奖罚办法,严肃考核兑现。集团公司进行督查。

(四)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集团公司要尽快加盟“全国煤炭行业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网”,实施“乌金蓝领”工程,争取2012年上半年建成覆盖全集团各市公司、涉煤公司和所有煤矿的三级远程教育培训中心。现阶段,各公司、煤矿要建立完善自己的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加强员工的技术教育和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强化班组建设,全面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自保、互保意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取安全合格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资格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否则,严禁上岗作业。

二、以煤矿安全准入为契机,全面促进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安全保障能力的提高

(一)狠抓煤矿安全准入工作。各单位要对照煤矿安全准入标准,逐项逐条检查落实,组织整改。煤矿提请准入申请后,市公司、涉煤公司必须认真把关,组织现场核查,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问题和隐患。凡不符合煤矿安全准入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不规范的煤矿要坚决停止生产和建设;生产矿井将井下采掘工作或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认真进行整改;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的矿井,要停止建设,完善手续;基建矿井违反施工组织顺序,一、二期主体工程未完工,提前进行三期工程施工的作业点要坚决停止作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发生事故的施工队伍要坚决予以清退;施工队伍与招标通知书不符,存在施工队伍挂靠等现象的,坚决予以清退。

各市公司、涉煤公司领导成员对还没有领取《煤矿安全准入资格证》的煤矿要逐一明确整改包矿责任人,帮助制定措施,监督整改。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方案121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集团煤矿安全准入领导办公室。未经集团公司批准,擅自组织生产或开工建设的煤矿,按照晋煤销安全字[2011]474号文的规定处罚。并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二)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深入细致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单位行政一把手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亲自安排督办落实。各煤矿每月必须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管领导专项督办制度,明确督办责任人;建立健全隐患分类统计分析制度,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年底前各公司、煤矿进行一次隐患问题的全面排查,建立台帐,制定措施,集团管理局安监部负责督办落实。

存在高瓦斯、水害、地质条件不清、开采容易自燃煤层、大斜坡运输、雨季三防危险、双回路供电系统没有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威胁的矿井,一定要制定针对性的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方案各市公司、涉煤公司每周将措施落实情况和隐患处置情况报告集团煤炭管理局调度值班室。

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瓦斯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强力推进抽采达标的考核,严格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开展瓦斯防治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升瓦斯防治水平。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的防治水规定,不断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建立有效的水害预测分析机制,严格执行探掘分离、签字验收移交制度。雨季三防工作,要随时做好地质塌陷裂缝的填堵工作,做到季节性灾害,常态化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治。

三、对照“六大阶段性目标”,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实现“六大阶段性目标”,首先从设计优化入手,坚“一井一面”的核心原则,以煤层生产能力为基础,把矿井的环节和系统简化到科学合理,安全高效。以“装备技术现代化”为手段,提高煤矿的技术装备水平,淘汰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技术装备。各公司、煤矿要对现有的技术装备进行认真的隐患排查和技术检查,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淘汰处理;对正在使用,不符合《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六大阶段性目标的有关规定》(晋煤销字〔2011 186号)要求的设备,特别是支护、抽采、排水、供电、运输、提升等设备要制定更新计划,限期更换,全面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专项治理落实”为抓手,以做好瓦斯、水害两大隐患治理为重点,确保安全费用投入到位,安全费用投入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范围,凡完不成年度安全投入要求的要进行考核处罚

总结经验,理清思路,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公司、煤矿、集团各部门要对今年以来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以此为基础,及早谋划明年的工作。集团公司明年的基本思路是:“三重两大一示范一落实”。三重:突出抓好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制度建设三个重点;两大:实出抓好瓦斯和水害两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一示范:突出抓好安全示范矿井和专业示范矿井建设;一落实:突出抓好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落实。各单位要以此为纲,细化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和措施,做到纲举目张,一抓到底,落到实处。

五、强化安全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集团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发生事故的市公司、涉煤公司经理要在事故后亲自到集团公司做检查;事故煤矿的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分管副矿长、带班矿长要从重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要给予撤职处分。每发生1人次事故,罚事故煤矿100万元;基建队伍发生事故的,加罚施工单位50万元。后40天,发生事故的市公司和涉煤公司领导的安全抵押金全部沉淀,重新抵押;对事故煤矿领导的安全抵押处罚,由各市公司、涉煤公司制定标准,严格执行。凡因安全生产事故,受行政撤职、开除处分的人员,按照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两年以内不得在本公司范围内重新提拔使用。

、强化季节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四季度,各单位要以防治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为重点,严厉杜绝抢任务、抢工期、抢进度等非正规生产、建设行为;要结合季节特点,认真组织专项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矿井坚决停止生产和建设;要加大对资源整合关闭矿井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治非法违法生产现象的发生;进入冬季,要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寒、防冻、防火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498d933f111f18583d05a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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