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

发布时间:2013-09-26 16:12: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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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

定义: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这些恶语相向的文字,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刻薄、恶毒甚至残忍,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讨伐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2

关于网络暴力到目前为止, 尚没有一个规范的定义。那

, 到底哪些事件属于/ 网络暴力0, 我们将如何对网络暴力

行为进行界定呢? 百度将其定义为: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

络上的暴力行为, 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1] 似乎太过

于简单、笼统。根据央视网对/ 你认为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

? 0的网友在线调查显示: 25. 36%的认为/ 在网络上散布谣

言进行人身攻击0; 21. 55%的认为/ 网上传播他人的隐私0;

17. 09%的认为/ 对自己也不太清楚的事件进行评论甚至道

目前学术界就网络暴力的定义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有

人提出网络暴力的概念,也有人提出网络舆论暴力的概念

本文认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

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暴力性

质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传播,二是以以暴制暴

手段的各种事件,如虐猫事件”、“很黄很暴力事件

网络暴力的概念厘定

目前学术界对“网络暴力”还未作统一定义。本文认为,

网络暴力,是指网络上人们通过对他人进行谩骂、侮辱,对

人格进行诋毁,或者通过对他人的肖像进行恶搞以实现各种

荒诞猥琐的效果,又或者通过公布他人的各种个人信息、隐

私来实现攻击目的的行为。

关于网络暴力目前学术界尚无定论也没有

统一权威的概念被普遍认可归纳起来主要有

两种代表性论点: ( 1) 基于道德约束的暴力行为

这一观点的预设前提是网络空间的虚拟

即认为由信息网络技术构造而成的电子交互

空间有别于现实社会的虚拟社会( Virtual Society)

是一个非实体化和无形化的公共场域

网络暴力是网民在其间针对某一对象的道德

审判1( 2) 言论表达自由的异化说持这类观

点的学者认为网络空间也是现实社会

不过它是一种通过虚拟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

的新型媒介而已1

忒点:《人民日报》曾撰文分析过网络暴力的三大特征:“一

是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

现实解决;二是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

息、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三是

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

的威慑。”

络暴力事件的特点:1.网络性网络暴力事件都是在网

络社区中发生发展的2.现实性网络暴力事件涉及到网络与

现实,是由网络向现实的转变网络暴力事件最终都从网络世

界走向了现实世界,事件不再仅仅是停留在网络社区里,而是

深入到当事人的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3.危害性网络暴力事

件使得当事人在身心各方面都受到伤害,特别是当事人的隐私

和权利受到侵害4.青少年化参与人肉搜索”、网络舆论讨论

的大多数是青少年青少年是参与网络活动的主力群体,时代

将青少年和网络连接在一起5.群体性参与人肉搜索的不

是一个或几个网民,而是聚集在网络社区里的一群网民在网

络暴力事件中,虽然存在个别的网络暴民,但大多数网民表现

出来的行为是无结构的自发的集体行为集体行为中大多数

人体现为无意识的条件反射性的模仿

表现形式

  (一)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二)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三)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网络暴力的出现,不是一个或两个声讨帖能造成的。网络暴力巨大的杀伤力,是来自于成千上万的参与口诛笔伐的网民。他们在数量规模上形成了一定的强势,而他们一致的立场与观点则因这种强势更显其权威

人肉搜索

网络暴力的参与者,人数众多,其参与动机与形式也是复杂的。主要的参与者,可以分成三类。一是主要事件的发布者,也就是最初在网上公开那些有背人类良心或是社会公德事件的人,他们所发布的信息,是引发网民注意力并参与讨论的焦点,也是暴力形成的导火线。发布者此举的动机不一。有真正怀着正义之心想借网络之力解决现实问题的人,也有在网络空间发泄自己不满与愤闷情绪的人,也有通过网络开无聊玩笑捉弄全世界人民的人,更有不怀好意地利用网络轰动效应获取私人之利的人。虽然动机不同,但他们发布的事件往往有些共同点,都比较容易触动大众的道德神经和内心情感,引发他们对该事件的关注。他们的立场以传统的价值观为参照,往往容易取得网民在观点立场上的共鸣。   网络暴力的另一类参与者就是跟帖者,其中又分为真正的讨伐者、恶搞的跟风者和无意识的参与者。[3]   真正的讨伐者是在主帖事件公布以后,对事件当事人进行恶意口诛笔伐的狂热分子,他们不但刻意地攻击事件当事人,而且会用极富煽动性的语言去感染其他的网民。同时,他们也是直接会以实际行动参与网络人肉搜索,并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实施干扰与破坏的人。这些人坚信主帖事件中所公布的真相,并不耻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他们在网络暴力事件中是主要的行动者与煽动者。 跟帖的网民中,还有一些喜欢恶搞的跟风者。对于他们来说,事件本身的真假对错已经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他们又有一个可以恶搞的主题对角。他们是有意识地将事件夸大,对于一些本该严肃看待的事情,却以极其夸张和调侃的方式将其恶搞,存在着强烈的幸灾乐祸及娱乐狂欢的心态。如在辽宁女事件的相关帖子中,有川女回骂辽宁女,更加精彩 超级搞笑,超级粗口,超级大快人心!等字句,还有不同方言版本的回骂视频等等;而在很黄很暴力事件中,对小女孩的恶搞,还夹杂了色情因素,还有人发起了恶搞小女孩大赛。这些人,相信恶搞是智者的游戏这句网络名言,以恶搞显示自己智慧。他们乐于参与网络暴力事件,挖掘当事人的现实身份,从而获得快感。这些跟风者以实际行动将暴力程度升级。绝大部分跟帖者都是无意识的参与者。之所以说他们无意识,是因为他们对于主帖中所宣扬的事件,并没有用自己的理性去思考和判断,鉴定其真伪是非,而一味地被主帖中的感情所牵扯并完全接受主帖的观点与立场。比如铜须事件的口号是以键盘为武器砍下奸夫的头,献给受害的丈夫做祭品让偷情者死无葬身之地,在这样的煽动下,很少人去考量事件的真实性,反而不假思索地投入抵制铜须活动中,让他身败名裂。结果却发现这是发布者与他们所开的一个玩笑,最后不了了之。无意识参与者,对于网民迅速形成一致观点和态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壮大了声讨的队伍。   除了发帖者、跟帖者之外,还有网络看客。网络看客的人数远远大于跟帖者。他们其实算不上真正的网络暴民,他们是通过网络了解主帖事件情况,关注事件的进展的人,一般只看不言,不参与暴力活动。但是他们在网络上搜索相关事件,无疑增加了这一事件的网络点击量,而点击量的上升会直接影响到相关事件在网页上位置的表现。[4]

事件:最先进入公众视野的网络暴力事件当属2006 年的/

跟鞋虐猫事件0/ 铜须门事件0/ 很黄很暴力事件0

/ 姜岩事件0等事件,虐猫事件后,网络暴力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铜须

”、“史上最毒后妈”、“姜岩事件”、“很黄很暴力事件接踵而

网络暴力已经成为了中国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原因:网络暴力根源很多,一有网民匿名性,网络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二有一些网民素质原因,三有社会不公,四法治精神文明建设滞后等等。   中国网络暴民的出现,与目前中国网民年轻化、网络的商业化运作以及中国民主环境都有极大的关联。

  另外,我们的社会仍处于一个相对复杂的转型期。经济上的贫富悬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失调,文化上的众神狂欢,加上社会上得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以及全球化带来的剧烈震荡,都使得观念碰撞、舆论多元成为当代社会的种必然趋势。在这种社会环境下,网络这个匿名的、开放的、管理制度相对宽松的虚拟空间不免成为网民发泄情绪的最好管道。[6]

(1) 网络环境的匿名性与网络道德规范的缺失

( ) 网民的狂欢恶搞心理与理性缺失:中国传媒大学的何新华博士认为/ 网民的狂

欢娱乐心理也是导致网络暴力的一大原因。网络暴力事件

, 越来越多的人以此来满足自己的狂欢和娱乐诉求, 并获

得自我现实的成就感

) 中国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滞后:目前而言, 用刑法、民法来规范实难奏

效。/ 人肉搜索0引发的危害主要表现在揭露他人隐私、侮辱和

诽谤。对于后两者,目前刑法中已规定有侮辱罪和诽谤罪, 但并

没有纳入侵犯隐私罪。曾经在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就有

委员提出: / -人肉搜索. 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

基本信息, 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 其造成的危害甚至

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0[ 7] 建议将/ 人肉搜索0行为在

刑法中予以规范。

第一,网络特点引起的

网络社区,如BBS各种论坛等,具有匿名性与自由性等特点

第二,青少年自身特点引起的

参与网络活动的青少年普遍比较年轻,涉世不深,对社会的认识还不太深,自身的独立思考能力还不强,易受他人同伴媒体等等的影响

第三,网络暴民引起的

网络暴民通过网络宣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表达的情绪许多人便将这些情感的宣泄转移到网络,转向网络所传播的事件当事人

第四,网民群体极化引起的

凯斯·桑斯坦认为:群体极化就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5]

第五,网站追求利润引起的

许多网站服务内容越来越娱乐化游戏化,只要什么能吸

引网民,就提供什么服务,根本就不考虑这些服务内容给受众

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第六,网络制度法规的缺失引起的

中国网络发展历史不长,还属于一个新兴领域中国网络方面的制度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甚至存在着严重的缺失

三)网络管理的把关缺位

传播学奠基人之一的卢因提出的“把关人”理论认为:“在传播过程中信息总是沿着包含有检查点即‘门区’或关卡的某些渠道流动,那些能够允许信息通过或不许信息通过的人或机构,即为把关人。”网络中“把关人”失去了存在的技术基础、受众基础,网络时代是一个突出个性化的时代,网络重视个性化,尊重意见的自由表达,更承认个人意见的表达与个性的发展,少了把关,思想必然更为活跃,言论更为开放。

危害: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受害者,网络暴力的肆无忌惮,正在以其独有的方式破坏着公共规则、触犯着道德底线。

首先,网络暴力事件形成了现实的侵权行为,违反了法律网民在未弄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运用网络人肉搜索进行侦查通缉,并没有任何权威的正当的部门与组织赋予的权利,就公布传播他人的隐私

其次,网络暴力事件使得传统的真善美价值观错位[3]的价值中只有体现,其客观正确认识才能成立,”、“首先应当以为前提

第三,网络暴力事件使得网民主体性丧失[4]在网络暴力事件中,网民表面上好像是拥有言论的权利和自由,但实际上网民更多的是被少数既得利益者操纵和利用

不利于社会和谐:网络语言暴力很容易激发社会的不良情绪,影响人们的价值观与行为,特别是给青少年制造了一个污浊的网络环境。

三)淡化了道德的判断标准

网络暴力事件大部分出自对当事者的道德审判,却呈现出道德判断的片面与偏激。在“嫉恶如仇”的道德快感和网络技术手段的支持下,他们肆意发泄着愤怒和不满,在对事件当事人精神和肉体摧残的背后,有谁要对此承担责任,连一丝一毫的自责和内疚都没有,甚至参与其中的网民还有着某些道德上的高尚和伟大

(四)阻碍了理性观点的表达

网络作为一个交流的平台,无形中形成了一个隐形的群体,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根据“沉默的螺旋”理论,个人很容易为了寻找群体的安全感而放弃少数意见的表达。个人融入群体而产生的安全感还会使他们倾向于放纵自己的行为,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受到处罚,进而更加肆无忌惮

对策:( ) 加强网络立法, 维护网络秩序

(2) 推行网络实名制, 增强网络安全

()加强网民教育, 提升网络道德规范

治理网络暴力需要法律和道德双管齐下。网络虽然是

虚拟空间, 但并不是自我放纵的天堂, 它更需要道德的规范,

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 净化网络空间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提高网民理性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是提高网民素质的重要手段,也是从

源头上防范网络暴力的关键所在。通过加强对网民的价值观

教育,培养广大网民正确的社会态度,使之能够以历史的、

全面地眼光看待和认识社会经济中出现的问题,以积极、乐

观地态度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18eaff0195f312b3169a5b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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